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话倒是不假,当日来的时候也是这位阿婶看着兄妹两个不容易,才硬是挤出一片地方给他们摆摊。
阿婶坚持,一个硬塞一个不收,二人僵持着,还是那位卖粥的阿伯发话了,「小娘子就收了吧,你若是不收你阿婶该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了。」
梅映禾没法子,这才收下,道:「那明日阿伯和阿婶都别吃早食,我给你们做软饼吃。」
如此算是说好了,兄妹二人乐呵呵地告辞回家去了。
今日阳光甚好,京城的街道上车水马龙,看得梅九畴目不暇接。其实也没什麽可新奇的,就是觉得哪哪都跟梅花村不一样。
「那可不是不一样嘛,这是京城。」梅映禾说,「是大隶朝的心脏。」
这话说得梅九畴有点儿怵,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心,「能住在这里的人应该都很有钱吧。」
梅映禾点了点头,「那是自然,最起码比咱们有钱。不过哥哥,你放心,咱们好好干,用不了多久咱们也能从梅花村搬到京城里来住的。」
真的吗,梅九畴很欣喜,虽然不知道妹子有什麽计划,可是他从小就知道,只要小早想做的事就一定能做成。比如小时候她想学识字,跟着母亲就去拜了一个老秀才,可是老秀才不教女娃娃,小早就跟着梅九畴蹲在人家屋舍外头听,一样是听了两年,小早什麽都学会了,梅九畴什麽都不会。
还是因为小早聪明,打小就聪明,梅九畴想,她跟自己不一样。
「哥哥,想什麽呢。」
梅映禾的声音打断了梅九畴的思绪,一抬头,看见妹子正在一个卖鞋的摊铺前站着,手里拿着一双鞋子,「过来试试。」
「试这干啥。」梅九畴不肯。
「试试合适咱买。」梅映禾拉着他,「哥哥的鞋子实在太破了,可惜你妹子我不会做鞋子,咱就买一双吧,我算着钱够。」
「不要。」梅九畴一口回绝,将妹妹硬给他试穿在脚上的鞋子扒拉下来,「回家,别浪费银子。」
就算有多馀的银子也应该先给小早买衣裳鞋子,他一个壮汉子穿啥都一样。
「哥哥——」梅映禾拖了长音带着哭腔,委屈巴巴地看着他。
「不买。」梅九畴坚持。
「好,不买也成。」梅映禾一歪脑袋,「那我回去就让小梅姐给哥哥做一双,小梅姐肯定乐意。」
如此一说,梅九畴的脸腾地一下红了,「我不要,你别去麻烦人家。」
「不麻烦,小梅姐早就说要给你做衣裳鞋子呢,就这麽定了,鞋子不要了咱们去买布。」说着梅映禾就拉着梅九畴要走,「要麽买布让小梅姐做给你,要麽买这双。」
梅映禾威胁他,「不然,我这就哭……」
「好好好,买。」梅九畴不情不愿,比起让小梅做鞋子这样羞死人的事情,他还是更愿意买一双吧,小梅的心思他不是看不懂,可是家里太穷了,他不想拖累人家。
买了鞋又买了些涂外伤的药,梅映禾按照心里盘算着又去买了鸡丶佐料和一点儿大米丶小米,还买了三只即将长成的小母鸡,养在家里能下鸡子,这样就不用花银子买鸡子了,毕竟这是做软饼必不可少的。
二人回到家的时候已经过了午时,梅九畴说随便吃点就好,梅映禾答应着却没照办,看着哥哥忙着又出门去了,她洗手下厨,今日打算给哥哥做曾经杀遍天下无敌手的绝活——地锅鸡。
将鸡肉洗净剁成小块用盐丶酱油丶酒腌制一炷香,土豆丶香菇丶青椒切成大块,葱切段,生姜切片,大蒜拍碎即可。在锅中倒入,油热放入八角丶香叶丶花椒丶辣椒炒出香味,将腌好的鸡块倒入锅中,翻炒至变成金色,加入事先调好的酱料,然後放入酱油丶糖丶醋等佐料继续翻炒,加水炖至八成熟,加入土豆,贴上面饼,盖上锅盖收汁,直到汤汁浓稠,出锅前撒上葱花和大蒜便大功告成。
这道菜鲜香中透着辣味,最是下饭。
梅映禾不知道哥哥干什麽去了,总之吃饭的时候他肯定会回来。小娘子不慌不忙地做饭,地锅鸡的香气透过锅盖飘满整个屋子的时候,梅九畴进门了,手里还拿着什麽东西。
「过来试试。」梅九畴将东西放下,招呼妹妹。
是一个高脚凳子,看样子像是刚做好的,梅映禾坐上去试了试,高度刚刚好。
「这样你以後就能坐着干活了。」梅九畴的脸上露出笑容,梅映禾这才看到哥哥满脸汗水,身上也脏成了一片。
「你干什麽去了?这凳子哪里来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