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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他的是一个二十六七的男人,戴着细框眼镜,眉清目朗。 乔季同以为自己烧糊涂了,闭了闭眼睛,再睁眼定定看了三四秒,这才试探着问道:“余哥?” 黎建鸣站在一边看这情景也傻了:“你俩认识?” 乔季同扭头问黎建鸣:“您认识余哥?” “不算认识。这二丁他爸助理。” 乔季同又去看余远洲,情不自禁地笑了:“真巧。” 余远洲也笑:“是啊。真巧。” 余远洲是乔季同大姑对门家的孙子,比乔季同大四岁。乔季同上初中的时候,没少搭余远洲的自行车。后来余远洲考上了d大,毕业后直接留在d城找了个民企上班。 乔季同来d城找营生的时候,没少和余远洲聚。只是后来和谭海处了朋友,再加上酒店的活计忙,这两年都没怎么联系。 这极具戏剧性的偶然重逢,让他高兴得有点兴奋。 他呼出一大口热气,笑着问:“最近还好吗?” “嗯,好。怎么回事?” “有点发烧。” 黎建鸣站在一旁看他俩抱着寒暄,脸都要酸成柠檬黄了:“别在我床边叙旧。” 乔季同闻言僵了脸。 余远洲没有看黎建鸣,干脆利落地答应了一声,背着乔季同蹬蹬蹬地下了楼。 余远洲开来的车很大,后车座宽得像沙发。 乔季同不想让黎建鸣跟着他跑,刚准备开口让他回去休息,就见黎建鸣脸黑得跟锅底子似的。 还没弄明白他为什么生气,就见他把那件破棉服兜头扔了进来。随后收起拐杖,坐到乔季同身边关上了车门。 乔季同没出口的话就这么咽回去了。 车子迎着漫天风雪缓缓驶出。 乔季同盖着自己的棉服,头靠在玻璃窗上,目光直愣愣地看向余远洲的后脑勺。 余远洲模样没大变。斯斯文文,自带着一股包容的沉稳。 看着看着,他又想起了在那个灰暗的小镇上,余远洲曾带给他的那些温暖。嘴角不自觉地上扬,眉目都跟着柔软了。 黎建鸣余光瞥见,嫉妒得要命。自己披霜戴雪地给他买橙子,都不见他这么含情脉脉。再者说,这司机还是他讨的人情呢。 不知好歹的土包子。瞅个什么东西。笑个什么玩意。 黎建鸣越看越嫉妒,简直到了气急败坏地步。 嫉妒就要吸引注意,气急败坏就要口不择言。他啧了一声,故作嫌弃地嘟囔了一句:“用处不大,破事儿倒多。” 乔季同这才回过神,对他抱歉地讪笑了一声:“对不起。” 余远洲闻言从后视镜看了看乔季同烧红的脸,眉心深深地蹙出个川字。 余远洲和乔季同一样,没有父母。但他却比乔季同幸运,因为他的爷爷奶奶十分疼爱他。 虽然在他上大学以后,爷爷奶奶相继亡故,但他的童年,是实心儿的温暖。童年的底子打好了,人就基本定型了。 余远洲在知道乔季同和自己一样没有父母以后,就格外照顾对门这个小弟弟。 遇到乔季同大包小包从菜市场回来,就帮他拎两个袋子。 有时候乔季同被大姑父搡出家门,他就开门招呼乔季同进来玩。 乔季同需要打点完一大家的早饭以后才能去上学,他就在楼下等着,把自行车踩得飞快,不让乔季同迟到。 只是后来都有了各自的生活,联系才渐渐地少了。 余远洲现下在一家民企,给老板做助理。老板的小儿子今天打电话让他帮个忙,虽然他并不情愿,但也没法拒绝。没想到误打误撞,能帮到乔季同。 只是他在意乔季同为什么在这里。又为什么发烧。 这黎少爷,他是有过几面之缘的。和自己老板的小儿子丁双彬要好,俩人在外面喝酒玩疯了,自己被抓去代驾的经历也有过几回。 就这几回,黎少爷是什么个情况,他差不多清楚了。 酒吧歌厅的常客,晚上开着轰隆隆的摩托,带着一帮小子疯。是个同性恋,身边儿总也不轮空总之在余远洲的眼里,不是什么好饼。 而发烧的乔季同,躺在了这个不是好饼的黎少爷床上。这很难不让他多想。 心想若是季同不小心犯了错,他这个做哥哥的,万不能坐视不理。 雪天路况不好,走走停停了半天,也没看到医院的影子。乔季同觉得自己烧得好像更厉害了,闭上了眼。 到了医院。余远洲急匆匆地去挂号。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没跟黎建鸣说一句话。 乔季同在门诊重新测了体温,烧到了39度。又验了一下血。白细胞,中性粒细胞,c反应蛋白偏高。余远洲拿着化验单子去找医生,黎建鸣在大厅的座椅上拥着乔季同等。 低烧和高烧完全不一样,来的路上乔季同还能撑着睁眼思考,现下烧到39度,满眼都是五彩斑斓的黑。 