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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白漓准备的衣服,被她撕成了碎片,像动物絮窝一样乱七八糟地铺在了地上。
见夫妻俩回来,白漓竟然都没认出这是她的爹娘,目露凶光的扑了上来。
还好美狐爹眼疾手快,不然白狸娘就得被白漓撕掉一整块皮肉!
夫妻俩也有点懵,老大老二当初都没这样啊……
见白漓荤素不济,人畜不分,统统敢张嘴咬的架势,夫妻俩对视一眼,不由得庆幸,幸好他们回来了!
如若不然,这孩子长大,怕是得吃人。
妖怪都是由动物修成的,想要成大果,必须要多修行,或者多行善事攒功德。
当然,有的妖怪就是想走邪魔歪道,也不是不可以。
但是,有个性的妖怪,必然会得到一个有个性的结果……
人杀人,要入十八层地狱。
妖杀人,罪加一等。
造了杀孽的妖物,轻则下畜生道恕罪百年,重则灰飞烟灭。
为了防止煞气四溢的白漓将来干出什麽孽事,夫妻俩从回山便开始苦口婆心的告诫她:“白漓啊,你看,就是穿这种布料,像爹娘一样两条腿走的动物,你不可以吃,懂吗?”
白漓歪头打量了衣袍两眼,“嗷”的叫唤了一声,随即向上高跃,轻松扯下了白狸娘手中的袍子,用利齿叼着衣摆左右摔打,只一下,便从衔咬处裂开了一条大口子。
白狸娘:……这是什麽意思?
白漓虽然根据气味认出了爹娘,但不代表她能听得懂人话。
白狸娘反反复复,从冬天说到了夏天,白漓方才记住了这句话。
穿衣服的,两条腿走的,不能吃。
白狸娘稍感欣慰。
过了两日,白狸娘带白漓去林中采果子,白漓全年三百六十五天吃肉,白狸娘便想给她换换口味。
途中刚好看到一只猴子,身上披了一件不知从哪捡来的破布衫,双爪抓着树干,双脚站立在下方的树干上,望了眼白狸娘她们的方向。
白狸娘看那猴子一副人的做派,就想考验一下白漓,便问道:“这只能吃吗?”
白漓平日里基本不吃猴子,太瘦不说,咬起来吱哇乱叫。
听到白狸娘的话,白漓伸出舌头舔了舔吻部两侧,冰蓝色的双眸看向枝头站着的猴子。
穿着衣服,且双脚站立。
见白漓犹豫,白狸娘满意的点头,虽然白漓还分不清人和猴子,但能记得住她的要求就好。
下一瞬,白漓就如离弦的箭一般跳上了枝头。
她的动作太快了,正值圆沌期,妖法尽失的白狸娘还没反应过来,就见白漓用嘴扯碎了猴子身上的衣服,凶猛的将它从枝头撞了下去。
猴子直接从枝头掉了下来,不偏不倚的跪在了地上。
这下好了,既没衣服,也没双脚站着,可以吃了。
白漓轻轻一跃,一爪子拍倒想要逃跑的猴子,冲着白狸娘叫到:“嗷。”
意思是,我不想吃这个,你想吃?
白狸娘:……
显然白漓根本没理解不能吃“人”的重要性。
白狸娘只得不厌其烦的再次从头讲起……
作者有话要说: 原以为是想为自己找块“墓地”
……原来这叫“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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