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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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第1页)

林承安花了将近一个月才找到他,把他从索马里的一家医院带了回去。  孟绪初自始至终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活下来的,也不知道到底是谁救了他,回去之后每一次关于这件事故的调查都以失败告终。  但他明确知道的是,记忆里从未出现过江骞这个人,他也从未见过这张脸。  所以真的是江骞救了他吗?  江骞……救过他?  那为什么不让他知道啊?  为什么,不让他找到他?  心脏猛烈跳动着,孟绪初在一阵心悸中弯下腰,痛苦地捂住胸口,难过得眼眶发酸。  这里的动静引起了那边注意,活动室里安静片刻,众人对视一眼,纷纷试探着上前,果然在走廊岔口看到了一个人。  坐在轮椅上,浅灰色家居服松松垮垮套在身上,领口有点大,露出一段很深的锁骨,显然这件衣服不是他本人,而出自谁不言而喻。  众人脸色各有各的难看,冲在最前面的女生一个脚,抬手捂住脸。  孟绪初已经坐直了,虚虚靠在椅背上,微垂着头,头发略微长了些,没来得及剪,挡住了视线,也遮掉了眼底情绪未褪尽的痕迹。  他身形在宽大的衣服里显得很单薄,下颌消瘦,脸颊嘴唇都缺乏血色,俨然是大病还未愈的模样。  但下午阳光姣好,顶窗彩色玻璃投下绚烂的光斑,落在他身上,竟然显出一种绮丽的美丽柔软。  这种独特的内敛的气质,在这群以自由奔放为生活准则的人眼里,就像水晶一样纤细,比特蕾莎修女还要圣洁,比断臂维纳斯还要勾起人心底的欲望。  科特几乎是下意识理了理头发,露出带有八颗大牙的社交微笑,抬手挥了挥:“嗨。”  他从两位女士中间挤出来,忽略她们见鬼了的表情,用刻意且低沉的嗓音:“哦,瞧我看见了什么,一位优雅的青年,能在如此美妙的下午与您会面真是我的荣幸,如果您不介意我们可以唔!”  克丽丝从后死死捂住他的嘴,一脚把他踹回活动室,压低声音警告:“想被赛恩斯扔进森林喂鳄鱼别带上我们!”  哗啦!活动室里噼里啪啦作响,混合着科特的哀嚎,显然摔了个人仰马翻。  克丽丝拨了拨略显凌乱的发丝,小跑到孟绪初身边,一副见笑的表情:“您别管他,他一个小时前刚被诊断出精神失常。”  另一个女生也跟着附和:“是的是的,我们正准备将这个令人遗憾的消息告诉赛恩斯,却先被您知道了,真是抱歉……”  克丽丝尴尬地笑笑:“您累了吧,我送您回去?”说着就要来推孟绪初的轮椅。  孟绪初下意识抬手挡了挡。  他已经恢复了镇定,那个叫科特的男生莫名其妙闹一通,倒是给了他缓冲的时间,现在眼底只剩下惯常的柔和平静。  “不用了。”他轻声说。  这种微微抿唇露出安静笑容的模样,对克丽丝来说简直是杀伤性的,她刚结婚,正期待着拥有一个自己的小baby,看孟绪初的眼神柔软泛滥。  “真的不用吗?”她温温柔柔地说:“自己推轮椅很累的,还是我帮你吧。”  孟绪初睫毛动了动,看了克丽丝的眼神变得欲言又止,在对方过分热情的回视中下意识后移。  顶着克丽丝殷切期盼的目光,孟绪初闭了闭眼,而后坚定地挪动手指,按下轮椅扶手上的某个按钮。  下一秒,轮椅平稳前行几十厘米,再停下来,孟绪初扭头看向克丽丝,礼貌地笑了笑,意思是自己推也挺方便。  克丽丝蓄势待发推轮椅的手悬在半空,略显尴尬地收了回去。  即便一直对这架轮椅的功能了如指掌,她还是故作惊讶地捂住嘴:“哇哦,原来科技已经这么发达了!哈哈哈……”  孟绪初:“……”  孟绪初抿唇,露出一个得体的笑,而后略一颔首,操控轮椅扬长而去,飙得比小电动还快,迎风飘扬的每一根发丝都明明白白写着:不愿再待一秒钟。  另一个女生抱着胳膊走到克丽丝身边:“瞧他的背影,他真可爱。”  克丽丝忧心忡忡:“我是不是又吓到他了?”  “我好像也是。”女生按按额角:“真怕他听到我偷拍他,会觉得我是什么奇怪的人。”  “这都要怪科特。”克丽丝说。  两位女士对视一眼,达成共识:“没错,都怪科特。”  “关我什么事?”科特捂着屁股龇牙咧嘴走出来,撑着墙壁和她们一起看孟绪初飙轮椅的背影。  “本来赛恩斯精神就很不正常,”克丽丝说:“因为你的搭讪,他现在一定觉得我们这里所有人都有毛病。”  “要是这么说的话,”科特微微一笑:“你已经成功了,毕竟他是在你说完话才吓得逃走的。”    “砰”一声门关上。  风铃叮咚作响,孟绪初看着紧闭的房门仍然心有余悸。  这栋房子里的人都太热情了,他认识的人里,孟阔已经能算得上社交悍匪,但也不会像他们一样对一个陌生人露出那么热情盎然的眼神。  