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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这个胆子?除了商栩几个还有谁呢?曾经有的,只是她不会再管自己了,今晚就算他喝死在这里,她也不会再正眼瞧他一眼了。思绪因这个念头泛冷,低靡的声音随之倾泻,“滚!”
没回头,只听脚步声响了起来,径自朝着他而来。
听声辨人,竟是发誓说不再管他的商栩。他不禁弯了弯唇,意味莫名。
片刻后,商栩在他对面的位置坐下,他直接从冰桶里抽了支酒递了过去。商栩接过,开了,随后竟对着瓶吹了起来。
酒瓶空了三分一时,霍星槐终于看向他,“老爷子叫你来的?”
商栩:“你管谁叫爷来的?”
声音冷冽,明显还没从他堕落的愤怒中走出来。
霍星槐细微地勾了勾唇,“那说说你来干什么?”
停了两秒,又说,“来得挺好,等会儿蹭你车。”
无甚特别的两句话,却不知怎么把商栩激怒了,他忽地站了起来,扣住霍星槐的脖颈儿,剩下的红酒全部浇到了他的头上。
“矫情够了没?每天看着你这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老子觉得瘆得慌。”
“你特么的智商都被狗吃了?一段感情没了,续前缘是没可能了,但这并意味着你无计可施……”
不破不立,从头开始。让姜姝重新爱上现在的霍星槐,过去的就该留在过去,别再去内疚想着要去弥补。
姜姝那样一个骄傲的人,她不可能接受。可她又是那样的聪明,若是再度心动,她不可能推拒幸福。
“不过看你这烂泥样儿,姜姝估计得再瞎一次才会爱上你。”
“怂货,垃圾!”
商栩的那张嘴毒起来,当真是百无禁忌,只要他想,至坚冷铁也能穿孔。他也没让霍星槐蹭他的车,嫌弃得很。
然而他的话,似飓风掠走了困了霍星槐良久的迷雾,他忽然清醒过来……
——
第二天一早,他起了个大早。先去了潞城一趟,和姜父姜母聊了聊,为过去没做好的地方致歉也希望两老能再给自己一次机会。带的礼物再不是豪气悬浮,各个都是精挑细选,是真正从两老的喜好出发的,真挚又诚恳。虽说礼物到最后也没能送出去,但姜父也没将话说死。
原话是:我们对你的态度取决于姝姝,她喜欢我们就喜欢。但若是你追回了她,我希望你能好好待她,再让她不开心我饶不了你。
变相开了绿灯。
不是因为霍家财势惊天,而是他了解自己的女儿,那样清醒独立的一个孩子,要有多爱才能甘愿敛去自己一身光芒。这样的喜欢,又怎么可能轻易剥离。
霍星槐郑重应下,去机场前,他满城找天菜大杂烩的店。跑了很多糖水铺,终于让他找到一家有卖的。他拜托店家为他真空打包原材料,准备带回北城自己弄。店家没这么操作过,却还是在霍星槐说明了情况后为他破例。最后,还朗笑着祝他追妻顺利。
霍星槐由衷道谢,末了,给店家转了五百元表示感谢。
回到北城,霍星槐径自回到和姜姝住过的家里,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在灶台前手忙脚乱了好久,废了两包料,才煮出了记忆中的口感。拿保鲜盒装好,他出了门,往温宛工作室去时,又在街头的花店买了三支玫瑰花,火红色的,店员跟他说花语是“我爱你”。
一刻多钟后,姜姝被告知霍星槐到了。
若是平时她肯定不打算见的,可是前台妹子告诉她,霍大少带了三支玫瑰花当礼物,太稀奇了北城谁人不知,霍星槐财大气粗,送礼不是豪车就是豪宅古董珠宝。姜姝记忆里,他亦如是。拿三朵玫瑰花当礼物,可不就是稀奇?
末了,姜姝还是败给了自己的好奇心。她在一间空落的会议室见了霍星槐,这人……还真的带了三支红玫瑰,不仅如此,还有都快被她遗忘的天菜大杂烩。
她怔了怔,问他,“哪儿来的?”
霍星槐:“我去潞城买材料回来做的。”
像是怕她拒绝,他赶在她开口前落了补丁,“我试过了,不难吃!还热着,你要不要尝尝?”
姜姝只是冷冷睨他,没说不吃也没有拒绝。
现如今,霍星槐是真摸不清她的想法,但经此震撼教育,他知道问了,“吃一口?”
“不好吃我就拿走。”
就在这时,霍星槐的电话忽然响了起来。
他看了眼,是段琮玮的,搁平时,霍星槐肯定是不会接。但此时此刻,他愿意喊他一声爸爸。他飞快地接起,那头段琮玮就喊了声他的名字,他便开始疯狂输出,“开会啊?好的,我马上到,已经在附近了,一刻钟内肯定到。”
“恩恩,待会儿见!”
段琮玮:“……”这狗东西这又是唱的哪出?
正想开喷,霍星槐演完了,毫不留恋地把电话挂了。
改睨向姜姝,朝她笑了笑,“我有个会急着走,东西先放你这好吗?”
“实在不行,我开完会回来拿!”
说罢,根本不给姜姝回应的机会,道了声回见便出了会议室。步履快得不像是要去开会的,更像是逃难的。
姜姝:“……”
默坐了良久,姜姝先是将那一束稍显单薄的玫瑰花拿在手中摩挲,神色冷淡,看不出她在想什么。
后又将保鲜盒打开,记忆中的香气扑向她。过往猝不及防解锁,一桢桢从她眼前掠过……思绪的尽头,她拿起了勺子尝了一口天菜大杂烩。
别说,还真的不错。
不知不觉中,姜姝将整盒吃完。至于玫瑰花,她请前台打到兴海传媒让霍星槐来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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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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