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现在的天气算是中和。」他朝窗外看了一眼,道。
「原来是这样。」贝璎了然。
「那……那我还需要继续待在这里麽?」她捏紧手指,声音极小。
「我的建议是,离我远远的。」赫芬克斯私心里其实非常希望贝璎能够一直陪着他,但是他明白,他还没有追到她,没资格要她一直陪着自己。
对血族来说,在血欲期一直陪着是伴侣才会做的事。
他目光隐忍,语气里有些隐藏极深的放不下。
但是他对自己的自制力没有绝对信心,虽然白天的欲.望比较弱,但终究还是有的,贝璎对他来说就好比是饥饿的人面前摆了他最爱的菜,虽然他可以暂时克制住饥饿,但保不准什麽时候食欲反扑,到时候他极有可能会失控。
他只能建议贝璎离他越远越好。
「那……那我晚上再来?」她看着赫芬克斯不正常的眸色,视线移到他缠了绷带的手腕上,踌躇道。
放他一个人她真的不放心,一般来说,在达到某个顶点之前,吸血鬼成年越久,血欲期的欲.望会越加强烈——尤其是没有开过荤丶没有标记过伴侣的成年吸血鬼,他们的欲.望会达到巅峰。
只是提供一些血液而已,她对自己说。
赫芬克斯想拒绝,但是在这一刻,他的情感压过了绝对的理智,他听见自己温沉的声音:「好。」
-
贝璎回去之後还是静不下心。
她站在镜子面前,看着自己脖子上缠了浅浅的一圈纱布,手指抚了上去。
昨晚暂时性止渴之後,赫芬克斯就给她止了血,还上了药,上完药还缠上了绷带,堪称一条龙服务。
贝璎小心地解开了绷带,看到了那个深深的牙印。
像是某种烙印一样印在她的脖子上。
她赶紧把绷带缠上了。
缠上之後她的心脏还是怦怦跳,按理说这个时候她应该背着画板出门了,找个没人的地方一坐,开始完成每日作业,但她现在完全没这个心思。
贝璎目光无意中扫到床柱,下意识一个激灵。
她还记得昨晚上那床柱的触感。
原来吸血鬼在血欲期的时候身体会热起来,不再像以前那样温凉,和冰冷的床柱形成了鲜明对比。
身前是火,身後是冰。
冰火两重天。
……
此时的血王寝殿。
赫芬克斯不敢闭眼,闭眼之後其他感官会更加灵敏,那诱人的血气争先恐後地朝着他的鼻子里面钻,想勾他出门,去标记那个人类女孩儿。
别想了!我绝不会被这所谓的本能牵着鼻子走!赫芬克斯手攥成了拳,用力过猛的後果就是指尖掐破了掌心,渗出丝丝缕缕的血。
他看向床铺的方向。
床单还是皱着的,床尾的地方颜色比别的地方深一些,昨夜,他就是坐在那儿咬破了自己手腕。
赫芬克斯再次给宫殿施了一个清洁空气的魔法,才缓步朝着那里走去。
他封闭了自己的五感,才勉强保持着神智把床单更换完毕,又把床铺叠好。
虽然五感封闭,但是该尝过的都尝了大半,他的脑海里不可避免地浮现出了昨晚的情景。
於是他不得不又去了一趟浴室。
……
贝璎晚上过去的时候,再次看到了一个和白天完全不同的赫芬克斯。
他似乎是刚洗过澡不久,浴袍还没有来得及换,头发也有些濡湿,几缕额发垂在额前,平添了几分野性。
赫芬克斯的浴袍衣襟没有系得很紧,此时已经散开了,半敞不敞,胸膛上那几道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却还是留下了几道深浅不一的伤疤,让这具白玉似的身体有了几丝瑕疵,却并不显得丑陋。
听见开门声,他野兽般具有侵略性的目光立刻投向了门口,身体绷紧,肌肉线条更加明显。
在他的注视下,门口先是出现了一只穿着软底鞋的脚,然後是一双包裹在裙子中的修长双腿,最後才是整个人。
贝璎刚进来就感觉自己似乎被一道锐利如鹰隼的目光锁定住了,顺着这道目光看过去,她对上了一双猩红双眸。
她心里一凉:完了,好像来迟了,赫芬似乎又失去理智了。
她尽量放轻了脚步,怕声音对赫芬克斯造成刺激,无声地朝着他走去。
赫芬克斯紧紧盯着她,小尖牙再度露了出来。
室内光线并不是很明亮,但起码能看清路。
贝璎顺利地到达了赫芬克斯身前。
她像安抚狗狗一样摸了摸赫芬克斯的头,柔声哄道:「乖。」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