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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诺转过来,她的手还保持着环抱脖颈的姿势,允晔逸整个人低了下来,像是一种为爱情甘之如饴的臣服,等着她绕过来。
谁知道闫诺却好像酒醒了一样,放下了手臂,很冷静正常的说了一句:“麻烦你了,送我回家。”
夏沁看着闫诺上了车,把小助理姜致也给薅走了,摆着手跟这剩下的两人说“再见!”,便开车走了。
只留下了“朋友,我只能帮你到这里”的潇洒背影…
车里的两人,连空气都好似异常冷静,各怀心事。
对于允晔逸而言,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他向前迈出了一大步,这样的明显对于旁人来说可能会觉得很突然,毕竟在他们的视角里,他和闫诺只见过几面。
但是对他而言,却有一种晚了很多年的感觉,毕竟他们认识了解了5年。
这其中有多少克制、爱恋和想念,便有多想将眼前这个人此刻拥揽入怀。
夏沁虽然没问他任何事情,但从心领神会的眼神中,他相信她还记得4年前他们在琴房说过的话。那么她已经知道了今天这首歌是为谁唱的,还有他心里的那个人便是闫诺。
而他唯一不确定的、在他掌控之外的便是闫诺的反应。
允晔逸此时甚至心里在想,“既然都能同时感受了,为什么偏偏吝啬不能读心?是不是有什么bug?”
这种感觉让他越想知道闫诺此刻心里在想什么,便越被放大。
但事实证明,允晔逸完全想多了,因为看似清醒的闫诺此刻的大脑实际上却是放空游离的。
“今天怎么喝这么多?”允晔逸的语气带着担心与关切,连小心翼翼的责备都不舍得。
如果他此刻不是在开车,他一定会捏一捏闫诺那看起来粉红扑扑的脸。
闫诺:“……”
允晔逸:“今天的那首歌你听了吗?其实…”
允晔逸本以为闫诺刚才是酒醒了,直到她半天没有回应,还有她那点晃着的不受控制的脑袋…
允晔逸才发现,现在并不是一个告白的好时机。这样正式的话和心意的表达,毕竟得等人清醒的时候才能说。
他本想把闫诺送回家,但因为闫诺是合租的房子,而且闫诺的室友有起夜上卫生间的习惯,允晔逸实在保证不了在把闫诺抱回房间的整个过程,闫诺会安安静静,不闹出一点儿声响。
他倒是乐意空降到闫诺的出租房,跟闫诺的室友们打个招呼,让她们好好关照他家诺诺,虽然时间点还有见面的方式可能会引起一阵轰动。
还有他估计闫诺应该不想在第二天酒醒的时候被室友问到,为什么在酒醉后,会被当红演员明星送回来之类的问题…
所以允晔逸连犹豫都没有犹豫,直接把闫诺拉回了自己的家。
允晔逸:“一回生二回熟,反正以后都得常来常在。”
允晔逸想着闫诺第二天醒来,也会认同他今晚的决定和做法。
允晔逸解开了系在闫诺身上的安全带,他的呼吸从未离一个人如此近过,近到他能听到两个人的心跳声。
允晔逸毫不费力地把闫诺抱起,就像抱着一只因为迷了路掉进酒缸里,又被好心人捞上来的小野猫一样。
允晔逸:“至于那个好心人,我自己想当一当。”
闫诺这次手臂乖乖地环绕在他的脖颈上,没有吵也没有闹,虽然她的嘴里仍然嘟囔着什么,但是脸上却是流露着安心还有…享受的表情,毕竟他的男神离她如此之近,唾手可得。
允晔逸见她的神情放松了下来,嘴角露出了宠溺的笑容。
他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感觉闫诺的表情逐渐“老色胚”化,手也不安分起来,不过允晔逸倒是很心甘情愿。
只不过,“以后绝对不能让她一个人喝酒,尤其是在没有我在的场合喝酒。”允晔逸想想就觉得一阵后怕,还有jaie那些男模朋友,怎么想都觉得是后患,所以有些人不扶都是有原因的。
他此前从未见闫诺喝过这么多的酒,闫诺的工作和生活几乎与应酬无关,大量的时间除了给学生上课就是备课。即使参加语言学校组织的一些活动,在酒水饮料上不同国籍,不同文化背景也是人均自由。
所以今天他是第一次了解了闫诺的酒量。
他抱着她走过了客厅,去向客房,这一路他走得不急不快,始终不舍得将她放下,闫诺则用她那粉红扑扑的鹅蛋脸,一边听着允晔逸的心跳,一边在他胸前用脑袋画画儿,还是抽象派的那种。
“渴…”闫诺的吐字逐渐清晰了起来,而喉咙的饥渴感让她想要挣脱下来,去找水喝。
于是允晔逸只好改变路线,就近抱着闫诺进了自己的主卧。
虽然闫诺不沉但是也并不轻,而且允晔逸已经抱着她走了一段时间了,身上多少也微微泛起了汗。
他把枕头放在闫诺的背后,让她倚靠着,轻轻地用手拨开了粘在她脸上的头发。
“等一下,我去给你倒水。”温柔一声。
“嗯”闫诺用力地点了点头,此时她眼里的酒气已经散开,只留澄澈,但整个人依然不是清醒的状态。
允晔逸刚转过身就被她拉起了手,紧紧拽住,“允呐!一定要回来啊!”,她的眼眸晶亮晶亮的,好像一个没有安全感的,怕被抛弃的孩子一样。
允晔逸反手把她搂在腰间,轻轻地摸着她的头,“乖,我去给你倒了水就回来。”
但闫诺这钢铁直女外加母胎lo的体质,让这浪漫停不过几分,她猛地仰起了头,口渴口干的感觉再次向她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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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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