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江暮晓丝毫不因前后言行不一致而尴尬,他只点点头,道:“是。因为我欣赏我曾祖父母的爱情,但他们那样的爱情,也并不是轻易就能得到的。”林照宜想了想,也能理解,在那个时期,两个年轻人很容易在乱世中产生情感的依偎。比起生活幸福平静的后代,江暮晓的曾祖父母的感情里天然就带着惊心动魄、跌宕起伏,这也将他们更牢地绑在了一起。很简略地说完,江暮晓捧着茶杯浅啜一口,总结道:“说实在话,他们的感情,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我不敢奢求他们那样的运气。”林照宜眨了眨眼睛,他听完江暮晓的回答,很奇异地,和他产生了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伤。尽管他对江暮晓的过往情史一无所知,却还是忍不住开口:“所以你是从未遇见过这样的人,还是遇见了又失去了?”问出这个问题后,林照宜看见江暮晓不自然地挑了挑眉,似乎惊讶于林照宜在这种情况下还能保持的敏锐。林照宜清醒过来,他自知失言,和江暮晓并没有熟到能畅谈这种私密情感话题的程度,却这么直白地窥探了对方的隐私。于是林照宜连忙道歉:“抱歉江总。”林照宜倍感荒诞地摇摇头,说:“我不该问的。”林照宜因自己的无礼而面色赤红,几乎想要落荒而逃,本以为这话必然让江暮晓反感,这一番谈话也就到此为止,但江暮晓的声音几乎带着一种怀念般的怅惘:“因为我小时候曾遇见过一个人,是在陆柠的家里。”·江暮晓十来岁的时候,曾赴陆家做客,他那时年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在这样的聚会中正是最格格不入感到无聊的时候,稍坐了坐,和主人及宾客打了招呼,便离了大人独自去院子里逛了。在陆家庭院的连廊上,江暮晓看见了鬼鬼祟祟扒在高大繁复罗马柱后面的陆柠。这个动作对陆柠来说是很跌份的,他出身好,自幼也聪明过人,全家上下捧着他,说是捧着掌上明珠也毫不过分。一向都是旁人殷勤奉承陆柠,哪里有需要他陆柠这样偷窥的情况呢?江暮晓和陆柠早就认识,却没顺着两家家长的心意发展出过分亲密的关系,不过到底是朋友,江暮晓又正是无聊的时候,所以见到这样的陆柠,就很难抗拒好奇心地走上前去。顺着陆柠的目光看过去,江暮晓看到陆柠的父亲抱着一个小男孩,坐在连廊后面花房旁边的石凳上,石桌上摆了许多零食玩具,大约都是陆柠的父亲用来哄小男孩的。那小男孩穿着白色小礼服,还系着领结,正在大方地给陆柠的父亲表演着什么。陆柠的父亲天然自带严肃气质,江暮晓却在那时目睹了他发自内心的笑容。很显然,陆柠也看见了。陆柠一直盯着远处花园里的两人,自己不作声,竖着耳朵听那边的动静。但离得太远了,江暮晓只能隐约听见声音传来,夹杂着陆柠父亲欣慰爽朗的笑声。那男孩年龄虽不大,唱得却极好,江暮晓听了一会儿,只觉心驰神往,犹闻天籁。陆柠自然也听着,没过一会儿,他阴恻恻对身旁围观的江暮晓说:“你知道吗,那是我弟弟。”江暮晓素来知道陆柠是独生,但陆柠这样说他也不奇怪,毕竟这样的家庭里有什么身世秘闻都不值得稀奇,当然不会大惊小怪。陆柠看他没什么反应,觉得扫兴,又改口道:“我骗你的。”江暮晓仍旧没什么反应,他其实并不在乎陆柠在说什么,只盯着陆柠父亲抱着的那个孩子多看了几眼,距离很远,他只记得那个孩子生得俏丽精致,乖巧地任陆柠的父亲抱着,还落落大方地唱着什么歌。作者有话说之前看评论区有小伙伴说江总和照宜怎么总是在吃饭没好意思说后面有更多吃饭的场景比如现在哈哈哈!因为两个人生活圈子完全不一样,如果不是特地约着坐在一起吃饭,很难有机会面对面认真交流,而感情铺垫是需要交流滴,以后谈恋爱了就好了(就能开♂发♂更多场景了“他唱得很好听。”江暮晓难掩向往与怅然,“他唱的是一首我曾祖母也曾唱给我听的童谣,所以这些年来我总是忘不了那一瞬。”江暮晓说。林照宜蓦地想起江暮晓先前评价自己唱功的话,忍不住道:“江总对人唱歌好听最高的褒奖就是像您的曾祖母吗?”这话说得并不含恶意,但有些玩笑的意味在其中,江暮晓听出来了,也笑了笑。“因为我曾祖母对我真的很重要,小时候,我父母和祖父母都忙着打理江家的产业,唯有赋闲在家的曾祖父母有空教养我。而我在陆柠家遇见那个孩子的时候,我曾祖母刚刚去世不久……我那时有些想她了。”江暮晓低下头,轻声笑了笑:“也或者说,我一见钟情了吧。”少年时代的江暮晓回家后还是把陆柠说的话放在了心上,先同父母打听,问陆家是不是有小儿子或者私生子,父母却从未听说过这件事,再向陆家打听,亦是没有的事,仿佛江暮晓那一天遇到那个孩子只是一场梦。江暮晓没办法,只好去问陆柠,陆柠却坦然告诉江暮晓,当时已经说了是骗他的,没料到江暮晓会当真。江暮晓再追问那孩子的来历,陆柠又不肯说了,只道家中办宴会,邀请的各路宾客甚广、仆佣甚众,哪里是他一个中学生能全盘了解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岛丢失财务总管傅楚希,如有拾到请联系我,必有重酬!莫辰第二日,江湖快报头版头条傅先生今天又跑了,莫岛主寻爱走天涯。傅楚希X莫辰①架空历史,无具体朝代。②内容涉及戏班时以京剧为主。…...
