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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抬头,眼中讶异一闪而过:“忘月,你该不会想拿她威胁王宝珠吧?”
我睨了他一眼,面色如常:“只是当做谈判的筹码,能不能成功,要看她在她小妹心中的分量。”
人心隔肚皮,在这个节骨眼上,没有必要去赌。
桑瑱垂眸,若有所思。
我慢慢阖上双眼,内心逐渐平和。
王宝珍既已寻到,威逼加上施恩,王宝珠放人的几率又多了几分。
如果一切顺利,那些无辜进入宝花楼的女子,这几天就能离开了。
反之,如果王宝珠对我的威逼利诱无动于衷,连亲姐的性命都可以不顾,那不日后,就是她的死期。
不管怎样,在离开扬城前,此事一定会做个了结。
想到这,我突然对收养了四个孤女的老妇人多了几分兴趣,转头问身旁人:“你和王宝珍,还有那几个孩子,怎会那般熟络?”
桑瑱唇角一勾:“此事说来话长,我在王大娘家吃过饭。”
“哦?”我往他身边靠了靠,“给我仔细讲讲她的故事吧。”
车厢内,响起男子清朗悦耳的声音。
随着桑瑱的娓娓道来,我大概弄清楚了他们相识的经过。
原来桑瑱和桑桑两兄妹,每隔数月便会前往城郊义诊。王宝珍的小女儿果果,就是他们的病人之一。
两年前,刚满一岁的果果患上了一种怪病,王宝珍寻遍名医,皆被告知孩子无药可救。正当她心灰意冷,准备认命之时,桑瑱桑桑恰好出现。
桑瑱:“果果的病虽然复杂,却也并非绝症。我和桑桑为她开了几副药方,几个月后,再去城郊时,她已大好。”
“后来呢?”我继续追问。
“后来我准备离开扬城,外出云游,临行前想起果果,便独自去了王大娘家中。经过大半年调理,果果的身体已基本痊愈。大娘见我前来,喜出望外,非要留我吃饭。我再三推辞,奈何老人家盛情难却,只好恭敬不如从命。”
“那一日,她准备了一大桌丰盛的饭菜,席间,一再对我表示感谢,并讲述了先前为果果四处求医的经历。她是个爽朗健谈的性子,我们相谈甚欢。我和桑桑曾一度奇怪,大娘年事已高,为何会有个一岁多的女儿,且她的孩子与她相貌迥异,于是随口问起,她没有隐瞒,将过去之事一一道来。”
在桑瑱的讲述中,我又了解了王宝珍这些年来的种种过往。
她原是江城大户人家之女,自幼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成年后,嫁给了门当户对的丈夫,本以为可以过上安稳生活,却不曾想,因婚后三年无所出,被夫家以“无后”为由休弃。
心灰意冷的她回到娘家,命运却再次开起了玩笑——王家父母因思念幼女成疾,接连离世,且这些年为了找回王宝珠,家中钱财早已挥霍一空。不得已,她只能变卖唯一房产,安葬双亲。
无处可去的年轻女子本欲投靠亲友,却被亲友视为不祥之人,皆避之不及。
万般无奈下,王宝珍只得离开江城,因为身上余钱不多,便在就近的扬城落了脚。
得益于王家父母对孩子的重视培养,她自小便学习书画和女工,因此,很快就在绣坊找到了一份活计,成了一名绣娘。
虽然生活清贫,但总算安定了下来。
她生得貌美,自然不缺追求者,但上一场婚姻让她吃尽苦头,受尽冷眼,这让她觉得一个人也挺自在。
于是,她将自己不能有孕的假消息广而告之,那些向她诉衷肠的男子得此消息,纷纷离开。
一日,她在街头偶遇了一个流浪的小女孩,女孩的背影与她失散多年的小妹如出一辙。她心下一惊,毫不犹豫地将小姑娘带回了家。
就这样,王宝珍有了第一个“女儿”。
小女孩乖巧懂事,帮她干活,为她排忧解闷,她第一次体会到了为人母的快乐。于是之后几年,她又陆续收养了两名孤女。
一个人抚养三个孩子,生活难免清苦,但四人彼此关爱,相互扶持,日子倒也过得其乐融融。
光阴飞逝,岁月如梭,转眼间大女儿到了适婚年纪,王宝珍四处打听,寻了一户好人家,笑着送女儿上了花轿。
之后,二女儿三女儿陆续成家,她再次成为孤家寡人。
三个女儿虽嫁作人妇,但孝心不改,隔三差五回去看她,王宝珍倍感欣慰,觉得付出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再加上她时常想起失散多年的小妹,于是,又陆续收养了三个女童。
果果是个弃婴,刚出生就被遗弃在路边,因为眼疾,那时她已没办法做绣活了,但她还是毅然决然将小婴儿抱回了家。
四个孩子的日常开销不是一笔小开支,王宝珍不想让已经出嫁的女儿一直接济自己,于是将之前省吃俭用买来的宅子卖了,搬到了城郊便宜的房子里,也就是她们现在生活的地方。
“没有了绣纺的活计,这两年,大娘主要靠帮别人浆洗衣服维持生计,虽然生活清苦,但大娘对此很满意,四个女儿也在她的照料下健康成长。”
桑瑱讲得出神,我听得入迷。
不知不觉时间飞逝,马车外,石平唤道:“少爷,秦姑娘,我们到家了。”
乌鸦反哺
我拉开车帘,跳下马车,感慨道:“她是个很了不起的女人。”
十九岁被休妻,二十不到父母相继离世,王宝珍一介弱女子,在流言蜚语和一无所有中努力生存,不仅如此,她还竭尽所能,帮助那些孤女,让爱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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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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