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在即将进入猎场的时候,赫芬克斯说:「你和我同骑一匹可以吗?」
贝璎:「啊?」
赫芬克斯:「有猎场老手带着的情况下,新手会更容易进入状态。」
贝璎有些迟疑:「……我也要去猎杀那些小动物麽?」她有些下不去手。
赫芬克斯道:「有无血区,不用猎杀动物,也不会见血。」
他不用侍者带路,自己熟练地来到了无血区的马厩,凭经验挑了一匹健壮的魔马。
他看了眼魔马马背的高度,温和地问贝璎:「贝,你介意我抱你吗?」
第33章拥抱
贝璎愣了愣,也看了看魔马马背,发现凭自己一个人的力量可能上去会有些艰难,没有逞强,把手搭在了赫芬克斯的手上。
赫芬克斯握住她的手,顺势把她拉到怀里,把她打横抱了起来,轻柔地放在了魔马背上。
这匹魔马似乎是一匹心高气傲的马,鼻子里哼了哼,却被赫芬克斯的威压镇得无法动弹,只能不满地用鼻子喷了喷气。
贝璎上去之後,赫芬克斯一踩马镫,也翻身上了马。
她整个人几乎是嵌在他怀里的,被他牢牢护着丶挡着,完全不会掉下去。
赫芬克斯的怀抱很宽厚,让她有一种安心感。
她的手中被塞了一把小巧精致的女士弩箭。
赫芬克斯的声音伴随着风声在她耳边响起:「我来教你怎麽用它。」
他把缰绳缠在手指上,骨感分明的大手虚拢在贝璎的手上,低沉的声音在贝璎耳旁响起:「这个按钮是……」
贝璎鼻息之间丶视野之间,目之所及,嗅之所闻,全部是赫芬克斯的气息,满满当当都是他。
她仿佛被封进了一个叫赫芬克斯的罐子里,耳闻目睹无一不是他。
她浑身僵直,总有种一旦回头必会碰到他唇瓣的感觉。
更要命的是,魔马的奔腾兴致似乎是完全上来了,一直在撒欢,她已经有很多次都和赫芬克斯肢体相触了。
「……学会了吗?」赫芬克斯问道。
贝璎:「!」糟了,她刚刚光顾着走神了,根本没听。
赫芬克斯明显感觉到了身前人的僵硬。
他有些无奈,只好软声重新说了一遍。
-
从猎场出来後,赫芬克斯温声问道:「贝,你现在想接着玩还是找个地方写生?」
贝璎想了想,道:「写生吧。」正事为主。
赫芬克斯:「好。」
……
她没想到赫芬克斯竟然带她去了精灵族的王庭。
精灵王看上去非常年轻,和他的子女们像是同辈一样。
「贝,你先跟着撒哈拉公主去吧,我和精灵王有话要说。」赫芬克斯温和地道。
贝璎点了点头,任由活泼开朗的精灵公主拉着她走了。
这位公主看上去年龄不大,头发是墨绿色,眼睛则是翠绿色,看着她就能联想到森林和草地。她的头上还戴了一个大大的花环,花朵粉嫩,让她看上去更显小了。
精灵公主注意到贝璎的目光,把自己头上的花环扶正了些,声音柔美:「你是不是在想我多大了?」
贝璎有些惊讶地看着她,没想到这位公主察言观色的能力这麽强。
撒哈拉公主一边拉着她往前走一边道:「虽然我看上去似乎挺小的,但我一定比你大,因为我们精灵族和你们人族不一样,得一百岁才算成年,我今年已经八十八了。至於为什麽看着小……这方面我们和血族有点儿像,都要等成年身高什麽的才会发生大变化。」
贝璎了然地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
撒哈拉公主没什麽架子,一边走一边给她介绍精灵族的一些风俗习惯,还会把王庭内有趣的建筑设施都简单介绍一下,是一个十分合格的导游。
她带着贝璎来到了精灵王庭的花园。
「这里就是王庭最美的地方啦。」撒哈拉公主道,「你可以随便取景。」
贝璎礼貌地道:「多谢。」
撒哈拉公主道:「不必这麽客气,我也是受大陆之主冕下所托而已。说实话,这还是他身边第一次出现女性生物。」
她一脸惊奇地道:「在此之前,他身边的所有生物都是男性,我甚至觉得他喜欢男的。」
贝璎哭笑不得。
「你是他的第一个女伴。」撒哈拉公主找了个石凳坐了下来,托腮看着她,「还好冕下瞒住了这个消息,不然不知道要有多少女性要来向你发出挑战。」<="<hr>
哦豁,小夥伴们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span>:||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