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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接程芯下学的任务,是由他亲自接过的。
事情的起因要从程芯第一天下学堂说起。
程芫一早答应了幼妹接她下学,收好摊子便独自去了学堂接人,去的一路上还算顺利,回来的路上却出了事儿。
姐妹俩都快走到巷口了,在转过拐角的时候,却被一个醉酒的男人拦住了去路,一阵躲闪间,好在林宗义及时出现,一把将那男人推倒在地,男人一下子便不动了,就在程芫以为男人是不是死了的时候,地上忽然传来了阵阵呼噜声。
三人相视一瞬,默契点头,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悄悄离开了巷口。
等一回到家,不容程芫辩驳,林宗义便主动开口,揽下了接送程芯上下学的任务。
自从程芯入了学堂,程芫明显感觉她进步了不少,考察功课时,只张口说了几个字,她便能流利答出后半段。
每每程芯被表扬后得意洋洋之际,总有一人眼神中流露出一丝羡慕之情,这人便是林宗义。
而这一切,都被程芫看在了眼里。
很快,程芫便跟程芯悄悄商量了一通。
既然家里有人进了学堂,便可以给林宗义当现成的老师,程芯下学后回家教一遍林宗义,也当是课下复习巩固功课,正好一举两得。
学堂离柳湾巷不远,走路花不了多少时间,不过摆饭的一会儿时间,一大一小的两个人便一起进了屋。
程芫发觉到程芯一脸藏不住的喜色,笑着问道:“芯儿,今天是遇上什么开心事了,莫非是功课答得好夫子夸你了?”
只见程芯摇摇头,背在身后的双手忽然举到面前:“哒哒~阿姐你看!”
原来是她小手左右各握有一支晶莹剔透的糖葫芦。
“小滑头,又哄大哥哥给你买糖葫芦了。”程芫轻点了面前的小脑袋,无奈地说道。
“才不是呢!不是芯儿哄的,是大哥哥主动要给芯儿买的,还给阿姐也买了呢!”
程芫一滞,用手指了指自己,不禁问道:“其中一支,是买给我的?”
一大一小在程芫的疑惑目光下同时点头。
“大哥哥说每回见我吃得开心,说阿姐吃了也会开心。”程芯递到程芫手中,突然有些好奇,“对了,我记得阿姐你从前最爱吃糖葫芦了,可为何之前在林家村的时候说自己不爱吃呢?”
问题来得突然,程芫并不知道身体原来的主人有什么喜好,她说不喜欢吃糖葫芦,完全是由着自己的喜好说的,她不嗜甜,喜辣。
一时间的沉默,让气氛有些尴尬。
“或许是阿姐的口味变了吧……”
有点好吃?
这话说出来,程芫自己也是不信的。
哪有人会在短时间内莫名其妙变了口味,除非她们,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人。
她所经历的事,可以用“借尸还魂”来形容,虽然听上去神神叨叨,不太能让人信服,可她确确实实是死了……然后又活了过来,还好生生活在了另一个人的身躯里。
如果把真相说出口,她那妹妹听了一定会把小手探到她额间,问出“阿姐,你是不是生病犯糊涂了”之类的话。
程芫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内心叹息一声,随后将目光游移到了面前的小人身上。
只见她并没有在意自己的解释,一整个吃糖的心思写在脸上,正要低头去咬手上的糖葫芦。
见状,程芫急忙出声,制止了她的动作:“芯儿,你先把糖葫芦放一放,马上要吃饭了,你吃饱了糖,该不想吃饭了。”
听见这话,程芯圆溜的眼睛一抬,微张的小嘴立马合上了,乖巧点头答应。
一顿饭吃下来有些安静,按照往常的习惯,程芫和林宗义将锅碗瓢盆清洗好之后,便开始搬动竹椅了。
七月入夏,白昼偏长,天也黑得晚,此时光亮如白日,丝毫没有半分昏暗之景。
天时地利人和,正是读书好时机。
三人商量,把“小夫子”的教学时间定在了晚饭后。
程芫想着程芯白天在学堂已经花费了许多精力,晚上如果加时学得久了,效果会反噬,所以不论是程芯还是林宗义,都只学一炷香的时间。
学堂夫子教的是关于孩童启蒙的知识,程芯自小在程阿爹身畔学着,学堂上的课对她来说,就是相当轻松的事了,而林宗义不同,大字不识的粗人头一回接触到书本上的知识,尽管那些只是幼童启蒙的小儿书,学着也有些吃力。
好在人不曾气馁,一股子求学的莽劲儿,跟着小夫子磕磕绊绊学了好几天,现在已经能认得一些简单的字了。
院内书声朗朗,眼见着一炷香快要燃尽,程芫悄声回了趟屋内,拿了桌上的两串糖葫芦背手出门,轻轻走到了二人身后。
签香覆灭的那一刻间,两个人也正好念完最后的词句。
一大一小转身之际,只见两串鲜亮红艳的糖葫芦映入眼帘。
程芯见了欢喜不已,连忙伸手接过,而一旁的林宗义则有些迟疑了。
“这……”
“阿姐,这不是大哥哥买给你的吗?”
林宗义脸上的疑惑被程芫尽收眼底,她知道那是他一片好意买给自己的,可她不喜欢吃甜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她懂,可那是花了钱的东西,浪费了不好。
想起在林家村第一次做拌笋的时候,林宗义满脸抗拒苦笋的模样,猜他怕苦味,那甜的糖葫芦,他应该是喜欢的吧?
正是有了这种猜想,加上他最近认真学字的表现,程芫觉得,这糖葫芦就该给他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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