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小子真是越来越放肆了啊……要是吴淼在就好了。舒保加望着後面的空座位,有些小惆怅。
上次数学考试之後,陈老师把各班奥数卷子做得最好的学生选出来,组成了一个奥数班,每晚九点到十点上课。吴淼进了奥数班之後,舒保加的理科作业就没人辅导了。不过,做着自己热爱且擅长的事情,舒保加看得出来,吴淼很享受这样的状态。把很多时间精力放在奥数上的他,对几门文科已经是半放弃了,不仅在政治和历史课上偷偷做奥数题,连练习册都是直接抄答案应付了事。不过,尽管时间变得这样紧张,他也从不占用运动的时间。每天傍晚,舒保加在操场附近溜达的时候,都会见到正在打篮球的吴淼。她从不走近球场,只是远远地看,他好像玩得很好的样子。
夏杨也进了奥班,但他主动退出了,因为他的最终目标是高考。舒保加因此更崇拜夏杨了,他总是清楚地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麽,好像从不受别人的影响。她对夏杨的敬仰使她忍不住要关注夏杨的一举一动——他在看什麽书,他早上几点到教室,他在自习课做哪一科的作业——有时也不自觉地模仿夏杨,她上周六在家里翻出来一本中英对照的《傲慢与偏见》,已经成功地把中文译文挑出来看完了。舒爷爷感动地以为孙女儿终于培养了阅读的爱好,把舒保加爸妈留在家里的大量英文小说找了出来,放在家里显眼的位置,舒保加却一本也没再看过了。
依旧每天过来串班的毛宇文进了奥物班,据说吴淼本来也能进,但被陈老师先抢走了。不过,舒保加一点也不羡慕他们能进奥班,她曾经拿吴淼的奥数卷子看过,觉得自己还是不要自寻烦恼的好——实际上,连题干都读不懂,真是想自找麻烦都没办法呢。
已经做完作业的梁允背起书包就走,舒保加只好自力更生,转身到夏杨的桌子上找出他的作业本。抄完了,给他塞回原位。夏杨的桌面,算不得很整洁,总是摞着高高一沓辅导书和练习册,但他的东西,都有固定的位置,他很介意别人动他的东西,第二天一早要收的作业会放在显眼的位置,免得小组长乱翻他的桌面。吴淼的桌子就乱得多了,每次收小组作业都是在他的位子上耽误工夫。舒保加老气横秋地自言自语起来:“瞧你这桌子,怎麽能安心学习呢?”给他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吴淼跟夏杨不同,他有些粗心大意,根本不会留意到自己的桌面是不是被人动过。就算发现了,也大概率不会生气。
“保加,你要回宿舍了吗?要不要一起走?”是罗佩婷啊。舒保加赶紧回答:“好啊,等等我。”心里喜滋滋的。
开学前两个星期,她和钟灵经常一起吃饭丶一起回宿舍;後来,钟灵在一班有了新的小闺蜜,就“抛弃”了舒保加,舒保加也更多地跟二班的同学走在一起了,有时是罗佩婷,有时是李晨,她跟谁都玩得来丶聊得来。罗佩婷总有说不完的八卦,小道消息灵通,舒保加因此很喜欢她。
说到钟灵的两个新朋友,也许是除了钟灵以外,一班最漂亮的两个女生。和钟灵一样,长发柔顺亮直,额前跃动着轻盈的齐刘海,身材纤细;三个人走在一起,很有青春偶像团体的风范,特别引人注目。
舒保加刚回到宿舍,钟灵也紧接着回来了,手里提着一个购物袋,“我妈又给我送东西来了。”她把购物袋放到桌面上,拿出一袋水果,“过来吃车厘子,我妈妈洗过了的。”舒保加兴冲冲地过去,想起柜子里还有一筒薯片和一些牛肉干,赶紧拿出来,一副小学生过六一儿童节的架势。“这个好吃!”舒保加撕开牛肉干的包装,递给钟灵。
“我不吃。”钟灵拒绝,“我要减肥。”
“减什麽肥……”舒保加又打开薯片:“学习还不够苦吗。”她一边吃樱桃,一边往嘴里塞薯片,又甜又咸的,感觉十分过瘾。
“我要是有你那麽瘦,我也不用减了。”钟灵把自己的手臂伸到舒保加的旁边比一比,有些郁闷。
舒保加无言以对,只好换个话题:“林士凡有没有进奥班?”“没有。”钟灵回答,她只吃了几颗樱桃,坚决不碰薯片和牛肉干。
舒保加想,连林士凡都没有进,那麽,吴淼和毛宇文,还有夏杨,也太厉害了。
钟灵又补充一句:“他选文科理科还不一定呢。”
“我以为他们都要选理科的。”舒保加小学的时候就知道,好像大学霸们一般都会选理科。
“林士凡的文科特别有优势,而且他作文写得超好!当然理科也很好。”钟灵替林士凡辩解。
“我发现——”八卦的舒保加忍不住说道,“每次说到林士凡,你都是在夸他。”
“有吗?”“有啊!”舒保加笑嘻嘻地说,“反正我在宿舍感觉是这样。”
“很明显吗?”钟灵睁大了一双黑曜石般的眼睛,露出天真的神态,“我就是觉得他很厉害而已。”舒保加半眯着眼,露出一个“心照不宣”的猥琐表情。
钟灵洗过手,从柜子里拿出睡衣,舒保加问她:“你不吃啦?”
