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程隽安正好被呛到,连忙灌了一口凉茶。
姜溯霜下意识伸手要帮他拍背,却被他迅速躲开。
姜溯霜:「?」
「我……我没事,」程隽安缓了好一会儿才道:「辣锅……好吃。」
姜溯霜笑出声,又端起壶给他把茶填满,「那你慢慢吃,我去後厨瞧瞧。」
姜溯霜走後,李学士笑眯眯喝着汤看着程隽安,一言不发。
程隽安看到了也当没看到,兀自吃自己的。
——
等学子们吃完饭,几人将厨房收拾好,才自己在後院架起了锅。
这时候没什麽事,肉菜都有多馀,几人就慢悠悠涮着菜聊天。
姜溯霜加了块儿绵软的土豆慢慢啃着,看了眼脚边越发肥胖,正在啃草吃的狗安一眼,叹道:「日後有机会,做拨霞供给你们吃!那才叫一绝!」
「姜姐姐!拨霞供是什麽啊?」云儿眨巴着大眼睛好奇的问。
姜溯霜笑眯眯解释:「兔肉暖锅。」
抱着碗吃的正开心的云儿看了眼毫无所知的狗安,「哇」的哭出了声!
第14章咸鸭蛋
「你这孩子怎麽这麽倔!我都说了做双鞋子就是顺手的事儿!你快把东西提回去吧!」
「大娘若是不收下,我就不回去!」
「眼看着马上到上课的时辰了,你这孩子真是!」
正是学子们用完早饭的时候,饭堂後头吵嚷嚷的,姜溯霜连忙丢下锅铲跑出去,轰走了几个想凑热闹的学生。
姜溯霜很少见王大娘这幅着急的表情,连忙上前道:「这是怎麽了?」
王大娘看到她就像看到了救星,「姜姑娘,你快跟这孩子说说!我就是给我们家云儿做鞋子的时候顺手给他做了一双!这孩子非不听,从家里带了这麽大一篮子鸭蛋来!」
「我娘从小教导我,接受了别人的好意就要懂得感谢,况且这些年您对家母也多有照顾,这篮子鸭蛋并不是什麽稀罕东西,但也请大娘一定收下!」
王时提的那篮子极大,几乎挡住了他整个身子。他细瘦的胳膊提着满满一篮子鸭蛋,脸都要憋红了。
王大娘正进退两难着,姜溯霜上前,提过了王时手里的篮子,「这鸭蛋我替王大娘收下了,你快去上课吧!」
「多谢姜管事,多谢王大娘!」王时朝二人行了礼,快步离开了。
「哎!姜姑娘!」王大娘急道:「你怎麽就给收下了呢?这……」
「放心吧大娘,这篮子鸭蛋,我定用别的法子让他收回去!」
看到那篮子鸭蛋,姜溯霜就想起了一个从前她店里卖的又便宜又好的吃食——咸鸭蛋。
在她和外婆的家常小菜馆里,这东西从早到晚都买的很好。不管是早餐的时候用来配各种粥,还是下午配白米饭,咸鸭蛋几乎是供不应求。
店里的咸鸭蛋都是外婆和她一起亲手腌的,从来不去外头市场上买现成,因此很是受食客们欢迎。自家腌的咸鸭蛋保质期也不长,每回开坛子卖的差不多了才做下一坛。
外婆走後,腌咸鸭蛋的就变成了她一个人,刚开始一些老客还说:「小霜,你腌鸭蛋的手艺可比不上你外婆啊!」
後来腌的次数多了,每次放盐的比例,封坛的时间,姜溯霜都熟练掌握。外婆有个老姐妹,尝过一次後便红着眼睛道:「是,是这个味道!」
「姜姑娘!姜姑娘!」
「啊?王大娘?」姜溯霜猛然回神,「哦,走吧!」
「走哪儿去?」王大娘道:「你还没说这鸭蛋你用什麽法子还给他呢!」
「大娘随我来便是。」
据姜溯霜的了解,京城这边并没有吃咸鸭蛋的习惯。至於大晏其他地方,她也没去过,就不知道了。<="<hr>
哦豁,小夥伴们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span>:||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