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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小拇指那麽长,根本不像人类的牙齿,反而像是猛兽的獠牙,直径约有1.5厘米粗。
元柔用湿巾擦了擦手,无视掉一旁茍延残喘的姚老板,走到孙魁的身前。
孙魁见她过来,就把杯子放到了一旁:“你还好吗?有没有哪儿受伤?”
元柔摇摇头,擡起双臂,热情的拥抱住孙魁,点起脚尖,将头埋进他的胸膛,模糊道:“你让我闻一闻,都要臭死我了。”
她的嗅觉本就灵敏,姚老全身上下散发的味道,对她来说就像刺鼻的气体武器。
与孙魁分别之後,她顺着姚老板的气味,一路跟到了春天乐器行。
她从後门破门而入时,姚老板正在收拾细软,他知道自己肯定不是这只纯血的对手,打算连夜潜逃。
不光是这只纯血,似乎警察也对他起了疑心。
後厨房的冰箱里放着春天乐器行原老板一家三口的尸体,被发现是早晚的事情。
还没等他收拾好行李,元柔就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
她看了眼厨房,鄙夷的道:“怪不得这麽大的味道,原来你吃腐肉。”
吸血鬼虽然是鬼,喜欢喝鲜血,但是没有吸血鬼会去吃死尸。
就像人类,再怎麽喜欢吃肉,也不会去吃腐肉。
姚老板吓了一跳,情急之下,他变出两扇肉翅想要与元柔拼死一搏,再趁机逃跑。
可惜,他高估了自己的实力,也低估了元柔的残暴。
元柔没有浪费时间,在姚老板冲上来的时候,两只一米多长的蝙蝠从她身後窜出,一只叼住姚老板一根胳膊,将他直接拖到了乐器行的大厅。
元柔在屋子里找了找,翻出来一个工具箱。
提着铁钳,元柔走向被蝙蝠提在半空中,瑟瑟发抖的姚老板,冷笑道:“你管不住自己的牙,那不如不要。”
姚老板连忙求饶道:“我们都是吸血鬼,你为什麽要这麽对我?我闯入你的地盘是我不对,你放过我,我保证,再也不在O市出现!”
元柔摇头:“你吃了三个人,还差点让我成为嫌疑犯,很遗憾,我得把你交给警察。”
姚老板简直不可置信:“我们是吸血鬼啊!吃人是天性,你难道不吃人吗?”
元柔扯过凳子,示意蝙蝠们把他放下来。
“我和你不一样,吃的都是别人自愿献的血,我可不会用盅惑这种招数来进食,还差点将对方吸干。”
某种意义上来说,元柔说的是对的。献血站里的血,确实都是捐赠者自愿捐献的……
她也用义工的方式,做出了相应的劳动。
她一只吸血鬼,顶着大太阳做义工,足够有诚意了……
蝙蝠们将姚老板放下,元柔拿过绳子,无视掉姚老板的求饶,将他牢牢的绑在了椅子上。
然後,她扯住他身後的肉翅,冷漠的道:“你的吃相,太难看。”
说完,她右手一用力,将他的肉翅连根撕扯了下来。
吸血鬼的翅膀就像人类的躯体,一旦拔掉,便不可能再生。
姚老板疼的撕心裂肺,一双獠牙都呲了出来,双目赤红,成摊的口水从口中溢出,早就没了人类的假面。
所以当孙魁赶到的时候,没了肉翅与獠牙的姚老板,早就没有了威胁。
往後馀生,他若想活,就只能像吃果冻一样吸血,再也没办法用牙齿来咬人了。
整个过程把元柔熏坏了,她需要多闻闻孙魁来洗鼻子。
孙魁尴尬道:“……我没洗澡,身上有汗味。”
绝对不能算是好味道。
元柔埋在他胸前,疯狂的吸味道,埋头含糊道:“好闻,比那只杂血要好闻多了,你好香啊。”
胸口一湿,孙魁身体下意识的紧绷。
他低头去看,发现元柔像小猫一样,在隔着衣服舔他,仿佛在吃冰淇淋。
孙魁:……再说下去,他都得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体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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