孟绪初擅长勾心斗角,习惯揣摩人心,却唯独不适应热情,就连卫生纸刚到他家里时,总黏在他身上,他都不知道要怎么应对。  现在好不容易适应了,又见不到了,孟绪初轻轻叹息,有点想家里那只黏人的小狗。  他把房门关好,撑着轮椅慢吞吞上了床。  在外面晃荡一圈,肋骨又开始疼,孟绪初弓着腰忍了一会儿,觉得不太行。  他记得房间里应该是有止痛药的,只是原本放在床头,现在却不见了。  孟绪初摁着肋骨小心侧过身,弯腰拉开床头柜的抽屉,每动一下都忍不住倒吸着气。  第一层没有,第二层也没有,他咬了咬牙,更用力地伸长手臂,拉开最下面一层时冷汗都浸了出来。  还好药瓶确实在里面,他勉力捞出来,拧开瓶盖,也不喝水,直接硬吞了两粒。  苦涩在唇齿间漫开,孟绪初呼吸发着抖,药瓶从床边滚到地上也没精力管,双眼空洞地凝视着虚空,默默忍痛。  等到药效略微开始起作用,他已经疼出了一身汗,床边抽屉还开着,孟绪初眼珠干涩地转动,这才发现里面还有一个相框,背面朝上,压在最深处。  孟绪初俯身,勾了勾手指把相框拿了出来。  现在看到什么他都不会再惊讶了,孟绪初甚至觉得自己已经做好了十足的准备,去面对一些未知的,能让他再次心神激荡的内容。  然而事实却不如他所料。  那只是一张很普通的照片,一张毕业照。  江骞穿着学士服,站在大学的校门口,怀里抱着花,垂眸望向镜头,眼中没什么笑容。  一张普通的,属于江骞的毕业照。  唯一特别的,大概就是这样的照片孟绪初也有一张。  同一个地点,同样的学士服,同样的校门logo,甚至那年榕树飘散的落叶都很像,时间却比江骞早了四年。  江骞和他是校友。  算起来,他毕业那年江骞正好入学。  只是可惜他小时候读书跳过级,不然他和江骞还有可能在校园里碰面,或许是图书馆,或许是篮球场,也可能是随便某个教室。  这么想着,思绪开始飘很远。  孟绪初想了很多,却唯独不觉得惊讶。  毕竟他早就看到过另一只照片,在圣塔克鲁兹海滩,那片海滩离学校很近,很多学生都去那里玩。  甚至那天和他一起的同学里,还有直接穿着印有学校logo的t恤,趿一双拖鞋就过去的。  如果江骞是因为快要入学才会出现在那里,一切就相当自然了。  孟绪初放下照片,不知道想到什么,像是遗憾,神情变得怅然若失。    江骞回来时,临近傍晚,骄阳西垂,化为天际一抹浓烈的霞光。  他的房间也洒满灿烂的金黄色,铺洒在床铺上,落在孟绪初的睫毛上。  孟绪初靠着枕头坐在床边,沉默而专注地看着窗外,他手边摆着一个相框,画面再熟悉不过。  江骞心里微微一跳。  他反手关上门,走上前,孟绪初听到了动静,扭头看向他。  “怎么才回来?”他轻声问。  江骞顿了顿:“有点事要处理。”  他不动声色把相框拿开,放到床头柜,在孟绪初身边坐下,习惯性抱住孟绪初,去摸他的后颈。  孟绪初手很凉,衣襟有点润,像是出过汗,江骞眉心一蹙:“不舒服吗?还是伤口疼?”  孟绪初摇头:“江骞……”  “在呢宝贝。”江骞立刻抬手贴上他的额头,发现没有发烧,心里一阵焦急:“到底哪里难受?”  “没有……”孟绪初还是摇头,拉下江骞的手:“江骞你……你……”  他轻轻叹了一声,说话声音断断续续,“当时,是你救的我啊……为什么呢?”  江骞一顿,忽然沉默了下来。  他其实已经料到孟绪初会有此一问了。  回来时经过庭院,看到那三个人不断吵嘴,争论到底是谁吓到了孟绪初,言语间涉及五年前在索马里的那三周,江骞就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  江骞搂着孟绪初,感到他还在冒着虚汗,嘴唇干涸,说不清是哪里不舒服,这种状态让江骞心慌意乱。  “先换件衣服好不好?”他揉着孟绪初的脊背安抚:“这样会着凉的,换了衣服我慢慢告诉”  “江骞。”孟绪初只是用力看着他,眼眶泛红:“为什么?”  落日一点点从树梢里隐没,映在孟绪初眼里金黄的余晖也一点点消逝,像某种珍贵东西的逝去,拼命想要抓住却加速流失。  江骞顿住了,这一幕带给他极大的震撼,让他恍惚想起第一次见到孟绪初的时候。  落日、海风、贝壳、还有追逐落日的漂亮男孩,画面鲜活得仿佛昨日,不可抵挡地撞进脑海。  “因为见过你,”良久,江骞说:“见过你,然后喜欢你。”  他垂下眼睫,笑容一时变得有些苦涩。  其实他像他这样的人,本来不应该说什么一见钟情的。要是他出去告诉别人,说他也有过纯洁的少年时代,有过纯情的幻象,一定会被笑掉大牙,而且不会有一个人相信。  但事实就是那么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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