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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远洲身子一僵:“季同,抱歉,老板突然有点急事,得先回去了。明早你自己坐动车” 乔季同再迟钝也明白过来了。 刚才余远洲的失态绝对不是什么触景生情,是真摊上事了。 “我跟你一起回去。” “不用,你睡你的。哥给你订票,明早打车去车站” 余远洲这紧着把他往外推的姿态触怒了乔季同。他虽然比余远洲小三岁,但也是个成年人。还是个成年男人。他是没什么能耐,也不愿意和人起冲突。但在这种情况下,他无论如何也做不出装傻充愣的事。 没事称兄道弟,遇事脚底抹油,他是那种人吗! 乔季同怒气冲冲地打断余远洲:“余哥!” 余远洲被乔季同的愤怒震慑住了,哑了声。 乔季同三两下就套上了卫衣,穿好了鞋,抓起床头柜上的布袋子:“不管你在怕什么,躲着谁,我都跟你一起行动。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强,你别把我往外推。” “我没把你往外推。”余远洲抹了抹脸,把憔悴收起来,勉强一笑,“哥小看你了。对不起啊。” 乔季同面色和缓下来:“怎么回事?” “没什么大事。我被人缠上了。那人好像找到了这里,我想躲着他点。” 乔季同沉默片刻,试探着问道:“是丁凯复吗?” 余远洲脸色骤变,摁着乔季同的肩膀恳求:“别打探。季同,这事儿别打探。好吗?” 乔季同看着余远洲慌张的脸,只得点了头。 两个人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然后像做贼似的悄悄推开房门,左右看了看。见没有人,快速闪出来,贴着墙往前走。没坐电梯,走的楼梯。好在只是三楼,很快到了一楼大厅。 这个时间,大厅里一个闲人都没有。 余远洲明显松了一口气。乔季同快步到柜台前退了房。 停车场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余远洲的白车停在很靠里的位置。 而那辆大块头的奔驰越野,就横在两人的必经之路。 余远洲轻声道:“帮哥看看,那辆越野里有没有人。不用盯着看,扫一眼就成。” “嗯。”乔季同拍了拍余远洲的肩膀,大步往前走。虽然装作走得很大方,心里却直打鼓,每一步都像是踩在浮冰上。战战兢兢地走到越野车前,装作不经意地往车里面一扫。 借着停车场昏暗的灯光,乔季同凭自己50的眼珠子,看清了驾驶位上没有人。 他回过头对余远洲摇头。 余远洲好似松了一口气,肩膀不再那么紧绷了,快步走了过来。 黑咕隆咚的凌晨,飘着星星小雨,只剩下冷。 两个人胳膊挨着胳膊,从彼此身上汲取温度,默不作声地往里走。 终于走到了余远洲的车旁。余远洲回头看了一眼。停车场仍旧没有一个人影,安静得能听到细雨的沙沙声。余远洲如释负重般长吁了一口气,从裤兜里掏出车钥匙解了锁。苦笑着对乔季同道:“让你见笑了。等回去哥再跟你解释。” 乔季同温柔地安慰:“余哥不想讲不用勉强。不管发生什么,我都陪你。” 余远洲伸手揉了一把乔季同的脑袋,刚想说话就听到一声冷笑。 这声冷笑是从车和院墙的缝隙里传来的。 空气好似变成了固体,沉甸甸地压在身上。两人缓缓地转动脖颈。就见车门和院墙之间,缓缓升出一栋漆黑的影。黑暗中看不清脸,只是觉得分外恐怖,像是一大团索命的鬼。 鬼从阴影里走出来,轮廓渐渐清晰。那是一个相当高的男人,估计能有一米九往上。穿着灰西服,梳着硬邦邦的背头,发胶里夹杂着些许细小的亮粉,像是刚从什么宴会上回来。 平心而论,是个俊美的人物。但就是让乔季同紧张,恐惧。尤其是那双隼鸟一样阴鸷锐利的眼睛,冰冷僵直地审视着他,让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男人的眼珠从他脸上,缓缓滑行到余远洲的脸上,皮笑肉不笑地问:“你跟这个小白脸开一间房?” 余远洲没有答话,只是本能地往后退了一步。 乔季同腿僵得打不了弯,却还是硬着头皮挡到余远洲身前。不安地清了清嗓子,像是给自己壮胆一样高声质问:“你是谁?” 男人没有回答,也没有看他。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余远洲,一步一步地走了过来。皮鞋跟击打着水泥地,发出人的咔哒声。 随着男人的接近,轮廓越来越清晰。乔季同紧张地盯着那张脸,脑子里晃过另一个人。 黎建鸣的好兄弟二丁丁双彬。 虽说丁双彬比面前的人要黑,骨架也小上一号,但两人的五官很相似。