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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两半枫叶(第1页)

“我那么的喜欢你。”说完这种惹人误会的话,孟言谬带着元宵走了,一句解释也不留,剩下林湘和冯文瑜她们沉默在原地。“你们……以前认识?”没去管离开的两个人,冯文瑜摸摸点絮,八卦林七和孟言谬的关系。她实在想不通,林湘怎么会和九皇女的座上宾有私情。朗朗乾坤、众目睽睽之下说这个,正经儿郎哪个会做?可倘若说他不正经吧,冯文瑜自认有些识人的本事,姓孟的眼睛都快要长到天上去,怎么可能是命不由已的出身?林湘摇头。冯文瑜和她的侍卫们,四个人八只眼睛一齐盯着她。还没吃完的松子糖像它的主人一样那么有存在感,她不由得把嘴里的糖块压在舌下藏着,但口水咽了又咽,唇齿间依然有咽不下的甜意与清香。孟言谬。他有话要和元宵悄悄聊,却又毫不顾忌地在其他人面前同她说奇怪的话。给她取绰号,埋怨她冷漠,说她会犯罪,又说那么喜欢她。喜欢……林湘摸摸自己的脸,这张脸的主人是值得喜欢的吧?“是开玩笑吧?”她轻声说,“我和他第一次见面。”一见钟情这种事,不过是喜欢脸吧?她也很喜欢孟言谬那张脸。可那又怎样呢?世界之大,许多人不过只有一见的缘分。松子糖渐渐消融在口腔里,甜味消失了。冯文瑜的侍卫打来了水供主子净手,林湘也趁着洗净了手中的短刀。元宵很快便回来了,臂膀上搭着那件青绿山水对襟袍。孟言谬或许只是想把衣服还回来。觑着元宵如常的脸色,林湘由衷地松一口气。林湘曾经对元宵的身世有许许多多的遐想,可她更希望一切只是停留在想象。一段故事背后的血与泪常比欢乐更多。身手不凡如元宵,过往神秘如元宵,终有一日要奔向属于他的未来,不会总留在书舍里做个长工。但那一天来得慢一些也行吧?至少不要是现在。——她不想再和朋友分别了,在这个千里、百里、十里都无法想见就见的时代。洗净的刀被她完璧归赵。元宵接刀入鞘,衣摆一抚,就藏得毫无破绽。冲她露出笑容,元宵望来的目光黏黏糊糊的,直白坦荡,全无锋芒。他习惯随身带一把刀。“我们回去吧?元宵?”林湘问。正如过往的每一天,她没有去探究生活中的秘密。秋游活动最后稀里糊涂的结束了。仔细想想,她和柳大夫认识,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了,和她认识元宵的时间一样久。他们第二次见面,还是因为她非要帮元宵抬箱子,结果,反倒累得自己肌肉酸痛。林湘在屋内翻来找去。那时候,柳大夫给她开了一瓶红花油。她放在哪了呢?“七小姐。”一只苍白的手把瓷瓶递到她手边。“您是找药油么?”是竹峙。纠正了好几次,他还是叫自己“七小姐”。杀手悄无声息出现在身后,对她的东西放在哪儿比她自身更要清楚。“谢谢。”懒得在意竹峙为什么知道自己在找红花油,从他掌中拿走那个药瓶,看一眼书桌前坐着的林沅,林湘说:“我就不吃晚饭了,你们俩自己解决就好。”她没有吃饭的胃口,也没有做饭的心情。林湘匆匆拿着药油出门了。“谁在外面?”收回目光,林沅翻一页手边书册,若是自己用药油,她断不会找得如此急切。“八小姐的车马停在门外,她没有下车,只有宋元宵站在门前。”金枝玉叶的富家小姐和一个仆人,谁会需要药油不言自喻。他轻嗤。想到了什么,林沅忽而问:“那瓶东西是俞鹤汀给她的?”“属下不能断定。从属下跟着七小姐时,药油就放在屋内了。”“那就是了。”冷冷笑了,林沅把书册扔在桌上,“不吃晚饭?她这是为俞鹤汀的事迁怒我呢。”竹峙低头不语。睹物思人罢了,七小姐未必有主上口中那般心思。只是,主上与七小姐的事,轮不到他这个外人插话。他亦非多舌之人。“元宵!”林湘跑到门口。元宵正在马车前等她,手上拿着什么红色的东西,拧眉用指尖小心地戳戳碰碰,听到她的脚步声才抬起眼,慌忙把两只手合上。“喏,红花油。”林湘把药瓶递给他。“下午你撞到了桌子,记得用药油擦一擦化瘀,能够到吗?”点点头,元宵乖乖伸手来拿瓶子,原本掌中被捂住的东西便露出来,枫红一片。觉得有些眼熟,林湘下意识瞥了一眼,是那只叶子狗。