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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车继续前进,许安若与陆宇川走在队伍的最后面,听着前面有人说起山下梯田的稻穗。
“前两天我看还泛着青呢,刚才一看,全变成了金黄色,还颗粒非常饱满,简直比良田里的还要好。”
“我也现了,真是奇了怪了,那梯田的肥力不足,按理说不应该啊?”
“回去得跟大队长提一声。”
“......”
许安若的手再次被温暖的大手紧紧包覆,强烈的感激之意自手心传递而来,化为她唇边的一抹轻笑。
到了地方,大队长看到许安若,没问她怎么从田里回来了,招呼着众人把野猪搬到大木盆里,再让人提来烧开的热水烫毛刮皮,开始处理野猪。
陆宇川作为铁血军人,毫无疑问成为主力担当。
动手前,他叫许安若站得远些,免得被处理野猪时的血水沾染了衣物,或者被难闻的气味熏到。
许安若就站到大队部的屋檐下,眸光专注地落在陆宇川身上,看着他拿起刮刀刮去脏黑粗硬的猪毛,清理干净后,与其他社员一起,将沉甸甸的猪身搬到屠桌上。
随后,陆宇川站在屠桌旁,操起锋利的杀猪刀,有条不紊地解剖起野猪,将内脏依次取出……
等三只野猪全部处理完毕,出工的人们吃早饭的时间也到了。
一听说有人猎到三头野猪,往常只由人送饭去田里吃的社员和知青们纷纷往大队部赶,深怕去迟了分不到好肉。
山里的野生动物,像野兔野鸡这类小动物,谁有本事捕获,就归谁所有。
而像野猪这种体型硕大的野兽,则被视为集体财产,需由大队长按照规矩和考量,分配给整个生产大队的每一户人家,以体现集体主义和公平共享的原则,增强整个生产大队的凝聚力和社员对集体的归属感。
这三头野猪都是成年雄性,目测至少有两百公斤,能获得四五百斤肉量,在这肉食稀缺的乡下,无疑是一笔极为可观的收获。
眼看大队部门前空地上聚集的人越来越多,大队长敲响箩筐,让每家出一个人排队取肉,其他人回去吃早饭,免得耽误干活。
但聚集的社民们却不愿意散去,翘以盼等分肉。
陆宇川作为猎取野猪的最大功臣,毫无疑问第一个分肉。
大队长李忠民心中权衡一番后,道:“宇川,这些野猪都是你猎到的,就分给你五十斤肉,任你挑选部位,有没有意见?”
周围众人的目光瞬间聚焦在陆宇川身上,有羡慕,有好奇,也有嫉妒,但碍于大队长的威严,没有一人敢公然提出异议。
有个爱占便宜的妇人嘀咕埋怨:“肉都被他一个人分光了,还吃什么呀?”
此话一出,立即遭受身边听到的人围攻:
“要不是宇川从部队回家探亲,打到这么多野猪,你连一口肉汤都喝不上,还想吃肉?”
“有本事你也去进山猎只野猪回来,大队长一样会给你分大头。”
“有肉分就不错了,还叽叽歪歪。”
“......”
那妇人根本无力辩驳,掩面遁走了。
有一小部分藏着别样的心思的人,则寄希望于陆宇川高风亮节,主动让出一大部分肉给大伙分。
他们眼巴巴望着陆宇川:你是个军人,家里人口也不算多,五十斤肉根本吃不完,肯定会让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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