“不吃了,我今晚吃太多东西了。你吃吧,我袋子里还有香蕉牛奶,都给你了。我妈老是让我多吃点,我都胖死了。”钟灵一边说,一边找她的拖鞋,“你见到我拖鞋了吗?”
“没有啊,不见了?”舒保加把核儿吐进垃圾桶,和钟灵一起找起来。奇怪,两张床底下都仔细找过了,还真没有。阳台和浴室里面也没有。
“要不你先穿我的吧。”舒保加提议。钟灵露出为难的神情,她对于个人物品还有点小洁癖。“超市关门了吗?”
“快了,十一点关。”“那你能陪我去一趟吗?”“走吧。”
就在这时,关渝回来了,一边还跟门外的人说着笑,看来她又去串门了。“哇有吃的!”关渝愉快地说,拿起一颗樱桃扔进嘴里,“洗过了吧?”
“关渝,你看见我的拖鞋了吗?”
关渝这才想起这件事来,对钟灵说:“噢,刚才405有个人过来借拖鞋,我把你的借给她了。你要洗澡对吧,你穿我的吧,我洗好了。”关渝说着坐到床边,然後把拖鞋轻踢到钟灵脚下。钟灵听了,先是吃惊,张大嘴巴看了一眼舒保加,紧接着有些愤怒:“你怎麽能不经过我的同意,随随便便就把我的拖鞋借给别人呢?”
关渝也有些吃惊,她从蚊帐里把头伸出来,是一脸的无辜冤枉:“就借一下,又不是不还了……要不我现在去给你要回来?”
“那你怎麽不把自己的借给别人啊!”
“我穿着嘛,你一般也没那麽早回来……”关渝扁扁嘴。
钟灵打断她说:“你要动我的东西起码得经过我同意吧……”
舒保加想,钟灵这一点倒是跟夏杨一样。
“拖鞋而已,又不是什麽贵重物品,早知道我就拿保加的了。保加,对吧?你不介意的吧?”关渝提高了音量,又习惯性地撇嘴。舒保加保持沉默——关键时刻,倒还有些机灵。
“那是穿在脚上的东西,是接触皮肤的!怎麽可以随便借给别人用啊,你会把你的内裤借给别人穿吗?”钟灵反驳道。
“拖鞋跟内裤能一样吗?”
“你怎麽这样啊!”钟灵憋着满肚子怒火,脑袋嗡嗡响。
“好咯,那就算我不对咯,sorry咯。”关渝语气僵硬地说,想要强行结束话题。舒保加出来打圆场:“我现在去帮你要回来,拿回来洗干净。”关渝听了,干脆把蚊帐一放,又缩进床里。
看见关渝躲进床里,钟灵哑口无言。她发泄似的一脚把关渝的一只拖鞋踢到阳台门前去了。关渝赤着脚从床上跳下来:
“你干嘛!”钟灵冷冷地“哼”一声:“阳台说要借一下你的拖鞋。”关渝气极:“你有病吧!”
舒保加正要过去把关渝的拖鞋捡回来,钟灵喝住她:“你去帮我把拖鞋要回来!”舒保加连忙跑到隔壁405,敲敲门。
“啊……Hi!”舒保加想不到开门的是沈希羽,有些木讷地打了招呼。
“Hi。”沈希羽轻声回了一句。
“原来你在我隔壁宿舍啊。”舒保加看见初中的女神有点激动,又看一眼女神穿的拖鞋,还好,不是钟灵那一双。
“嗯……要找谁吗?”沈希羽问。
“那个……你们宿舍好像有人借了我们宿舍一双拖鞋……”
沈希羽把门拉开了一些,然後向着宿舍里问:“你们借了隔壁宿舍的拖鞋吗?”声音还是柔柔的,音量不大,如果是舒保加,早就喊起来了。舒保加趁机观察她的侧脸,有清瘦的棱角,刚洗过的中长发衬得脖子又直又长;她的皮肤是白皙晶莹的,从脸到脖子没有一点不均匀的颜色。
“啊,是我,你等等……行,你拿走吧!”有个女生把拖鞋一脱,脚塞进运动鞋,踮着脚走出来。舒保加接过那双拖鞋,同时认出她就是一班的劳动委员,心里纳闷:她的脚怎麽塞得进钟灵的拖鞋?
回到了宿舍,钟灵还在怄气,关渝干脆躲在蚊帐後面,眼不见心不烦。钟灵看到舒保加提着的拖鞋,一脸嫌弃的表情,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