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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与欢吃完饭后,稍微休息会,便上楼继续整理带来的行李。
来的时候,她把能带的东西都带上,不好拿的都走邮寄,光是随身的行李箱就足足有八个箱子,就是想在岚城长住几年,缅怀一下自己的青春时光,权当放松。
可惜,只是和陈宏见个面的功夫,她便明白,最想念的故人已经不在了。
叶与欢瞄了眼手里的酒杯,朝楼梯方向看了眼。
转念一想,这个点林斐瑜肯定快睡了,不会发现,她便小心翼翼地喝了一口。
二十多年前,叶与欢刚到上海的时候,浑身上下摸不出一张十元纸钞,穿的和路边的流浪汉差不多烂的衣服,却抬着头走进了盛世娱乐的大门。
她自信自己的声音能得到赏识,而事实也正如她自己所料。
和其他没有身份背景的小艺人摸爬滚打才得到一份合同的艰难拼搏相比,叶与欢的出道之路简直算得上是平静无风。
在乡下小城的酒吧里唱着浪曲便得到了路过星探塞来的名片,一意孤行拿着它坐上火车不远万里来到魔都,参加盛世娱乐公司内部的试唱会,顺利地用与生俱来的声线和感染能力打动一众高层;加上带她进公司的司徒艳也不是普通经纪人,叶与欢得以签下一份不算很差的十年合约。
——
冰凉的水液顺着食道下滑,像是在荒原里燃起的火,一瞬遍覆盖整片食道。
她已经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喝酒了。
上回可能还是在两年以前,那是她恨不得插翅飞回故乡的时候。
那时她在台北地区举办演唱会。离结束还有最后两首,后台却遇到意外情况:竞争对手安插的工作人员在这重要时刻,恶意破坏了她的麦和吉他。
她从业多年,从来没辜负粉丝,只好临时换一把备用的新吉他上台。明明置身数十盏高瓦数顶灯的聚焦之处,有几十年的舞台经验打底,却好像冷得打颤,手差点拿不住话筒。
“手里空无一物······”对着台下黑压压的人群,叶与欢也不知道自己哪根筋搭错,在表演中走神,突然回忆起很久很久以前的事。
“看着你
好像拥有一切勇气——!”
·······他爹的,这吉他真难用·······
叶与欢在母亲离世、父亲跑路之后,就没怎么上学了。在为数不多的亲戚眼中,她不过是个增加消耗的累赘,巴不得她自生自灭。
好在还有陈宏。他每日都会从家里带些饭菜到她打工的地方,美其名曰是家里吃不完怕浪费的剩饭。
可是在她小时候,连买件新衣都舍不得的陈家两口,怎么可能顿顿有剩饭?
不愿意继续霸占陈宏的饭菜,她大部分时间,都呆在酒吧里驻唱。赚的不多,但包叁餐。
那时正值青春,熬夜再多也不会损失精神,拼命攒钱的时候更是可以连着一个月夜班,靠着一把优越的嗓子唱十首歌不喘大气。
每到夜晚,她和陈宏坐在酒吧一圈桌子中央,金色的圆灯从头顶照下,脚边粗糙的音响设备常常在高音上发出类似爆炸的奇怪噪音,震得两个人耳膜生疼;一箱一箱的啤酒从吧台搬上前,人们在短暂的休憩时间放纵,动不动就满地都是粘粘的酒水,唱歌间隙换气的时候鼻腔里都是酒味。
说不出话的时候,就靠默契;她一挑眉他便懂该弹哪首歌,他一微笑她便开口讨赏钱。
虽然辛苦,但是心里有梦,身旁有爱的人,也不觉得苦。
如果第二天陈宏不需要上学,那么两人会工作到凌晨二叁点,提上店里打包的串串,走回叶与欢的家。
两个人肩并肩躺在她的小床上,连做梦都是一起去大城市里拼一把,以一个组合出道,然后发上十几张专辑。
叶与欢深深地注视着台下密密麻麻的荧光棒,甩头挥去不合适的闪回片段。
正好,身后的鼓点愈发重,“大家一起唱!”叶与欢高喊着,放弃和吉他没调整好的琴弦纠缠不清,丢下吉他拨片双手高举,左右挥舞。她眼睛尖,敏锐地在舞台灯光的阴影中看到前排角落里放着一排未开的酒瓶。
她两步上前,捡起一支,狠狠敲在台边的金属杆上,以碎裂玻璃的声音充当那一瞬的扫弦爆发。
音响里传出巨大的爆炸声,震耳欲聋。然而她还觉不够,一瓶一瓶地捡起来砸碎,连衣服都被浸湿。
台下的观众被她难得的疯狂吸纳心神,和她一起嘶吼着副歌歌词:“丢掉烦恼
不求清楚
扔下过去
青春何处——”
好奇怪啊······她靠着自己的能力走到了这个舞台,但是身旁却没有曾经约好一起唱歌的人。
在这场演唱会结束后,叶与欢心里暗暗决定,等结束了巡演要去修养一段时间,回家看看。
那天唱的最后一首歌是《孤注一掷》,是她自己写词编曲的第一首歌。
18岁,恶补了好一阵的文化课后,叶与欢在公司分配的小宿舍里对着昏黄台灯,一笔一划写下歌词。
歌名孤注一掷,意味着她放弃了岚城的一切,押上自己的全部经历,全部天赋,赌一个风起云涌的未来。
她赌赢了。
公司彼时正需要一个唱作歌手撑场面,她的新歌和绝佳的舞台表演力可以说是挽救了盛世娱乐的声誉,来打破外界对本家公司歌手能力断层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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