与先前不同的是,叶片上多了些许深褐的折痕,最重的那道几乎把大狗的躯体拦腰斩断了,枫叶凄惨惨险些分作两半,被蹂躏得好不可怜。下一秒,视野内一方深蓝色衣袖出现,元宵用右臂挡住了他掌中的枫叶。这片被她捡到的叶子……元宵不想让她看到吗?不敢确认自己从他的举动中推得的结论,林湘望向他的眼睛寻求答案,元宵清澈的瞳仁颤了颤,旋即放下了手臂。一手捧着裂开的叶子狗,他垂低头颅,完全不敢看她。东家给他的东西,他没有保护好。即使清楚东家不会责怨自己,元宵也还是止不住的心生懊恼。笨蛋。林湘本以为元宵遮遮掩掩想藏的是她不该看的秘密,但一见他这副模样,她就什么都明白了。傻乎乎的。叫人怎么放心得下。“很喜欢这片枫叶吗?”没有问他叶子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林湘认真注视着他耸拉下来的沮丧眼眉。元宵点头。“那,能不能把它先送给我?”她问。枫叶被放在了手上。元宵从来都听她的话。“七姐——”车上,林淮掀开帘子,招手唤她过去,“我这儿有很多好看的枫叶。”“分给你。”于是她掌心里的枫叶更多了。再回来时,七小姐的心情好了许多。对此,竹峙并不意外。大多数时间里,七小姐都是个简单易懂的人,见到喜欢的人会高兴,听到讨厌的事会皱眉。而主上和他,显然不在七小姐喜欢的行列之内。上翘的嘴角从进门后便紧紧抿着,七小姐没有说话,将手心捧着的几片枫叶放在书案上,她从旁边的书格里一本本挑书,很快在书案上积成了重重一摞。这些书七小姐已经数月不曾翻动过了,一经移动本该扬起浮尘,幸而,这几日竹峙对西厢进行了彻底的清扫。主上额角青筋跳动,到底没有发作。七小姐把枫叶一片片铺平夹进书页里,白生生的手指上擦痕道道,比枫叶的颜色还要瞩目。秋游一遭,她的衣服被勾破了几处,指掌间也萦绕着药味。“你有一天不出事吗?”主上说。“出不出事关你什么事?”七小姐继续夹枫叶,眼皮也不抬,“你没事干就喝水,少说话,我不爱听。”毫不意外会听到这样的对话,竹峙默默上前,给主上续一杯水,再把整摞书都抱在了怀中。“七小姐,属下来。”他说,“您注意手伤。”闻言,林湘偃旗息鼓。出发之前,竹峙似乎就是这么叮嘱她的。瞟一眼自己被缰绳磨红的手指,事实证明,她的确是对方口中的那个脆皮。真是惨痛的认识。“谢谢。”竹峙不是推脱几句就会改变心意顺从她的性格,知道书要不回来,林湘领着他回了东厢。是的,东厢。林沅是个(选择性)死洁癖,不愿意挪到没人打扫又换过好几任房客的东厢去住,林湘索性自己搬到了东厢,眼不见为净。她没把这栋宅院当家,住在哪里都没差别。只是,东厢内什么也没置办,除了睡觉能遮风避雨外没多大用处,她偶尔还是要回西厢拿点儿东西。比如今天。将书放在木桌上,送走竹峙后,林湘躺在小床上,整个人死气沉沉摊成一个大字。虽然元宵写了纸条叮嘱她要用热水敷一敷腰腿,但林湘意兴惫懒、并不想动。离开了现代社会,用热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坐马车蹾屁股,拉缰绳费手,被点絮带着上下晃,背腰腿心脏全受不了,总之,她哪哪儿都有点难受。而且,遇到了孟言谬……好奇怪一个人。她把枕头抱在怀里,脑海里第一个浮现的是黑色卷发下那双松霜绿的眼睛,然后是松子糖的甜和掌心飞过的一点湿意,阳光下他漫不经心拂过树叶的手指,随口说出的“那么喜欢”,最后的最后,是元宵慌乱的神情,以及,他和元宵离开的背影。“总有一天,你会因为自己的冷漠而犯下大罪。等到那一天——”等到那一天……身体困倦到了极点,林湘不知不觉睡了过去。梦里橙黄橘绿,枫叶红。我复活了!工作时是累,回到老家是一点私人空间都没有啊,二十四(五)了这合理吗,我爸我妈都不去打扰我弟。(′?)小故事:1药是林淮在马车上涂的。虽然伤轻到没必要,但娇生惯养长大的娇气鬼林淮还是不放心。2如果条件允许,林沅只喝水,不喝茶啊这人真没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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