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心,这里很古怪。」赫芬克斯紧紧拉着贝璎的手,叮嘱道。
即使那个畸形体已经被清除,也不能保证这里没有别的危险。
而且自从进来,他的直觉就一直在拉响警报,可是他暂时还看不出这里的危险究竟来自哪里。
贝璎点了点头。
两人以一种规律的步伐前进。
他们脚底下踩的草是墨绿色的,上面还有着星星点点的不明红色痕迹,看着就充满了不详之感。
这是一片极为空旷的空间,现在除了墨绿色的草就只有歪歪扭扭的枯树,有种死寂感。如果再加上墓碑,那看起来和坟地毫无区别。
看来邪.神很擅长巫术,赫芬克斯心想。这种程度的幻境一般只有巫术才能制造得出来。
那……它的大本营会不会在人族呢?赫芬克斯心分二用,一边搜寻痕迹一边想。
这时,土地之上突然抖出一条弧线,似乎有什麽东西飞快过去了,在某一片草丛中停住了。
在贝璎後方的土地上,几棵草不明显地颤了颤,底下的泥土抖了抖,似乎藏着什麽活物。
赫芬克斯直觉极为敏锐,几乎立刻就回头了,但地面上的草太多了,而且长得几乎都一模一样,让他也无法在短时间内判断出直觉来源。
而且不过是瞬息之间,之前颤抖的泥土和草就恢复了原样,藏在长得一模一样的同胞中,让人看不出来。
贝璎没有在战场厮杀过,没有这种野兽般的直觉,只是本能觉得不太对劲,压低声音问道:「怎麽了?」
赫芬克斯谨慎而缓慢地摇了摇头,没出声。
他锐利的目光从面前的草丛上扫过,试图找出疑点。
这时,他们身後某一处草丛也动了。
赫芬克斯如芒在背,给贝璎和自己撑起保护罩的同时迅速回身,就看到面前某一处的草丛迅速变成了灰白色,然後一个粉红色的东西破开泥土钻了出来。
它和之前的畸变体长得一模一样,只不过体积小了很多倍。
小畸变体没有冲过来,而是迅猛地又钻进了一丛茂盛的草叶中,整个身体都埋进了土里。
被钻的泥土上方的草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成了灰白色。
赫芬克斯眉头紧拧,瞬发了一道魔法光刃,狠狠斩进泥土之下!
虽然在幻境里面,他的魔法不会像之前被困那样完全用不了,但还是被严重压制,只有平时四五成的力量。
泥土瞬间飞散开来,露出了下面的景象。
小畸变体被泥土限制住了行动,没能完全躲开这一击,身体表面出现了一道极深的裂缝。
但和之前不一样的是,裂缝处并没有任何黏腻液体流出来。
小畸变体瘫在原地一动不动,像是已经死亡了。
赫芬克斯没有掉以轻心,正准备再补一下,就看到小畸变体表面浮出了密密麻麻的小疙瘩,与此同时,它的本体迅速瘪了下来。
他瞬间捂住了贝璎眼睛,同时朝着小畸变体瞬发了一个火球魔法。
然而小畸变体的速度比他更快,小疙瘩刚出现就掉了下来,飞快地融进了泥土里消失不见。
等火球到的时候,百分之八十的小疙瘩都已经脱离小畸变体了。
瘪掉的小畸变体被烧得连灰都不剩。
贝璎挪开了赫芬克斯的手,刚想开口,就惊住了。
也许是因为已经被发现,这些小畸变体们不再掩饰自己,如雨後春笋般冒了出来,纷纷露头,大肆吸食草叶的生命力,壮大自身。
小疙瘩们体型变大之後,赫然是又一个「小畸变体」。
短短几分钟,他们就被这些数不清的小畸变体们包围了。
第40章
从前往後,从左至右,全是这些大小不一的小畸变体。
有无数的草叶遭了毒手,被吸乾了生命力,变成了无力的灰白色,催生了许许多多的小疙瘩长大,成长为一个又一个小畸形体。
这种畸变体竟然会持续分裂!赫芬克斯终於知道自己的直觉为什麽会拉响警报了。
如果不能一次性毁了这些东西,他就要被拖入无休止的车轮战中,被耗到精疲力尽。
他唇线紧抿,从记忆中找到了更多细节。
当时那个巨大的畸形体被打破之後,流出来的粘液全部渗进了草丛之中,现在想想,那时候它恐怕就已经在准备後手了,那些粘液应该也是类似於这种小疙瘩,只不过这种小疙瘩是固化版粘液。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