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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样穿可以吗?」
李彩云身高可不矮,少说有一米六八的样子。
她上身穿了一件蓝底白色小碎花宽松上衣,下身一条黑色宽松裤,火辣身材被宽松衣裤遮挡的严严实实,脚上是一双黑色布鞋。
她皮肤不白,甚至还有点黑,与她常年在庄稼地劳作有关。
李彩云拥有一双丹凤眼,眼神清澈乾净,小嘴小鼻子,笑起来特别的可爱。
周勇端量着自己小媳妇,他抬起手为她整理整理鬓角垂下来的碎发。
李彩云打扮很朴素,後脑勺上盘着的疙瘩揪把她衬托的有些成熟。
周勇话到嘴边咽了回去,因为这年代大姑娘小媳妇发型是有区别的。
未婚女子梳垂直的麻花辫,嫁了人就要把头发盘起来,省得出门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周勇笑眯眯放下手,李彩云扬起脸看向他,莫名红了脸。
「很好看,我们出门吧!」
李彩云点点头,拿上军用水壶,周勇推着自行车带着两只野兔一只野鸡,两口子一前一後离开了家。
今天早上的槐西村很是热闹,隔个三五家就会有一堆人聚在一起嘀嘀咕咕嘻嘻哈哈。
不用听周勇都清楚他们正在八卦什麽,毕竟没有娱乐的年代,白洁韩二狗的事情足够成为村里人茶馀饭後的谈资。
「哟,彩云你们两口子这是要去公社呀?」
李彩云笑着应了一声,顺嘴问了一句:「二娘,你没有物品要捎带?」
槐西村居住了五百多户人家,年纪轻的只要出门,不是称呼这位大爷,就是称呼那位叔叔婶子大娘…
其实真的论起来,很多人家都没有亲戚关系,只是住在一个村里,从这家论关系从那家论关系得来的称呼。
就像李彩云称呼对方二娘这位,其实她们什麽亲属关系都没有。
「二娘没有物品要捎带。」
李彩云笑吟吟点点头,跟着推着自行车走在前面的周勇继续朝前走。
「周勇,你这是要干嘛去?」
「我去公社。」
「去吧,路上注意安全。」
走走停停十多分钟,他们才踏上通往公社的路。
今天去公社的人不少,主要如今是农闲,家里缺少的物品都会趁此采购。
「要是没有这座山,我们去公社能节省不少时间…」
踏上盘山路,有人抱怨了起来。
「是呀,就这是因为这座山,搞得我们去趟公社贼拉费劲…」
山不是多高,可在山上绕一圈很浪费时间。
假设这座山被夷为平地,槐西村去公社路程会缩短一个多小时。
「大家也别这样说,当初要不是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我们这地方能平平安安度过战乱麽…」
几十年前各个地方动荡不安,槐西村因为地理位置偏僻的关系,战火不曾蔓延过来。
正是因为如此,在那时有不少人拖家带口来此定居,从一个小村庄慢慢发展成五百多户的大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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