一场意外,乔文穿成了一本七十年代港风大男主爽文中早死的同名炮灰。炮灰是书中大反派的竹马,死于病重没钱治疗。他的死也是大反派黑化的导火索,让其从此走上一条为钱财不择手段的血腥路,最终落了个被乱枪打死的悲惨下场。刚从病床诈尸的乔文,看着为了筹钱给原身治病,准备拿刀去砍人的帅逼大反派。我觉得这货还可以再拯救一下。乔文一边阻止反派黑化,一边努力发家致富走出贫民窟。办工厂搞实业必须要。买股票炒地皮不能少。拍电影搞娱乐紧跟上。顺便斗斗恶势力弘扬人间正义。我不是炮灰,是传奇。正当一切顺风顺水时,乔文发觉大反派看自己的眼神越来越不对劲,貌似还是黑化了。他拍着对方的肩膀顺毛好兄弟,一辈子。某人两眼放光嘿嘿坏笑嗯,好兄弟一被子。身娇体弱但carry全场美貌受VS武力值爆表谁动我媳妇我就锤爆谁狗头大帅逼攻俩贫民窟小伙儿发家致富斗恶人升级流苏爽文,男主苏苏苏苏苏苏。港风年代,穿书平行空间,非现实。...
沈旭得知直A副官和omega谈上恋爱,一气下注射了omega丧尸体病毒。要麽死要麽变成omega!劳资非郝文彦不淦!沈旭如愿变成了丧尸o,却成了个只会麽麽的娇软哑巴,一身骨质疏松的毛病。再次相见,他以臀示人,晃着PP麽麽叫郝文彦!劳资有o体腺了!在屁股蛋上!小丧尸被打成了马蜂窝,却有了新家和新名字,叫郝萌萌,郝指挥官起得。指挥官很忙,沈旭死了都不让他称心如意。指挥官心情好,沈旭死了,他坐上了总指挥官的位置。沈旭被宣告死亡,尸骨无存,八年相识,生死作伴,葬礼上,指挥官没有为他掉下一滴眼泪…小丧尸哭了,骗自己不在乎,他已经是指挥官的O,可指挥官不怎麽喜欢他。小丧尸O体腺的气味能为异能者镇定精神力,指挥官吸完就把他寄放在丧尸园。软萌好吸的小丧尸成了园区香饽饽,引来一衆大佬异能者吸他…全是以前的熟面孔们。破防竹马,偏执神父,腹黑双生…一个个居然对小丧尸玩起了沈旭的替身文学,神经不安到连精神力墙都摇摇欲坠。?活着时狗都嫌弃,死了後颈儿这麽大?以前怎麽没发现一个个这麽爱劳资!奈何丧尸身娇骨脆,总被人粗暴地rua哭,指挥官会抱着小丧尸接胳膊揉pp,保养护肤。他不接受小丧尸的示爱,却喜欢闭上眼睛舔吻着小丧尸的下唇说,我不讨厌你,你不像沈旭哦,直说你讨厌沈旭呗…突然有一天…指挥官不要小丧尸了,打算把他白送人当媳妇儿。小丧尸气鼓鼓得找人算账,房间里,浓郁的alpha信息素和暴走的精神力冲毁小丧尸的人智。那夜…郝文彦的精神力墙崩塌,小丧尸迎来了omega的第一次发热期。丧尸病毒失控,他疯狂咬食人肉,可强行抱着他驰骋的男人吻住他的下唇,发出从未有过的窝囊调调,沙哑唤道旭哥…末世ABO火葬场年下打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