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9章 和鸣铿锵69(第1页)

大年初四,溪原火车站。

停车场满满当当,取票厅排起长龙。年轻人背着滑雪板和雪具包,三三两两地有说有笑。

出站轧机设在走廊最尽头,直通户外。门口挤着一群接应的人,拢着袖子跺脚。天寒地冻地干等,只为了早见那么两分钟。

因为下午要去玩雪,段立轩罕见地穿了双羊毛短靴。雾蓝的羊皮面,靴口翻出一圈灰毛绒。

陈熙南端着保温杯,漫不经心地吹着热茶。透过冰层似的镜片,死盯着那双短靴。脚踝处UGG的表示,黄得烫眼睛。

他知道段立轩不讲究鞋,不会去刻意买高档货,更何况是进口牌子。UGG,美国加州。呵,用脚趾都猜得出谁买的。

他怎么知道二哥脚多大?不太可能是问的,这的人送礼不兴提前问。

如果是早知道的,说明至少有那么一个瞬间,余远洲刻意去看了段立轩的鞋码,并且牢记于心。

趁着人不在,偷拎起鞋子看码数。究竟是怀着怎样的心情,才能做出这么暧昧的事?

陈熙南原来以为,余远洲的离开是抛弃,是‘择更佳的木而栖’。可如今,却总能发现相反的证据。那一箱箱无言的礼物,让他心惊,不安,恐惧。他多希望余远洲是真的薄情,而不是搞这该死的‘有种爱叫放手’。

“大冷天儿来干哈啊。这折腾劲儿的。”段立轩佯装抱怨地道。

陈熙南回过神,收回视线抿茶水:“折腾是折腾了点,可谁让保活想见爸爸。”

这话段立轩爱听。挑了两下眉毛,强憋着不喜形于色。

“你那泡的啥啊?”

“山楂、柠檬、枸杞、玫瑰。”

“给我来一口。”段立轩拿过杯盖,牛饮而尽。咂么两下嘴,没觉出什么味儿来:“有啥用?”

陈熙南续上半杯,印着他喝过的地方浅嘬一层:“养颜嫩肤,减脂抗衰。”

段立轩斜楞他一眼,表情一言难尽。刚要说话,走廊尽头传来模糊的嘈杂。一群人从拐角涌出,像是一团裹着雷的乌云。行李箱的滚轮声,人群的招呼声,小孩的叫嚷,轰隆隆地越来越近。

段立轩抻起脖子,像是准备进攻的大鹅。可惜冬天穿得太多,围巾帽子一戴,也认不出谁。以为是这个孩儿,近了一看不是。又以为是那个孩儿,近了一看也不是。

正找得抓心挠肝,一声清脆的童音破空而来,箭矢般扎进他耳膜。

“爸爸!!”

顺着看过去,一个油绿绿的小保龄球。伸着俩小胳膊,用最快的小步伐向他跑来。戴着熟悉的七彩毛线帽,颠颠地甩着鱼尾巴。

奔你而来,是这世间最浪漫的事。想你,想到一刻也等不及,要跑着来见你。

“哎!!”段立轩实在是太高兴了,拄着轧机就翻了进去。鞋底下沾了残雪,落地的时候还滑了个趔趄。百米冲刺地跑上前,一把抱起。掀开一点帽沿,来来回回打量。

白了,胖了,重了。但还是他的鲫瓜子。看这肉呼呼的腮帮子,多有福啊。哪个小孩衬这样的一对腮帮子?哪个小孩也不衬呀。

“鲫瓜子想没想爸?”

“想!”

一声想,差点就惹落了泪。段立轩高高地抱着保活,大摇大摆地往外走。恨不得给全世界看他有个闺女,还想他。

罗美华跟在后面,笑眯眯地看着。陈熙南帮她拿过行李,低声问:“抚养权利索了?”

“都中勒。”

“前夫没添麻烦吧。”

“出事了,木出庭。”

“什么事?”

