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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说话之人乃是朝中望族陆家的三公子——陆岑。
提起陆家,南顺朝野上下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南顺刚平定内乱,百事待兴,西尧和北漠趁此对南顺发动战争,一旦开战,南顺国的胜算只有三成。这时陆岑祖先陆言津以使臣身份独自前往西尧游说,力挽狂澜。
自此陆家在朝廷地位无人能够撼动,当今太后也出自陆家。
可这位陆三公子,与其祖父可差得太远了,年过十七,整日花天酒地,不思进取。其平生只有两大爱好,一是收集骏马,二是收集美人,连他院里的丫鬟都美得各有千秋。
若非大街小巷都在传林桑晚有倾城倾国之姿,天天听,天天念,惹得他心里痒痒,他是绝不会起个大早赶来。
坐在陆岑对面的少年没有接话,只是慢慢地吃饭,一双淡眸飘向窗外行人,神色平静。
外头纷纷攘攘,搅得陆岑愈发难熬,打开折扇,对着眼前清冷男子说道:“我说沈大公子,你就不能跟我聊几句?”
沈大公子,名沈辞,年十七,乃是清流书香世家沈家的长房长孙,自小惊才绝艳,是沈家最得意的后辈。前年乡试更是拔得头筹,族中长辈皆对他赞不绝口。
可他为人却极清冷淡漠,极守规守矩。
这两人的性格本是南辕北辙,根本玩不到一快去,可沈辞母亲出自陈郡谢氏,与陆岑母亲祝氏在未出阁前便是挚友。
因此自谢氏生下沈辞难产离世后,祝氏常常会带着陆岑去沈府探望一二,一来二去,两人便熟得热乎。
然而,沈辞的父亲因常年思念亡妻过甚,在沈辞五岁时郁郁而终。这之后,他便由族中叔伯抚养带大,性格也愈发沉默寡言,端正死板。
待咽下嘴里糕点,沈辞拿起手帕,慢条斯理地擦了擦嘴角,淡淡道:“食不言寝不语。”
陆岑嘴角抽搐,对他这幅死样子早就见怪不怪,可眼中还是闪过一丝懊恼,真该打死叫上他那群狐朋狗友,要不是昨天他们都喝大了,起不来,自己也不会一大早跑去沈府将眼前这个清冷至极的家伙拉过来。
“镇北王快进城了——”
忽然,远处传来一声声高呼声,震得陆岑手里的折扇抖了抖。
他也顾不得矜贵,急忙起身往窗边站着,稍探出头往城门方向望着,若瞧仔细了,倒有些望妻石般味道。
阴云蔽日,天际刮起狂风。守门小将呵着手,听到了雷鸣般的马蹄声,心潮澎湃,高声大喊,
“恭迎镇北王——”
城门大开,一队人马,在万人拥护声中,踏雪而来。
马蹄声渐近,陆岑绕过前排将领,最后将目光锁定在一抹红色倩影上。
只见一位十五六岁的少女,她身着红衣,手持长枪,高坐雪白骏马之上,笑意盈盈地望向前方。
乌黑发亮的长发只用一根红色缎带束起,风一吹,便翩翩起舞,明媚得有些刺眼。
陆岑有片刻的愣神,不自觉轻吟:“红衣落白雪,秀发随风长,巾帼英姿,乃生平罕见。”
朔风呼啸而过,沈辞凭栏远眺,寒晨薄雾般淡眸在见到那抹红衣后,也有稍许波动,握着茶杯的手骨节泛白。
马蹄踏起尘泥,混着落雪,模糊了视线。
可陆岑却清清楚楚地看到了林桑晚的面容,再也不能忘。
她的脸庞小巧而精致,宛若精雕细琢的玉石,无尽的灼艳中藏着两分坚毅,眉宇间流露出历经百战的自信与从容。
她的眼眸,深邃而明亮,闪烁着希望,光明,或者说蕴藏着世上一切美好事物,令人移不开目光。
陆岑忍不住道:“今日真没有白来。”
沈辞放下茶杯,走到他旁边,面无表情俯视着林桑晚。
只见几片白雪落在她浓密睫毛上,下意识地,她微仰面庞,抬手抹去,睫毛轻颤,穿过尘雪,看到了一扇落了霜白的窗。
窗内有两道身影。
紫衣身影手中的折扇实在扎眼,林桑晚顿时眉头微蹙,此等天气拿着扇,实在是附庸风雅。
转而望向旁边的白衣男子。只见他肤色白皙,眉目隽秀,气质斯文清贵,只单单站在那里,便将这沾染风俗的酒楼衬得如何浩瀚星空般风致高雅。
只是他那双眼眸浅淡而深邃,清冷得仿若深山涧月,凛峰啸雪般寂远孤骜。
她再次皱了皱眉,第一次产生了想要拂去一人周身的霜雪之意。
可眼睛一眨,再次望去,窗内只剩一个紫衣身影,马蹄在原地踏了几步。
回过神,她礼貌性地笑了笑,而后打马向前。
陆岑见佳人对自己一笑,立即同街上欢呼之人一般摆手大吼,丝毫不顾及形象。
若干年后,林桑晚想起初次见面场景,依旧只能记得沈辞那张清隽绝美的脸庞,尤其是他那双大眼睛,有些摄人心魂。
可陆岑明明也是翩翩公子,在世家公子榜上也能进个前十,而林桑晚对他毫无印象。
只能说陆岑不该拉沈辞一道,沈辞往那一站,便是皎皎君子,风华绝代。
随着镇北王一干人归来,永都城百姓丝毫不吝啬对镇北王一家的称赞。
此次大胜,不但让北漠国签订休战条约,更让北漠国俯首称臣,其中有一条便是每年进贡两千匹上等战马,一千五百匹中等战马和两千匹下等战马。
要知道以前只有南顺哭着求饶,这次镇北王着实让南顺百姓扬眉吐气了一把。
这种茶余饭后连着接下来的一月余都未停歇。
大雪未停,镇北王携长子林慕峰,次子林慕威直奔皇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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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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