他迷迷糊糊觉得自己靠在一个温暖的怀抱里,肩膀上是安慰的拍打。 他又往温暖里钻了钻。 黎建鸣感受到乔季同的依赖,了一下手臂,把他扣得更紧。灼热的呼吸扫在他的脖颈上,让他胸腔发麻。既担心,又悸动。还有一点为刚才口不择言的后悔。 回想今天这一天,他的情绪起伏太大了。大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他已经隐隐约约弄明白了自己的感情,却又还是拼着一点自尊不愿承认。 这时候从两人面前走过一个男人,黎建鸣的拐杖没来得及收回,那男人被绊了个趔趄。 男人回头瞪向黎建鸣。 黎建鸣也掀起眼皮看那个男人。穿着短款的迷彩羽绒服,皮肤深黄。窄长脸盘,眼间距较近。长得还算可以,就是浑身一股穷酸气。 不是土包子身上那种坦荡荡的穷酸气,而是一种遮遮掩掩的穷酸气。 黎建鸣没有道歉的习惯。不管是不是他的错,他都很少道歉。此刻也是,虽然他的拐杖绊了别人,他也只是挑了挑眉,一脸不耐烦的拽样子。 那迷彩服被绊一跤,本来就生气。再一看黎建鸣这欠揍的德行,蹭地一下火气就上来了。 “你瘸还是瞎?” 黎建鸣冷哼一声,手掌一翻捂住乔季同的耳朵。 “边儿去。别碍眼。” 迷彩服眉毛一立,刚要发作,目光一下子钉到了依偎在黎建鸣怀里的那个人。 他瞪大眼睛,颤抖着嘴唇,轻唤道:“老婆?!” 黎建鸣听到这声老婆,瞬间火冒三丈。抄起身边的拐杖,怼到谭海的大腿上:“艹,你他妈喊谁老婆呢?!” 谭海也火了,狠狠踢到黎建鸣拐杖上,把拐杖扫出去三四米,撞到椅子腿,发出一声脆响。而后扑过来就要抢人:“你搂的是我对象!!” 乔季同被这么一扯,稍稍清醒了点。睁开的眼睛,看着视线里模糊的人影。 “阿海?” 黎建鸣拽着谭海衣领的手一下子松了。 “你认识他?!” 乔季同简直要怀疑这一切都是场梦了。 遇到余远洲不算,居然还能在医院遇到谭海。 但又想到谭海母亲的病,在医院遇到好似也不是那么匪夷所思。 “你怎么回事?”谭海掀开黎建鸣的手,掰着乔季同的肩膀,“你干嘛拉黑我!” 乔季同用尽力气摇头:“我们分手了。” “我说了我不同意!你说分手就分手?啊?我让你帮我找个活,你倒好,活没有,反倒给我找了个绿帽子戴?!” 这一声石破天惊,回荡在空荡荡的大厅里,荡起一圈圈回音。 余远洲刚拿着医生开的处方单回来,就看到了这一幕。 乔季同看到满脸震惊的余远洲,又看了一眼身边横眉立目的黎建鸣。恨不得直接烧死算了。 黎建鸣最先反应过来,伸手去掰谭海的手:“撒手!” 谭海扭头看向黎建鸣,眼里烧着嫉妒的怒火。 眼前的男人头发理得有型,打着讲究的发胶。穿着巴宝莉的格子大衣,戴着蒂芙尼的图章戒指,蹬着迪奥的黑色矮靴。 谭海没钱,但虚荣。黎建鸣身上的牌子货,他一眼就都能看出个七八。 长得倍儿帅,穿得顶好。 根本不是乔季同这种能攀得上的。 他的嫉妒转化为了一种更加扭曲的怨恨。 他冷笑一声,指着乔季同阴毒地道:“能傍上这种的,能耐了啊你。”说罢上下扫了乔季同一眼,穿的还是那套小月亮睡衣和破棉服。他心里那种扭曲的怨恨又稍微好受了些,“看样子人家也没舍得给你花钱。拿来玩玩都算不上。” 乔季同瞪大烧红的眼睛,直瞪瞪看向谭海。 心脏像是被人给剜下去一块,疼得他死去活来。 他被谭海背叛,他委屈,也怨愤。 但即便和谭海分手,他也没能完全把这段感情斩断。 感情这种东西,怎么能说没就没呢。毕竟两个人曾经真情实意地相爱过,毕竟两个人共同拥有的回忆那么多。 乔季同抖着嘴唇,说不出话。眼泪没出息地涌出来,顺着通红的脸颊往下淌。 黎建鸣见乔季同哭,心里烦得像是有只抓狂的猫在扑腾。 他抬起那条好腿,冲着谭海的肚子就踹了过去。 谭海不设防,被他踹地连连后退,绊了一跤摔到了地上。 黎建鸣不罢休,拄着另一根拐杖站起来,作势要开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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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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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