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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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交流归交流,他是不会替自己姐姐答应什么的。

小说要怎么写,这该由她姐姐决定。

有人找上桑景英,自然也有人直接找上桑景云。

桑景云一直很低调,从未将自己的地址公开。

但有本事的人想找她的住处,还是能找到的。

之前没人来找她,是因为没必要,这几天眼瞅着馥郁堂爆火,意识到她能带来巨大的利益,也就有人主动上门。

不过这些人的要求,桑景云一个都没有答应。

她帮馥郁堂,是因为她上辈子看过馥郁堂这家公司的历史,对馥郁堂的郑老板很敬佩。

别的公司,在她这里没有这个待遇。

而且在文里打广告这种,做一次也就算了,做多了,肯定会影响小说的结构,这是她不愿意看到的。

从始至终,桑景云对自己的定位都很清晰。

她是一个小说家,她的目标,是把小说写好。

左右她只是个没出嫁的小姑娘,这些客人,她即便不去见,也是没关系的。

于是,那些商人就发现,他们去桑家拜访,只能遇到大字不识一个的桑钱氏和唯唯诺诺,做不了主的桑学文。

桑学文还不出门,以至于他们想拉关系都没处拉。

至于桑景英……这孩子小小年纪就很圆滑,他们找他聊天,能聊得不错,但他什么都不答应。

这些商人折腾了一段时间,见所有人都没有成功,也就偃旗息鼓了。

而馥郁堂热闹了许久,一跃成为上海最有名的化妆品品牌。

现如今,拥有国外进口的口红,并不是多么让人羡慕的事情,能拥有馥郁堂的口红,那才叫有面子!

同时,上海的那些女子,从《穿成包身工》这本书里,知晓了不少跟化妆有关的知识。

比如很多美白产品里有铅,这东西其实对人有害。

而曹可欣在馥郁堂当了一段时间伙计,对这个世界有了足够了解之后,最终决定干一份独属于自己的事业。

她只是一个普通人,手上的资金也不是特别多,想开厂或者做大生意,几乎不可能。

她暂时也没有开工厂的能力,最多开一家店。

在现代时,一个没有门路的普通人去开店,能开的要么是吃食店,要么是衣服店。

这个时代没有遍布全国的服装厂,不会做衣服的人,想开店卖衣服很难。

因此,曹可欣能做的生意,就只有卖吃食。

至于卖什么……曹可欣打算卖炸鸡和比萨。

上辈子,在她生活的世界,有一个炸鸡品牌非常火,引来很多人模仿。

到后来,各家做的炸鸡味道都差不多,而炸鸡的配方,也早已不是秘密。

做炸鸡要用到面粉、百里香、黑胡椒等很多调味料,但那些较贵的调味料,其实不用也没关系。

油炸食品,就不可能难吃!

她手上的钱不多,可以先租一个小铺子,卖炸鸡炸串之类,等以后,再慢慢把生意做大。

曹可欣的事业如火如荼地做起来,而这个时候,桑景云写完了《梦游莫斯科》。

这本书对桑景云来说,真的很难写,但她也是真的想写。

她想让老百姓知道,未来他们能过上怎么样的生活。

能写的东西其实不多,这书写太长还不利于传播,因此桑景云,最终没有将主角那三十个夜晚经历的一切,全都详细写出。

她是挑拣着写的,最终按照自己的计划写了十万字。

可即便如此,所有的稿件堆在一起,也已经有七八厘米高。

这部小说,在桑景云写完后,一直由桑景雄帮忙誊抄。

为此,桑景雄赚到了一笔钱。

但他想拿着这工钱乱花,是不可能的。

等八月份,桑景雄就要去读中学了。

学费桑钱氏会出,基础的笔墨纸砚的开销,桑钱氏也会给。

但在桑家败落后,桑钱氏已经养成了节俭的性格,所以她给钱,肯定不会多给。

偏偏桑景雄是个爱面子的人,他肯定不愿意什么都用差的。

桑景云给他的工钱,都被他拿来买了纸笔,他还给自己买了一双皮鞋。

因为想穿久一点,桑景雄特地买了一双码数偏大的鞋。

他往里塞了鞋垫和棉花,穿着才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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