罗美华面露尴尬,好像也不知道怎么说。最后糊弄地笑了笑,模棱两可地道:“裁坏了(残废)。”

陈熙南看向段立轩,段立轩别过脸。抱着保活叭叭说,开上车都没闲着。

罗美华在老家重找了个活计,初八开工。就这么两三天的重聚,短得像蜜尖子。

一群人连饭店都没去,直奔最近的大商场。三楼买装备,一楼买零食。什么烤肠肘子粘发糕、草莓蛋糕糖葫芦。只要保活多瞅一眼,哪怕是水晶大蒜,段立轩也得给来一斤。

买完东西,又马不停蹄地去玩儿。

段立轩拽着雪圈在前面跑,保活在后面嘎嘎笑。冷也笑,摔也笑。扎雪里了,扒拉出来还是笑。罗美华也跟着高兴,仨人玩儿得热火朝天。

只有陈熙南在后面蹭着步子,端着保温杯胡思乱想。

初七送走保活,初八余远洲就来了。凭什么来?有什么脸来?

先利用了他,又打碎了他。是自己捡到了他,修好了他。

现在的二哥,是自己用心血和时间一点点拼起来的。看那黑亮亮的大刀眉,直绷绷的大长腿。温暖柔韧的窄身板,活蹦乱跳的可爱样儿。这是他陈熙南的杰作,他名正言顺地握着所有权。外人哪怕是多看一眼,都让他打心眼里觉得讨厌。

他当然可以拒绝,现在二哥听他话。但自尊却硌着那个劲儿。拦着不让见,总像是怕。怕什么?是怕自己不如人,还是怕二哥被勾引走?

都不该怕。两人的感情深浅,外人可以不清楚,但他心里该有数。若是连这点信任都不给,未免太寒人心。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先皇、太后与朕的古穿今日常

先皇、太后与朕的古穿今日常

上辈子,闵静从以色侍人的王妃,到楚国实权太后,一生堪称传奇。寿终正寝后,重生到了后世与她同名同姓的女子身上。父母双亡家财万贯。但眼瞎嫁了个狼心狗肺的渣男,即将被吃绝户。为夺她财产,毁她声誉,渣男情妇设计她,逼她带着患有自闭症的娃上综艺。幸好,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小小娃综而已,儿子你上!名传千古,功业盖世的西帝沈继沉着张脸,但缩水成五岁团子的小脸没有丝毫威严,只有软萌可爱。朕是西帝。大楚亡了。闵静半点不惯着他再丢了家业,你就只能去当丐帮的皇帝了。沈继闵静又看向二十年不见的死鬼冤家,沈延。愣着干嘛,还不去上班?那么大一烂摊子还指望我给你收拾吗?沈延沈继看不惯她脏活累活都我们干,你做什么去?闵静吹着闪闪发光的美甲,拨弄着新做的大波浪,神态慵懒后宫不得干政,我一介弱质女流,自然是在家等你们男人养活啊。...

妈妈和小姨睡觉的时间,不就是用来玩脚的吗?

妈妈和小姨睡觉的时间,不就是用来玩脚的吗?

我叫姜霖,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足控,但我觉得这和我妈妈有关。或许是妈妈常常会对足部进行保养的缘故,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对妈妈的脚印象极为深刻。我和妈妈脚的故事,在我记忆中最早可以追溯到我的幼儿园时期,现在回想起来,整个幼儿园时期,我印象最深的也只有妈妈的脚了。我妈妈叫江莉,是个兼顾着家庭和工作的强大女性,还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总会把我带在她的身边,尤其到了晚上,妈妈总是会想办法和我玩,等我玩累了,也就该睡觉了。妈妈拿出了很多手段,可她怎么也没想到,我最感兴趣的一直都是她的...

