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塔米斯:“……”
小姑娘被这场单口相声震得哑口无言,她长这么大从来没见过这种人,他在过去一分钟里说的话,几乎能够超过她一天的说话量。
她绷着脸收刀,后退几步拉开和怪人的距离,“你认错人了。”
“怎么可能认错!”死侍理直气壮地把那张涂鸦怼到她面前。
塔米斯认认真真地看着简陋无比的简笔画,人像头顶直刷刷向下且密集的笔触真的让它的性别一目了然。她偏振长刀看了看刀光倒映出的自己,没有发圈绑缚的头发能够更加直观地看到长度,自复活后就未修剪过的发丝自然而然地披散在胸前。
她收刀,按下那张已经有些陌生了的面容,“我和它的唯一相
;同点只有性别。
这种出乎意料的反应让死侍倒吸了口冷气,“居然还是三无傻白甜属性!坏了,这放在小说里都很难活过十章啊,更别说电影和剧集了。遭,疑似含催产素的病毒在我体内不断蔓延以至于我竟产生父爱。不行,我得想个办法帮你活长点。”
“……”
完全听不懂。
塔米斯默默绕开他,走向楼梯。楼梯一路盘旋向下。墙壁上放置着火把,两个人的身影从燃烧的火把旁掠过。
死侍跟着她,喋喋不休,“哎虽然斯莱德没直说,但我懂,我懂,他什么时候这么关心过一个小姑娘,还让我帮忙一起找?又不是天上下红雨或者蝙蝠侠一百周年庆——”
“斯莱德是你的表哥?我不认识斯莱德。”塔米斯终于抓住了解决问题的结点。
死侍:“你拿着他的刀跟我说你不认识他?”
塔米斯猝然停下脚步,她张了张嘴,“……这是丧钟的刀。”
死侍陷入诡异的沉默,有理由相信他的思维活动正在以0.1秒一千字的速度刷屏,他按住额头,“有没有一种可能性就是说,斯莱德的代号是丧钟。就像我韦德代号是死侍一样。”
小姑娘的脸色异常微妙。“你们……都有两个名字和身份?”
“这年头没几个身份好意思出来混?”死侍端详着她的表情,“oK,孩子新世界大门的打开就在这一瞬间。作为长辈的叔叔我面对你的成长真是异常欣慰。”
“话说回来,你母亲是谁?dC还是漫威的?让我康康我认识不认识。顺带一提,从这楼梯里出去以后的画面会有些R级,当然,和我没关系,我一来他们就那样了。”
塔米斯无言地继续向前走。随着死侍的灵魂发问,一个非常认真严肃的问题占据了脑海:
雄性生殖细胞的提供者是谁?
一直以来的家庭教育都没有提到父亲,所以她就从来没有在意过这件事情。但现在,这个硕大的问题砸在脑袋上,她不受控制地有些懵比,以至于死侍喋喋不休的声音都渐渐远去,如同隔了一个世界一样遥远。
总、总不会真的是丧钟吧?或者贝恩也有可能?不不不,这些猜测毫无根据。达米安和他们的关系极其差,和丧钟见面必然针锋相对就不提了,她坐在贝恩肩膀上都能让达米安拔刀砍贝恩管子,完全没有对待母亲的恭敬——但是话说回来,对待父亲的态度可能不需要和母亲一样?
她不知道。
没有经历过正常生活的刺客要怎么知道正常家人是如何相处的呢。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