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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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第2页)

但江骞非常有眼力见的,没把这个解释告诉孟绪初,毕竟他在里面携带了那麽多私货,让孟绪初知道了一定会炸毛。

那样就更像撒娇了。

江骞勇敢地背下了这口锅,无比熟练地把孟绪初拉进怀里:「怪我怪我,」哄小孩儿似的拍拍背:「怪我没直接抱你回去。」

孟绪初眉心狠狠一跳:「你在说什麽鬼话?」

江骞却身体力行将他抱了起来,「不想穿鞋也可以,抱回去就行,还不会受伤,怪我没想起来。」

孟绪初:「……你可以一直想不起来。」

江骞低低笑了,拖着他的屁|股往上颠了颠,孟绪初霎时一僵,後背不可控制地攀上一片酥麻。

「唉,不至於啊,」江骞拍拍他的後腰:「就抱一下。」

孟绪初深吸了口气,仔细听嗓音有些发颤:「给你最後一次机会,闭嘴。」

江骞笑着凑到他耳边,带着恶意的玩味,用气声说:「知道了。」

满意地看着孟绪初侧头一言不发维持端庄,耳尖却拼命出卖他,耀武扬威地变成粉色,还会轻轻地发抖。

终於孟绪初忍无可忍:「别盯着我耳朵了,你没有生理反应吗!」

孟绪初坚信自己内心很平静,他从小耳朵就容易红,外界的一点刺激都有可能让它发红充血,但这并不能怪孟绪初。

成年以後手里有了些闲钱,孟绪初甚至想过重金重塑一双崭新的耳朵,奈何科技还没有迅猛到这种地步,他只能和这双与自己性格完全不匹配的丶总是羞答答的耳朵苦苦相伴。

所以他习惯把头发留得长一点,盖住耳朵尖,但这样又会让他看起来更加文弱好欺负,对他这种年纪轻轻就需要管理一大堆比他年长许多的老油条的人来说,是致命的打击。

长年累月和自己外貌作斗争後,孟绪初才摸索出一套不会损碍自己的威仪的办法,那就是无时无刻保持冷淡,拒人於千里之外。

他面部软组织少,五官精致,轮廓流畅,再配上淡漠的神态,就会形成一种捉摸不定,让人看了心里发慌的气质。

这麽多年了,这一招对绝大部分人都有奇效,但偏偏吓唬不了江骞,甚至於他越露出这种表情,江骞越像被挠了尾巴似的,恶趣味的要逗弄他。

以前江骞知道收敛装乖,孟绪初好歹压制回去,现在江骞不藏了,孟绪初反倒一时半刻拿他没办法。

江骞抱着孟绪初在轻盈的海风里往回走,揉着他的脊背安抚:「好了好了,不生气,我也有生理反应的。」

「比如呢?」孟绪初一哂,等着他自投罗网,把难堪的秘密公之於众。

江骞忍着笑:「比如我会像贝壳一样发|情。」

「…………」

孟绪初差点直接恼羞成怒。

别墅渐渐靠近了,窗户里的暖光星星点点洒出来,孟绪初揪着江骞的衣领咬牙切齿:「别出声,从後门进,被人看见我真的会掐死你。」

「好。」江骞一点不敷衍,非常尊重他的意思小心打开後门,抱着他轻手轻脚往楼上走,还认真帮他分析掐死自己的可行性——

「但是你现在太瘦了,」他说:「你需要明天多吃一点,後天也多吃一点,每天都多吃一点,这样未来某一天就有机会掐死我了。」

「…………」

孟绪初累了。

万幸的是,他把江骞当成一根树枝子,自己像考拉一样挂在上面被抱回来的样子,没有被人看见。

孟阔好像出去玩了,而王阿姨在自己卧室里看八点档伦理剧,整座屋子静悄悄,除了江骞带着笑意的絮叨外,只有孟绪初无声的沉默。

回到卧室,孟绪初觉得脚心有点痛痒,趁江骞转身时悄悄看了眼,脚心确实被石头划了个小口子,破过皮流过血现在已经结痂,变成一道深红的血线。

依照孟绪初对伤病的态度,没再流血就约等於痊愈,他不打算管这道小小的口子,把江骞往门外推:「时间不早了,你去休息吧。」

江骞刚拿了碘伏和创可贴过来,闻言不置可否,只拉着他的手腕,按他坐到床边:「脚抬起来我看看。」

「不。」

「?」江骞笑了:「为什麽?」

孟绪初警惕地收紧脚趾:「那你为什麽要看?」

江骞失笑:「给你擦药啊。」

「不用,不需——」

话没说完就被人抓着脚腕抬起来,江骞「啧」了一声:「怎麽长的口子还不用?」

孟绪初平静的:「这麽浅的口子再晚一点都愈合了。」

两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无声地对峙几秒,江骞忽然蹙眉,用平常的语气说出了句骇人听闻的话:

「你怕我要娶你?」

孟绪初心里「咚!」的一声,像被砸了一闷锤,茫然又惊悚地:「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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