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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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第1页)

“好你个凌灵,大胆,敢讽刺我。”乔温妮甩掉话筒,冲到凌灵面前把她按进沙发里,像调戏般捏捏她的屁股,又摸摸她的大腿,凌灵一面哈哈大笑着闪躲,一面嘴上求饶。

乔温妮玩得起劲,“今天让你知道我的厉害!”

“束晴,在婷!”凌灵抓着两人的衣角撒娇道:“快救救我,这个色女要猥亵我!”

束晴舍命陪君子,占下点歌台,在歌单翻找着:“别闹了别闹了,我们陪温妮唱一个。就…就《你曾是少年》吧,我们一起。”

话音刚落,束晴立刻切了刚才吵闹到像鬼哭狼嚎的伴奏,《你曾是少年》的前奏从四面八方的音响中流淌出来,瞬间把她们带回当年的大学时光。

按照四人惯常的顺序,张在婷先唱第一句:“有些时候,我怀念从前日子,可天真离开时,你却没说一个字。”

乔温妮上前搭住张在婷的肩膀,凑到话筒前接着:“你只是挥一挥手,像扔掉废纸,说是人生必经的事,酒喝到七分,却又感到怅然若失。”

不过几句词,束晴眼里已经有泪光:“镜子里面,像看到人生终点,或许再过上几年,你也有张虚伪的脸,难道我们是为了这样才来到这世上,这问题来不及想,每一天一年总是匆匆忙忙。”

凌灵的声音带着哭腔依旧很动听:“你我来自…小镇乡村,却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某天夜半忽然醒来,站在寂寞的阳台,只想从这无边的寂寞中逃出来。”

“许多年前,你有一双清澈的双眼,奔跑起来像是一道春天的闪电……感觉有双翅膀,能飞越高山和海洋……”

“许多年前,你曾是个朴素的少年,爱上一个人就不怕付出自己一生,相信爱会永恒……相信你会成为最想成为的人。”

第一次唱这首歌,是在大一刚开学她们还不算熟悉的时候,最后一次唱,是在毕业那天,四人醉醺醺地冲着话筒喊出每句歌词,诉说着全部的不舍与依恋,同时含泪畅想着今后的美好人生。

她们见证过彼此最莽撞也最纯真的一段时光,有过欢笑,有过痛苦,有过帮助,有过争执,她们陪伴彼此走过下课时拥挤的教学楼走廊,走过铺满日出或晚霞的操场,走过学校门口通往地铁站的天桥,走过许多人生抉择的重要岔路口。

那些或正确或错误的选择,在这一刻,她们搭着彼此的肩膀,头顶霓虹闪烁的灯光像时光机,伴着对她们最重要也最熟悉的一首曲子,所有年少的期待与梦想,实现的没实现的,都不重要了,至少她们炽热的灵魂还鲜活存在,如十八岁刚相识那般。

未来的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直至她们从青葱岁月步入年迈,她们的情谊会像春天栽下树苗,在无垠的天空下,扎地生根,枝繁叶茂,生生不息。

回临港两周后,束晴按照计划包了几辆大巴车,周五提前两小时下班,把同事们都送到了市区的室外川味烧烤店。钟晨妍下了大手笔,让所有同事可以带着家人一起参与聚会,因此大多数人拖家带口,把公司庆功宴办成了家庭聚餐,草地上都是蹦蹦跳跳的小身影,连猫猫狗狗的宠物都成群。

烧烤店老板也为了今天的大生意特地修改菜单,减少许多菜式的辣度,方便小朋友们吃喝玩乐,并且一年过去,他竟然还记得束晴,爽快地给老熟人打了折扣,还送了许多小零食。

钟晨妍没有跟随大巴车来市区,而是独自开车回家接人,且姗姗来迟,天色渐暗还不见人影。束晴猜测是路上太堵,刚要打电话询问,钟晨妍牵着一位与她差不多高的小姑娘,从草坪入口处飞奔进来。

束晴从没见过钟晨妍的家人,只知道她有一位女儿,却没想到女儿已经十多岁,和钟晨妍像极了。

小姑娘一进来就被不远处玩飞盘的人群和宠物们吸引,钟晨妍放开她的手,气喘吁吁地说:“玩去吧。”又支着膝盖对迎面走来的束晴说:“后悔莫及,早知道跟你们早些坐大巴过来了,让孩子爸接娃去,这会儿高架上堵的连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跟在她身后的男人适时开口道:“你坐大巴要晕车,还是开车好些。”

钟晨妍自言自语地嘀咕:“我也真是奇了怪了。”喘过气,她转身挽住男人的胳膊,朝束晴和周围的同事们介绍道:“我老公,那边黄色衣服的皮猴,我闺女。”

大家纷纷和钟晨妍的丈夫打招呼,后头有人喊:“老板的老婆叫老板娘,那老板的老公叫什么啊!”

大家都一时愣住,谁也没有想出合适的称呼,倒是钟晨妍的丈夫自我调侃道:“没关系,你们也可以叫我老板娘。”

顿时一片哄堂大笑。看出他是个好相处的人,公司里为数不多的几位男员工和男性家属们纷纷拉他坐下,递给他一瓶酒,你一言我一语地聊起来。

束晴也把钟晨妍带到提前为她准备好的位置上,惊讶道:“没想到你孩子都这么大了,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还以为你只有三十岁呢。”

实际上钟晨妍的三十岁已经是九年前,有位十多岁的孩子也不奇怪,只是她性格活泼,保养得当,也毫无老板架子,和公司里所有人都能玩到一起,让人无意中忽略了她的年龄。

钟晨妍饿坏了,不客气地从烤架上挑了串烤翅,边啃边说:“没想到吧,我22岁就结婚了,25岁生孩子,女儿都开始早恋了。”

钟晨妍的助理也才二十出头,听了这话十分震惊,夸张地说:“钟总你可太牛了,简直事业家庭两不误。我发小也在读研时生了娃,导致她现在都没找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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