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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乔季同想抱抱他,手伸到半空中又停下了,“这事你不要管了” “我稀罕管?”黎建鸣趴在方向盘上闷声道,“我不管你怎么办?自己冲上去堵枪眼?” “你的家人更重要。建鸣,家人是你的后盾,而你做事也要对家人负责。” “那你呢?”黎建鸣抬眼看他,眼眶通红,“谁为你负责?谁做你的后盾?还有你余主子。你们俩都孤家寡人的,万一哪天死哪儿了,都他妈没人知道。” 乔季同怔住了。 谁为你负责。谁做你的后盾。 从来没人问过自己。行走世间,他就是一个薄片。前面空荡荡,身后也空荡荡,走哪儿算哪儿。他从没想要过后盾,无论多苦多难,都没想过。 而眼前这个比自己小三岁的大男孩,竟然愿意去做自己的后盾。用这般凶狠愤怒的模样,说这般可爱善良的话语。这让他的心都化成了水,简直要流出泪来。 “傻小子。”乔季同温柔一笑,顺毛似的摸他的背:“有你这句话就够了。其他的我什么都不要了。” 黎建鸣看着他,抓住他的手使劲儿往心口揣。哼哼唧唧地道歉:“我刚才着急了。火气不是冲你。” “嗯。我知道。” “你还打算为你那个余主子做什么?” “我大概还是会和丁凯复谈谈。” “谈个屁!你不准去!” 乔季同垂眸思考片刻,答应道:“好。我不去。这件事慢慢想吧,左右丁凯复不可能拘着余哥一辈子。你给家里打个电话,别瞒着,多小心些总没错。” 丁凯复把手机往床头柜上一扔,一把掐住余远洲的下巴,浑身笼罩着暴戾的气息。 “你魅力挺大啊?那小白脸为你都傍上大款了。” 余远洲直视着他,艰难地从牙缝里往外挤狠话:“你要是动了他们,就永远别在我旁边闭眼。我一定会找机会杀了你。” “杀我?”丁凯复一推他肩膀,把他推到床上,翻身覆了上去,“天天在我身下发浪的人,怎么舍得杀我?” 余远洲绝望地闭上眼。他一寸一寸往床边滑落,直要坠下去,坠到无尽深渊里去。 为什么会是自己。 他真得很想问问丁凯复,为什么就看上了自己。但他更想问问老天,为什么自己要遭受这份劫难。 他要承受不住了。这份耻辱,这份无望。 想他刚研究生毕业,意气风发地进了国企,成了高级工程师。本以为辉煌的未来即将在他面前展开,可没想到阴差阳错遇到了丁凯复。 他的一眼万年,却是他的阿鼻地狱。 他已经二十七了。正是事业的重要时期,不仅被迫去做了个什么糟心助理,居然还被一个男人给 丁凯复要拘他多久,要玩到什么时候,腻了以后会不会杀了自己。 乔季同会不会被自己牵连。本以为自己能耐了,能帮衬上他,却不想反而变成了他的牵挂,他的拖累。 头脑昏昏沉沉的,余远洲把脸埋进被褥,手指抠进床单。 “来,叫两声好听的。” 余远洲咬着牙不肯吭声。 丁凯复不满他的沉默,伸手掐住他的脖子,狠声道:“叫!” 余远洲睁开眼睛直瞪瞪地看向他,用尽全身力气呸了一声:“…你不得…好死。” 丁凯复咧嘴一笑。 余远洲短促地惊叫一声,身体向上绷紧,像是张将断的弓。 余远洲一遍遍崩溃,喉咙里发出痛苦的呜咽。比起疼痛,生理反应更让他恶心。滚烫的脏灌进他的身体,把他的灵魂烫得满目疮痍。 丁凯复发泄完,周身的暴戾又消失了。坐在床边抽烟,手有一下没一下地摸着余远洲的头发。忽然余远洲激烈颤抖起来。 “疼了?”他偏头看向余远洲的脸。就见他双目灰败,汩汩流着眼泪。颤抖幅度越来越大,牙齿磕哒作响。 丁凯复碾了烟,躺到余远洲身边,把他扣进怀里。 余远洲不挣扎也不反抗,像个木偶似的,只是不停流泪。 丁凯复轻叹一声,换上了温柔的口吻,轻轻拍打余远洲的后背。 “远洲,你乖一些,我愿意给你自由。可你太不老实,我怕放你出去,就再也抓不住你。” “跟我吧。我会对你好的。” “你想要什么?不管是钱还是权,我都能给你。” 一句一句好似情人的甜言蜜语,听在余远洲耳朵里,却是像是撒旦的低吟。 余远洲动了动嘴唇,颤声道:“别动他们。” 丁凯复沉默了一会儿,妥协道:“好。这次只给他们一个小小的教训。”说罢又低头去吮吸他脸上的眼泪,亲一口,说一句。 “我这人不缺别的,就缺度量。谁不让我好过,我也不让他好过。这俩兔崽子三番五次触我霉头,我本想让他们见点血。不过看在你刚才把我夹爽了的份上,我愿意手下留情。” “你打算做什么。” “玩个游戏吧。游戏名就叫,「叫你家长来学校」。”丁凯复刚说完,就扶着额头低低笑起来。等他笑够了,又把余远洲的眼镜摘下来架到自己鼻梁上,眯起眼睛打量他:“你不是问我看上你哪儿吗。我今天就告诉你。我就喜欢你身上这股劲儿,让我想起我初中时的班主任。那男的也是瘦高个,戴副金边眼镜。他特看不上我。动不动就眼睛一立,指着我说:「丁双烨,叫你家长来学校!」「丁双烨,你真是一颗老鼠屎腥一锅汤。」「丁双烨,你朽木难雕,烂泥扶不上墙。」”