和季教授结婚后

和季教授结婚后

野系教授装乖病弱书法家众人都以为海王沈焉收了心,却没成想,已有美人在怀的他再度流连于风月之地。饭局上有人调侃道温老师年少成名,才华横溢,怎么,天才书法家你也玩腻了?沈焉眼眸都不抬一下,道一块木头,呆板无趣,早就腻了。沈焉的有恃无恐,温砚都看在眼里。我想结婚了。别闹了,我们这样不是挺好。第二天,温砚订婚的消息传遍全市。新郎不是沈焉。而是沈焉的死对头季知远。季知远,为人清高,臭屁,不近人情,即使多金帅气也没人敢随意接近。雨夜里,红着眼睛的温砚敲响了季知远的家门你想不想让沈焉丢面子?为人清高季知远当然。温砚那你娶我。不近人情季知远好。这…答应的也太快了,温砚眼泪还没挤出来呢。*沈焉后知后觉,温砚说想结婚了,却从没有说要他娶。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输的这么难看。就像温砚从未想过他这么容易就得偿所愿。从始至终,温砚想要的,只有季知远。婚后,他甚至想毕竟是自己生掰硬扭的瓜,不甜也认了。季知远老婆贴贴。温砚?逢人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对,我和温老师结婚了。温砚??发现自己才是那个被套路的怨种后,温砚懒得再维持自己矜贵正经的人设,挂在男人的腰上撒娇。不装了?不装了,咱们以诚相待。那天夜里,沙发和温砚一起散了架。温砚软绵绵的开口道季教授,要不你还是装一下?季知远不装了。小剧场季知远立在满墙的作品前,眸色渐深你的字,的确好看。字好看,还是人好看?温砚凑上前。男人偏过眸来,眼神实在谈不上清白温老师,字如其人。说明沈焉是个渣男配角,很渣非常渣,非攻,海王后知后觉hzc。温砚没有喜欢过沈焉,接近他只是为了曲线救国拉进和季的距离,二人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受身体不好,有点病弱受属性。偏日常温馨风有点慢热...

挖坟挖出鬼

挖坟挖出鬼

这是一只鬼畜又温柔的鬼缠上一个人的故事在一次考古实习中林言同学不幸被索命鬼盯上,从此一件件诡异的事情接连发生在他的生活中为了回归正轨,林言带领发小码农和一个半吊子道士踏上替鬼达成心愿的路途,然而越接近终点,林言越发现事情远不如想象中的简单,而他和厉鬼的关系也慢慢发生变化...

貌美花瓶复合攻略

貌美花瓶复合攻略

追妻火葬场疯批攻年下强制相爱相杀双X心机深沉病娇攻乐观坚韧作精受顾渲宋怜(聋瞎组合)豪门少爷宋怜是个貌美花瓶,主业混吃等死,副业撩拨小明星,把娱乐圈天菜顾渲泡到手的第二年,他悲惨地发现自己怀孕了,还即将按照契约嫁给神秘未婚夫大佬。领证那天,宋怜看着朝这边走来的,那边走边戴助听器帅炸天的未婚夫大佬,有点眼熟怎麽回事儿。助听器昨晚不是被那混蛋隔窗户扔出去了?小东西居然有两幅面孔!跟泡了两年的天菜结婚,宋怜嘴角快咧到後脑勺,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噩梦才刚刚开始顾渲原本可以无忧无虑地过一生,可十年前的坠海事故夺走了他的父母,而宋怜的父亲就是事故的策划者,他蓄意接近享受狩猎的过程,逐渐把宋怜和整个宋家纳入股掌。他摘掉助听器,闭目塞听,疯狂地报复所有伤害他的人,他如愿让宋家天翻地覆,把宋怜折磨至死,跟当初跳进海里的救他的白月光在一起。可是某天白月光却对顾渲说,你好可笑,好可怜。等顾渲明白那场报复,从头到尾不过是他虚假而尖锐的执念再回过头,那个总给他戴助听器的人早就不在了。隔壁乖软替身他拒绝复婚姐妹篇依旧是狗血爽虐兼并攻有点听障,你懂的~...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