尤其是下半张脸,鼻尖和嘴唇的形状,简直是一模一样。 电光火石间,他知道眼前这个男人是谁了。 丁双彬的大哥,丁凯复。 明白的一瞬间,乔季同的心尖子都发毛了。 变态。疯子。神经病。 杀过人。有案底。跟黑道不干净。 乔季同的脚也软了,几乎是用尽全身力气才能站住。 丁凯复向着两人走近,脸上挂上了笑。那不是人的笑,是一种野兽的笑。 时钟好似被拨慢了,就像是一部慢动作电影。 两人僵在原地,眼睁睁看着野兽的靠近,仿佛陷入了一场黏稠恐怖的梦境。 “远洲,你不老实。” “你不是在看守所”余远洲浑身都如筛糠,“你别过来!!” 丁凯复的笑容越来越深,眼睛刮着他和乔季同相握的手。 “行啊你。傍上个瞎子不算,还在这私会小白脸?呵。我给你的自由太多了。” 余远洲面上已经没有血色,却强撑着把乔季同拽到自己身后。 “你想怎么样。” 丁凯复微微弯下腰,伸手在余远洲的脸上拍了拍,“惹我生气会怎样,你没数吗。” 余远洲抬起汗湿的脸:“你敢动他,我和你拼命。” 丁凯复笑得更开了,掐住余远洲的脸,指腹深深陷入皮肤里。 “你敢为了别人威胁我?” 余远洲被捏得说不出话,胸腔剧烈起伏。 乔季同从未见过如此惊惧狼狈的余远洲,心底生出强烈的疼惜,这股疼惜又化作了愤怒。 他上前一步,握住丁凯复的手腕往下扯:“放开!” 话音未落,他就被拎了起来,紧接眼前一阵天旋地转。 一切都发生在瞬间。 丁凯复打开他的手,像拎鸡崽子似的拎起他的脖领,狠狠掼到了地上。 这一下的力道十分之大,脑袋碰撞到水泥地的刹那,乔季同觉得整个世界都错位了。 余远洲瞳孔猛地收缩,扑上去阻拦丁凯复继续施暴。可余远洲根本不是对手,丁凯复随手一挥就把他拍开了。对着倒地的乔季同刚抬起脚,就被余远洲拦腰抱住。 “不要动他!!不要动他!丁哥,我求你。求你” 丁凯复脸上的笑容消失了。放下脚转过身,阴沉着脸看他:“哦?这回改求我了?” 余远洲牙齿咬得咯吱响,屈辱地点头。 “那把裤子脱了吧。” 余远洲闻言犹如惊弓之鸟,慌乱无措地往后退:“你要干什么?!” 丁凯复一个大步上来,咬牙切齿地扯他腰带:“求我?余远洲。你说你求我?!你不是高材生吗?你不是敢跟我斗吗?你不是说我下三滥?嗯?你那么傲,怎么能为了这么个小白脸,来开口求一个下三滥?!” 余远洲从小到大都是好学生,打架斗殴的经验基本为零。他用尽全力抵抗,在丁凯复的手里却毫无还手之力。绝望的怒吼回荡在空荡荡的停车场:“丁凯复!你个疯子!变态!你不得好死!!” 乔季同被地面撞得晕晕乎乎。忽然余远洲的哀吼直直地钻进他的大脑,让他心神剧震,拼劲全力爬了起来,甩了甩昏沉的脑袋。 模糊的视线里,看见余远洲已经被丁凯复压到了车头上。 乔季同气血上涌,三两步蹿到丁凯复的后背上,臂弯勒住他的脖颈,靠着自身的体重使劲往后别。 乔季同的手劲不小。丁凯复也没想到这个小白脸有种硬刚他,一时间毫无防备,还真被别地往后别退了两步。 余远洲趁这个空档脱离了丁凯复的钳制,一拳揍上他的太阳穴。 丁凯复高大的身形晃了晃。 乔季同趁机抬腿冲着丁凯复的腹部一个侧踹,却被对方用小臂格挡了下来。 乔季同心脏咣当一沉完了。 他性子老实柔顺,从来不主动惹事。但毕竟进社会早,为了不被欺压,也和人打过架。他知道,腿的力道要远远大于小臂。 通常情况下,小臂不可能挡下成年男人的腿。然而现在显然不是什么通常情况,他不仅被拦下了,而且还被制住了。 丁凯复抓着他的脚踝,手腕一转,乔季同就面朝下重重拍在了地上。 整张脸都和水泥地来了个亲密接触,鼻梁骨处传来强烈酸意,眼泪一下子就涌出来了。 温热的血从鼻腔里淌出,滴进凹陷的水洼。意识更加涣散,耳边响起尖锐的嗡鸣。 宾馆那遥遥昏黄的光,激烈摇晃在漆黑的夜里,恍惚遥远得像是在另一个世界。 其实这个时候,他倒不害怕了。肾上腺素迟钝了他的痛觉,愤怒又消磨了他的恐惧。他憋着一口气摇摇晃晃地又站起来了。 然而刚站起来还没走两步,就被往前一扯,又是一阵天旋地转。后背摔上了一个稍微柔软的地方,耳边砰的一声响,随即是咔哒的落锁声。 作者有话说: 剧情开始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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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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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