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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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章(第2页)

邹戎出神地看着她灯影下越发柔和的轮廓,过了好一会儿才继续说道:“我前女友出现之後,你前後态度变化很大,我大概能猜到你的想法。抱歉,那个时候有点焦头烂额的,没有跟你解释。早该告诉你的,我跟她早就已经断干净了,绝对没有你以为的放不下。只是她和她老公吵架了跑到藏区去,这种情况我不可能不管。”

宁乐知点了点头,认可了。她知道的,只要确认这个人无害,别说是他前任,就算是他宿敌,邹戎都不会让人被扔在大西北喂狼。

“我第一次见到你就觉得你很好,看出你有点喜欢我,我还偷偷窃喜过。”邹戎有了点笑模样,眼睛里微微亮起一点光。

他不缺人喜欢,进藏区旅行的队伍里对他示好的女性很多,但是宁乐知真的很特别。

他始终记得宁乐知从车上下来那一幕,她对自己笑了一下,那一刻他就觉得这是个女神级的姑娘。

落日馀晖下风吹走她手中的隆达丶扬起她万千青丝,连夕阳都宠爱她,让她美得像一幅剪影画。

後来她又笑意盈盈地说“你是最美的情郎”,二人四目相对的感觉甚至称得上惊心动魄。

这麽一个美丽的女神倾心于你,没有男人能不为此得意,哪怕那时他还没有生出名为爱情的情感。

“後来我以为你是那种,家里有一个还想在外头玩一个的人,我有点生气。但是一见到你就气不起来,你总是让人心软。如果没有後来的事,我可能会抱着‘如果你想玩,我就陪你玩几天’的想法,跟你来段露水情缘。再後来,我知道了你单身,但是你那个时候有了心结,我也有自己的小心思。我觉得你条件太好了,你以後能遇到比我好太多的人,等到你发现我也不过如此的时候,可能还会後悔年少不知事选择了我。一想到你跟我在一起不会长远,我就退缩了,与其在一起後又分开,不如不开始。”

邹戎伸手轻轻捏住宁乐知的指尖,宁乐知没有抽回手,她左手掌心还能看到一些细小的口子,两人都看着牵在一起的手指静默了一会儿。

“半个多月前再次遇见你,看到你过得非常不好,我觉得自己的心像是被人揪着丶扯着丶拧着一样疼。发觉你精神状态可能出现了问题,我整宿都睡不着。但很奇妙,为你殚精竭虑我并不觉得烦躁,只希望你能快快好起来。後来我又发现,你并不是一朵需要人保护的高岭之花,你有着勇敢坚韧的精神和力量,这样的你,闪耀得我挪不开眼。当然,这不是我想采撷这朵花的理由。真正的理由是你心疼我丶依赖我丶总是在人群中寻找我的眼神,给了我能和你长长久久的勇气。小宁,两年前我就很喜欢你,但是现在,我很爱你。这些话,我本来想找一个更好的时机再和你说的。”

“乖乖,不要赶我走,让我跟着你把这次的科考任务完成,好吗?”

不算昨晚微信里那个不清不楚的表白,这是邹戎第一次明确地说对她的感觉,第一次剖析自己的心路历程。

宁乐知听得心情有一些复杂,但是听到他最後那句请求……

她轻轻抽回手,躺下後用後背对着邹戎,低声道:“你要去昆仑我不会拦你,本来你也答应了孙教授要跟团完成这次的科考任务。至于其他的,我现在还不考虑。”

“好,你慢慢想。让我跟着你就行。”邹戎轻声说着温柔的话语。话音刚落,宁乐知就感觉自己的额头被温热柔软的嘴唇贴上,他近乎虔诚地亲吻让人的心都酥了,结束的时候居然又作弊似的低低说了一句,“宁乐知,我爱你。”

8

假期第四天,邹戎陪她吃了早餐後就要去开会了。

宁乐知看着邹戎给她买的一堆衣服有点纠结,来的时候带了一个小小的行李箱,这麽多衣服恐怕装不下,但是不带走难道是在告诉邹戎她以後还过来住吗?

她决定先收拾自己带来的其他东西。

半小时後,她翻箱倒柜都没有找到邹戎在昆仑给她买的那个粉色抓夹。仔细回想了一下,好像去西海屏风的时候坐车觉得抓夹硌脑袋就取下来了,当时……邹戎放到了装相机的那个包里!

她拿出手机给邹戎发微信。

小宁:【戎哥,我那个粉色的抓夹你放在哪儿了?】

邹戎:【在我房间的床头柜第一个抽屉里。】

邹戎有点心虚地揉了揉耳朵,在爱情里耍点小心机,应该无伤大雅吧,更何况他又没骗人。

他转移了注意力,清了清嗓子对面前有点讶异看着他的职业经理人说道:“关于去川省考察市场的事,我认为小陈也该独当一面了,这个项目让小陈牵头调研,你负责把控。等我从昆仑回来,请给我一份详细的报告,重点说明可行性……”

另一边的宁乐知看到邹戎的回复就去了他房间,他的房间以黑白配色为主,干净整洁,东西摆放得井然有序,充分体现了邹戎这个人的性格特征。

宁乐知直接走到他床头柜准备打开抽屉,却被床头柜上的两个相框吸引了视线,那两个相框里的照片她非常熟悉,因为照片里的人都是她。

一张照片是她穿着红黑两色的博士学位袍丶头戴学士帽丶抱着博士毕业证在未名湖畔,身体微微侧着看向天空;另一张是她穿着白色羊毛大衣,扎着低马尾,背对天安门对着镜头歪头一笑。

这两张照片是宁乐知发在朋友圈的,但是两年前回家後邹戎不主动联系她,她就把朋友圈对邹戎全部可见的功能取消了。而且这两个相框看起来也不新了。是什麽时候洗的不言而喻,邹戎没说谎,两年前他就喜欢宁乐知。

宁乐知拉开了抽屉,看见了那个粉色的抓夹,旁边有个能放下个手镯的首饰盒,有种奇妙的感觉促使了宁乐知拿起那个盒子并打开——是一条皮筋,系着对红色樱桃装饰的丶平平无奇的皮筋。在疆域的一个晚上,她咬着皮筋扎起高马尾,邹戎像个毛头小子一样激动的那晚,第二天早上她就找不到这条皮筋了,还以为掉在帐篷哪个角落里,没想到是被邹戎收了起来。

她福灵心至,走到衣柜前,果然看见那件在藏区邹戎借给她穿的黑色大衣,它和其他衣服隔着一定的距离,静静地挂在柜子里,显得有点特别。

宁乐知抿着嘴想,邹戎这个死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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