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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送野猪的猎户(第1页)

“贞观十一年初,天香阁于大唐河州郡城东初创,其时,刺史祝词,异人献技,火树银花,锣鼓喧天,其势之隆,其人之众,凡参与者无不叹为观止,赞之盛事。”

“阁内各类山珍海味、珍馐美食无算,罗列万千,应有尽有,其中,最为世人称道者,非琼浆玉液之‘神仙醉’莫属。”

“此酒香浓入魄,醇厚绵甜,后力深长,实乃人间之甘露,饮中之圣品也。杜康再世,曲生复起,亦无有出其右者矣。”

当邹小天从新编撰的河州郡志上看到这几段文字时,顿时明白自己每月送给刺史府衙的那二十坛“神仙醉”起作用了。

自己家的天香阁和“神仙醉”都写进了地方的郡县志中,这是何等的喜事?!

先不谈荣誉这种虚头巴脑的东西,就这白纸黑字的广告效果那可赛过任何商业鼓吹。

如今的大唐没有媒体宣传一说,可有了这地方志的记载,就相当于给自己的产品贴上了金字招牌、大厂Logo。

有了这道加持,他的“神仙醉”绝对可以在大唐横行无忌、一路畅通!

事实证明,邹小天再一次押对宝了。

天香阁才开业三个多月,前两月的纯利都在白银两千两左右,换算成现实世界的购买力,也就是RmB一千万元的样子。

可这河州郡新郡志一出版,天香阁第三个月的净利润突然暴涨到白银三千六百多两,其中一多半都是靠售卖“神仙醉”得来的。很多外地来的酒水商人自赶到店里提货,其销售范围几乎覆盖了整个河州全境,有些能折腾的商人甚至将其卖到了京师长安。

而此时第四个月的营业额也开始统计了,邹小天现卖酒的利润比例居然还在增加,这让他对天香阁整个产品结构的部署有了新的想法。

本来,因为至味鼎变换出来的各种食材只能食用,不能种植,所以邹小天的天香阁独此一家,绝开不了分店,从而浇灭了他开连锁店的梦想。

可“神仙醉”的出现,弥补了这一遗憾。白酒只要保存得当,可以放相当长的时间,长途运输更不是问题。

既然“神仙醉”的销路已经打开,邹小天觉得完全可以单独为其设置一条供销渠道。

因此,他立马斥巨资,在天香阁旁边大兴土木、挖掘地库、收集粮食、购买酒缸,打造出一个地下酒厂,以此作为自己的“独资企业”。

当然,酒厂的幌子只是掩人耳目,对外说是用粮食酿酒、私密生产,实际上邹小天只需每月花一天时间,单独对至味鼎进行操作,即可把当月所需的酒水变出来。

等到每日出货的时候,将限量的“神仙醉”一部分配送天香阁,一部分卖给代理商们。

不过,出于对天香阁的保护,“神仙醉”两种销售渠道的价格并不一样。

消费者在天仙阁吃饭时,一坛“神仙醉”只用花上一两银子,而如果在代理商那里单独购买,则需要花费三两。至于代理商们在邹小天手里拿货时的批价格,那就很灵活机动了,一般遵循量大从优的原则。

勤于思考的邹小天原本还想单独把酒厂拎出来,玩一玩股票模式,收割一下河州郡的高门大户,可想到这种玩法在后期牵扯的东西太多,会过分消耗自己的精力,也就放弃了这个前卫的想法。

至于酒厂管理者的人选,邹小天最开始想到的人便是他的义妹——哑姑。

从可信度上讲,哑姑作为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确实是邹小天考虑的第一人选。可因为天生失语的缘故,哑姑和各地的酒水商人沟通困难,最终也未能胜任,只能由他另聘贤良接下酒厂的摊子。

不过,邹小天也不会再让自己的义妹回去洗盘子。

联想到“家财万贯,不如一技傍身”的道理,他开始教授哑姑做菜。不仅如此,邹小天还将天香阁每日所需的各类食材,通过至味鼎变换出来,然后交由哑姑统一管理分配,努力把她往天香阁行政总厨的方向进行培养。

在邹小天的苦心经营下,只用了半年时间,天香阁和酒厂的生意逐渐走上正轨。除了食材和酒水的变换还离不开他,其余的工作基本上不用亲力亲为,其名下的财富也如同打气球一般,迅膨胀起来。

眼见日子再无忧愁,邹小天在天香阁的最高层开辟出一间独属的茶室,每日里煮茶赏景、看书品茗,渐渐喜欢上这种悠闲自在的生活。虽然偶尔还会在睡梦中遇见妻儿,可每次醒来他又忘记了那些已然模糊的熟悉脸庞。

就这样,日复一日,虚度时光,正当邹小天以为一切都安然和谐,自己或许可以在此地重建家庭,真正成为大唐一份子的时候,一件奇事的出现,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那是一个晴朗的上午,邹小天像往常一样,简单吃过早饭,在天香阁各处巡视了一圈,随即回到四楼静室,烧水煮茶。

他拿起一本昨日没有看完的《食珍录》,刚翻阅了几页,突然被阁楼外喧嚣的吵闹声吸引,连忙站起身来,抻着脖子往下探看,随即便被所见的一幕惊得目瞪口呆。

只见天香阁正对的大街上,一个壮汉扛着一头巨大的野猪从不远处昂挺胸地走来,身后跟着一大群围观的百姓,指指点点,亦步亦趋,显然都是被巨型野猪吸引来的。

邹小天立时感到天香阁可能会出事,赶紧丢下书本,连滚带爬的往楼下跑去。慌忙之中,他突然想起一件事来,随即对接下来要生的事情有了一定的把握。

原来,天香阁的食材来源方式众多,除了一些特殊的品类要靠至味鼎变换外,普通食物都能在市场上买到。不过还有一些除外,那就是野味之类的东西,这类食材多由河州郡附近的猎户来提供,价格要比普通食物高上一些。

邹小天觉得自己刚才看见的那个扛野猪的壮汉,就是一名来送猎物的猎户。

可这些猎户每次一来,都是轻车熟路的将东西送到天香阁的后厨,由哑姑带人收购,唯独这壮汉不懂规矩,扛着野猪就往正门闯,想来是个头回到这儿送野味的生手。

果然,当邹小天赶到楼下大厅时,门口已经吵了起来。

“什么后面前面,老爷既然把东西弄来了,你们收着就是,将我拦在外面是什么意思?!”

一个粗犷豪迈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对不起,客官!我们前厅是大家用膳的地方,确实不能让您带着野味进去,而且......而且还是这么大的野味......”

店小二估计被吓得不轻,说话都有些不利索。

“我看你们就是狗眼看人低,见我衣着破旧,就故意使个借口为难老爷!滚开,再拦着可要吃拳头!”

“别动手!别动手!好汉有事好商量,好商量,好......好大的野猪......”

见矛盾马上就要激化,站在楼梯口听了两句的邹小天赶紧跑了出来。

结果,他立马被现场惊人的画面给镇住了。

一头估计有八百多斤的巨型野猪尸体横在一楼饭厅外,将前门堵了个大半。

旁边一人头戴花斑豹皮帽子,腰缠狮蛮带,脚蹬麂皮靴,环眼圆睛,苍髯如戟,腰悬弓矢,手握钢叉,身似铁塔,横眉怒目,真如同那庙里金刚一般的雄壮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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