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1章拜师
准备束修林晋逐已经有了经验,在林朗求学那次的基础上又准备了两块上好的徽墨不会显得寒碜也不会太夸张。
同样的东西准备了两份,由林晋山和林晋逐带着儿子去往袁夫子的私塾。
林阳在家里已经被反复叮嘱过了,今日要去拜师求学,把小性子收起来万不可像在家里一样顽皮捣蛋。林希泽年岁小却比林阳更听话乖巧,林晋逐倒是不过分担心。
袁夫子年近五十,面无表情的样子让四人不自觉得紧张,农家子弟对读书人天生有种敬畏感。
好在杨檀早先就跟袁夫子打过招呼,他本就不是会恶意刁难之人,只是为人师表习惯了严肃示人。
随後他简单考察了两个孩子的握笔姿势和识字程度。
林朗每次回家都会给二人念千字文和三字经,写字更是早早的就教过,所以对于林阳和林希泽来说倒是不难。
袁夫子微微抚了抚自已的胡子,对此倒是十分满意,看得出是来诚心求学的。
不像先前的几个孩子,名为读书实则拉帮结派,好好的学堂变成了他们炫耀逐利的场所。
袁夫子对那个年纪小的甚为看好,小小年纪握笔有模有样,千字文已经会了大半。一丝不茍的小模样,颇有他幼时的风姿。
行过拜师礼就可以回家准备上学的笔墨纸砚,只待明天准时来上课即可。
家里又多了两个读书郎,李玉荷做了一大桌好菜庆祝一番。
叶稚也特地去裁缝店做了两套水蓝色的书生袍,林阳虎头虎脑的穿着活泼洋溢。林希泽从小安静温顺,小小的挺拔身体姿穿着合身的袍子像颗甜糯的元宵。
李玉荷丢下儿子抱着软萌的小希泽猛亲了几口,比起臭屁的林阳,小希泽才是她梦想中的儿子啊!
林阳看了眼疯魔的娘亲,轻轻“嘁”了一声表示鄙夷。
这虚僞的女人,昨天还说最爱的是我呢!
不过没关系,林希泽说了,自已才是他最亲近的大哥,有什麽好吃的都会第一时间跟他分享。
对于林阳来说,再也没有比分享好吃的更能体现感情深厚的事情了。
桌边吃饭的林月看着穿着儒雅的书生袍被家人围在中央的两个弟弟不免有些失落,那两个总是跟在她屁股後面的小豆丁也长大了。
他们可以去读书去考功名以後会长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而自已都十岁了,居然还在因为分房睡害怕。
林月戳了戳碗里的红烧肉闷闷不乐,而爹娘浑然不觉还围在弟弟身边又夸又赞。
翌日清晨,两个孩子用过早饭穿戴整齐後就被送去了袁夫子私塾。
因为是开学第一天,袁夫子上午只是讲了些课堂规矩。纠正了一些坐姿丶握笔,下午又来了四名学生後才开始正式授课。
林阳两兄弟比那四个孩子晚来了一个多月,课堂上除了要跟着夫子的进度认真听讲以外下学了还要被留堂,袁夫子给单独补课争取尽快跟上进度。
起初林阳觉得课堂枯燥乏味,夫子有时候教的内容晦涩难懂,当初来时立下的凌云壮志早被抛到了脑後。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