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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离起身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笑脸,说道,“是啊,承蒙刘公子喜欢吃小女子做的菜。”
刘长昭把大折扇一收,说道,“小丫头好好做,用心点。我表哥嘴特别馋,他吃高兴了,不仅会重赏你,也不会再找小爷的碴。”
这两个理由夏离都无法拒绝,笑得眉眼弯弯,说道,“好,我自当尽力。”暗道,这孩子还挺实诚。
刘长昭就是没话找话,来看看夏离。见她笑得开心,他心里也高兴。又说了几句闲话后,便不好意思多停留,告辞走了。
他刚上楼,夏氏就被小二领来了,她笑得眉目舒展,一看事情就办成了。
夏离问道,“办好了?”
夏氏笑着点点头。
夏离搂着她的胳膊笑道,“恭喜娘,也恭喜我,咱们家终于有个顶门户的男丁了。”
听夏氏说,上户籍花了一两银子,又请了四老爷一家初十那天来家里吃饭,他们都答应了。自家有了儿子,要请亲戚朋友来认亲。
午时正,夏山来叫夏离去厨房做菜,还带了一个微胖的中年人。
夏山笑道,“这位是向叔,专门负责将军的小厨房。”
夏离笑着问了好。
进了厨房,何掌柜只领着一个厨子在里面,其他厨子都走了,五花肉已经切成了半个巴掌大的薄片。
做这个菜必须要讲究火候,鸭血煮久不好吃,特别是五花肉,既要煮熟,又要保持它的脆感和美味。
夏离边做边讲解,两刻钟就做好了,装进一个白底青花细瓷汤盆里。最后又按照叶大人对辣的接受程度,把适量辣椒段和花椒放入热油中,再把油淋在盆里的血旺上。
血旺汤汁红亮,血片暗红,五花肉微卷,鲜香入鼻,一看就特别有食欲。
向叔吸了吸鼻子笑道,“色香味俱佳,闻着就好吃。”又问夏离道,“夏小娘子给我们大爷端去?”
一旁的夏氏赶紧拦道,“她一向胆小,别冲撞了大人。”
夏离摇摇头,怕怕地说道,“我不敢。”
夏山抱歉地笑笑,“乡下孩子,胆子小。”
向叔听了,笑着端着瓷盆去了二楼的一个包厢。这种露脸的好事,怎么能少了何掌柜和夏山?他们两个也紧跟在向师傅的身后。何掌柜心里更是窃喜,自家老爷居然也来了。
二楼西南角的一个包厢,面积是其它包厢的两倍,红漆木地板,红木桌椅,四周挂有字画,还摆了几盆冰,窗外浓密的枝叶遮住了阳光的光钱和灼热,屋内比外面凉快了许多。
桌前坐着三个男人,桌下有一只长得跟当当很像的燕山狼犬。
那三人其中一个是刘长昭。他一进潼宁县城,从昨天到今天,在表哥面前都极力减少自己的存在感。这是他的伤心之地,丢了表哥心爱又有大用的虎子。他怕表哥睹物思狗,再次揍他,更怕把他撵回京城。
他默默地吃着菜,听着姨夫和表哥的谈话。
年长的男人有三十几岁,留着短须,穿着灰色软缎直裰,头戴黑色幞头。是时任湘江省提刑按擦使司副使的曾林曾大人,他正好这两天在潼宁县公干。
另一个男人长得跟刘长昭有些相像,身穿月白色绣团花圆领长袍,头戴八宝珠冠。长身玉立,冷傲俊美概二十岁左右,正是虎子前主人,时任都司的青年将军叶风。
曾林放下筷子看看四周,服侍的人都识趣地退下。他压低声音问道,“那批东西真的存在?只因为丢了那条叫虎子的狗,就找不到了?”
叶风黑目里立即盛满寒意,左手握成拳头,在桌子上捶了一下,酒盅里的酒溢了几滴出来。
刘长昭吓得往曾大人身边靠了靠,头都快低到碗里了。
叶风抿了抿薄唇,才说道,“肯定有。前朝颠覆后,那些余孽伪装成土匪一直盘踞在华湘山深处,听说百年间,他们挖了许多山头都一无所获。据可靠情报,西南王这些年也在频频接触山里的几寨土匪,也应该是听说了那个传言……”又咬牙道,“姨丈是没见过虎子,它真的极其聪慧,嗅觉又异常灵敏,就是几个月前的味道,它都记得住,闻得出……许多我们人类做不到的事,它都能做到……失去了它,我们损失惨重。”
一说到虎子,他的心又开始流血,脸色铁青,呼吸也急促起来。虎子的好,还不止他说的那些,虎子的许多举动让他似曾相识,也是虎子让他萌生了组建戎犬队的心思……
刘长昭再也坐不住了,吓得一下跳起来,垂头站去曾林的身后。
曾林极不好意思咳嗽两声,说道,“也怪我家的那两个孽障,若不是他们挑唆,长昭也不会把虎子弄来潼宁县,让它走失了……唉!”
叶风又问,“那件案子破了吗?”
曾林摇头道,“没有,涉案的几人都死了。若能找到脏物,或许能给苦主家人一个说法……”又道,“你能训练出虎子,也应该能把别的狗子训练聪慧呀。你也无需太着急,再训练就是了。”
叶风摇头道,“狗子和人一样,也具有慧根,慧愚程度各异。目前我手上有三十几条戎犬,其中几条燕山狼犬,几条番狗。我用了同样的训练方式,可它们及不上虎子的百之一二……唉!”又自我开解地说了一句,“这支戎犬队的犬虽然远及不上虎子,但打土匪还是用得上。”
曾林的眉毛一挑,笑道,“戎犬?这个名字倒是奇特。”
叶风说道,“狗不止会狩猎、警戒,还有许多用处。比如说,抓犯人,找脏物,打敌人……”又看了看桌下的狗子,说道,“二毛的嗅觉目前是戎犬里最好的,看它能不能帮上姨丈。”
曾林笑道,“若狗子真有这种本事,以后也建议我们衙门养一条。”
叶风又道,“我们想使用戎犬打土匪的事现下还处于保密阶段,是军事秘密,也请姨丈代为保密。”
曾林笑道,“这是自然。”
叶风和曾林正低语着,就听见门外亲兵的喊话,“大爷,向师傅和何掌柜来了。”
向师傅把小盆端上桌,笑道,“曾大人、大爷、表少爷,请。”
ps:有些读者不喜欢看作家感言,清泉就在这里说两句,昨天跟编编确认了,本文上架时间为七月底八月初,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还要单更一段时间,实在抱歉。亲们也别着急,清泉的文都不算很长,更少些亲们看的时间还能久一些。。。
男主出现了,出场的方式跟许多读者的期盼不太一样。。。清泉也不愿意亲们煎熬,稍后加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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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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