丁凯复说着说着,又被自己逗乐,大笑起来。 不是开怀的笑,不是鄙夷的笑,不是苦涩的笑。 而是一个黑沉沉的笑,从破旧的岁月里穿透过来,像是生锈的铁钉划在黑板上。 蓦地,他又止住了笑,俯身凑到余远洲耳边,低声道:“不过是个臭教书的,还真把自己当回事。我一看他那自以为是的拽样,就特想把他扒光了摁讲台上,让他那张嘴除了浪叫什么都说不出。” 余远洲偏过头,把耳朵从丁凯复的吐息里拉开:“你要恨他,就去找他。我不是他。” “找他?”丁凯复把眼镜摘下来,架回余远洲的鼻梁,“我初中的时候他都三十多了,现在都得五十了吧。我还没那么重口味,有兴趣去干一个糟老头子。” 余远洲拍开丁凯复摸上来的手:“跟我没关系。我没亏欠过你。” 丁凯复又是笑:“嗯。你没有。你是倒霉。” 余远洲愣了片刻。 他一直以为,丁凯复是心理变态,是不正常,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但如今他才发现,原来他明白。丁凯复心里明明白白。 他是明白着坏,明白着遭践人,明白着要毁了自己。不存在良心发现,不存在忽然想通,更不存在任何被说服的契机。 余远洲蓦地双手捂住脸,泣血一叹:“丁凯复你放过我吧。” 丁凯复拿开他的手,直视他的眼睛:“放过?不。我要跟你天长地久。” 余远洲闭上了眼睛。眼泪没停,眼珠在眼皮后不住抖动,像是将灭的烛火。身体颤抖得越来越厉害,到最后唇边又是蜿蜒出血线。 丁凯复掰开他的嘴,就见口腔里血肉模糊,牙齿泡在血水里。 他脸色一变,对门口的小弟喊道:“叫医生!” 作者有话说: 丁大狗原名丁双烨。 对他故事感兴趣的宝可以来隔壁连载文《疯心难救》~ 自从乔季同开始上班,黎建鸣觉得自己的小日子越来越没滋味儿了。没课的时候不是去健身房就是在家学习,连跟那些狐朋狗友鬼混的心思都没了。声色犬马的地方不愿意去,外面的山珍海味也不香。他就想抱着他白白净净的小乔在家里滚,其他什么都不干。 中午的阳光从落地窗洒下来,黎建鸣躺在沙发上晒脚丫子,单词本离脸越来越近,最后直接盖到了脸上。 正在他迷迷糊糊准备梦会小乔的时候,墙上的电子铃响了。他啧了一声,从茶几上摸到遥控器摁了接听。 “喂。” “黎先生,有一个姓冯的先生找您。” “冯?”黎建鸣眼睛都懒得睁,在脑子里过了一圈儿姓冯的。没有重要的人。 “不认识。撵走。” 手刚放下,铃声又响了。黎建鸣心里有点火气,语气不善:“都说了撵走!” “黎先生,不好意思,他说是乔先生的父亲。户主登记系统有录乔先生的名字,所以您看” 黎建鸣反应了一会儿,从沙发上骨碌起来,冷声道:“放他进来。” 黎建鸣把单词本往旁边一扔,从茶几下扯出一张塑料布,铺到沙发放脚的地方。随后起身去穿了条裤子,对镜子抓了抓头发,摆出一副别人欠他八百吊钱的丧脸。表情刚做好,门铃响了。 这不是黎建鸣第一次见到冯康,上一次是春节从乔季同的视频连线里看到的。 但黎建鸣并不记得冯康长什么样。他完全没有兴趣,自然也就完全不记得。此时上上下下打量了一下这个中年男人,脸更加皱巴了。 别说及格线,就放到视线里都让他闹心。 市井,发福,秃顶。衬衫塞进裤腰,硬邦邦的大肚子卡在同样硬邦邦的皮带上。 冯康的眼珠子在黎建鸣身上滚了一圈,脸上堆了油腻的假笑:“黎先生是吧。我是季同他爸。” 黎建鸣冷哼一声:“小乔他爹死多少年了,你哪儿冒出来的?” “哎,他亲爸是没了,我把他养大的,就也算他爸。” 黎建鸣无语地从鼻子里喷了声气儿,转头自顾自进了屋。冯康跟在他后面,刚想落座,黎建鸣用下巴点了点那块塑料布:“你坐那儿。” 冯康脸色明显不好看了,僵着脸点头哈腰地坐下了。 黎建鸣往沙发上一靠,撩着眼皮看他,没有先开口的意思。 冯康打量了一圈房间:“这小别墅挺漂亮啊。” 黎建鸣皱了皱眉毛,没搭腔。 “我们家季同,没给您添麻烦吧。” 黎建鸣不耐烦听他在这里放虚屁,长腿一叠:“别跟我扯犊子。有话直说。” 冯康装作为难的样子,长长地叹了一声:“黎先生啊,那我就直说了。您跟我们家季同,是什么关系?” 黎建鸣眉毛一挑:“跟你有什么关系?” 冯康接着道:“季同虽然不是我亲生的孩子,也是我辛辛苦苦给拉扯大的。他亲爸妈没得早,我不能对不起我弟弟两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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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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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