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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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辛福不可比(第1页)

第二十一章辛福不可比

电话号码按了一半,雨馨又放下电话。

她要给家里打电话。

一个人的一年时间里,她理解了母亲。

杂志社每况愈下,自她来後,已经有两次是两个月发一次工资,本社编辑的稿费暂时停发,她寄到外地杂志的稿件一般情况下从定稿丶发稿一直到收到稿费要四五个月的时间。她动不动就成了赤贫阶级,还从于飞手里借过两千元;幸亏来了五千六百元的稿费,方解她的燃眉之急。没有钱的日子里,她想到了母亲给她留下的所有印象。

母亲刚结婚的时候,父亲总是买回家低劣的茉莉花茶,喝茶是母亲和父亲共同的爱好。母亲第一次喝的时候全吐了出来,骂道:“你就差这麽点钱吗?这个你也能喝下去?”她立刻出门买回上好的龙井喝。这个细节她不厌其烦地说给子女听,结论是“落魄的八旗子弟那也是贵族,在都市里安家落户的农民一辈子都会有农民的习惯”,说话时那种眼神现在想想是後悔当初选择了父亲,选择了不如以前的生活质量。而雨馨常常是站在父亲的立场上看待母亲:不就是喝茶嘛,一个人有一个人的习惯,至于发这麽大的感慨吗?

不爱万贯家财如今偶尔捉襟见肘也能自得其乐的她,从来不在低档次的饭店里吃饭,从来不在类似二七贸易市场那样的大衆化消费水平的地方买一件衣服,哪怕是一块手帕。这并不是母亲张建军给她养成的习惯,而是孟皓!一年的阔太太生活的确并没有让她大把大把地为自己花过钱,当时她也并没有想过自己过的生活和一般百姓有什麽差别。然而,现在,她知道那一年的生活给自己带来了什麽样的改变,那是一种生活态度的转型。举个简单的例子,她身无分文也愿意在迈凯乐商场名牌商品前滞留,明知道买不起也让售货小姐拿给她仔细看,一旦遇到打折,她会倾其所有买这件衣服。

宁可买对一件,也不将就一次。

她想过,她一个人可以住在现在的房子里而没有什麽不舒服的感觉,可是,要是再婚时住在这里她会很难受,贷款也要买大些的住。自己以前对金钱的认识虽正义,却不乏偏激。

母亲住在小洋楼里足足有二十几年,那麽她对自己住在七十几平方米的房子里曾经发的牢骚究竟和自己现在的感觉有什麽区别?

从贫到富可以,从富到贫真真的让人很不舒服。

很多事情也许是没有什麽对与错的,由于人的生活经历的不同会对同一件事情有不同的想法,即便他为了达到目的采取的方式有悖别人的观念,可是,对于她本人,却是正确的。自己对母亲曾经的认识失之于偏颇,只重了结果而没有考虑到前因。比如从前觉得她势利,觉得她庸俗,觉得她无情,觉得她自私,如果当时多想想她曾经有过的经历,虽到现在也是不认可她的作为,但会理解她,会包容她。

于是,林雨馨就常常是拨了一半的家里电话号码又放下电话,她仍然有个心结没有解开,那就是再不是的女儿也应该是母亲的女儿,她不应该在女儿大灾大难时一掌推开,在伤口中狠撒一把盐。

她再一次无法排解自己心头的烦闷,出门散心。

杂志社为编辑办了公共汽车办公票,一般的公共汽车都是可以用的。雨馨常常拿着这种票无目的地坐上一辆车,眼睛望着窗外,思考事情。

她先是到了人民广场,而後坐上4路车,4路车有个站点是白云新村,在这一站下,再走个十分八分钟,就可以到她家。

她想了又想,还是决定在那一站下车,如果没有勇气敲响家门,那就远远地看上一看,了却思念。

她不断地鼓励自己:都一年了,他们是不会拒绝自己的。要说错,我也有错,天下哪有像我这样做女儿的一年都没有和父母联系?待她离自家楼有二十几米远时,她真的看见从楼里出来的母亲,她想喊,却喊不出来,想往前走,却走不动。母亲明显苍老了许多,两鬓头发花白,也不像以前走起路来精精神神地,背有些驼。母亲没有看见她,就算看见也未必能立刻认出来。她戴了一个大大的墨镜,头发挽起,身子藏在树後。母亲坐在楼前的花坛边,正好背对着她。

她的眼睛潮湿了,从树後闪出身来,慢慢地往母亲那里走。才走了几步,就听见离母亲不远处一个年轻的母亲在呵斥一个三四岁大小的男孩子:“就你这麽淘气,我还能给你买闪光手枪?什麽时候做个听话的好孩子,我再给你买。”她猛地想起了离家的那一夜心头所想:不是每个好孩子都有糖吃的。她捂住了脸跑开了。

她打开电脑,想写点什麽充塞大脑不再想任何过去的事情,然而却做不到。本来写作已经成了她的一种生活方式,一种逃避烦恼的兴奋剂,这一次却不行,加大剂量也不行,气得她关上电脑。

女人若有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时,大多会想靠在一个男人的肩上,哪怕那肩起不了太大的作用,也会让她心安。

更何况,于飞到俄罗斯开笔会,她再没有第二个人可以交流,可以在聊天中释放心怀。于是,她给穆白打电话,说请他一起出去吃顿饭。电话那端的穆白已经是激动得说话都打了个结巴。这是她第一次主动约他,以前几次都是他约,还得一而再而三地声明只是约一个朋友,没有其他的想法。他一直追她,锲而不舍地追,不管她理不理,直到她不忍心拒绝和一个真诚的人一般性地交往。两个人友好地相处,偶尔也能在电话里聊上时间很长的天。她也认为他是一个条件相当不错的男子,三十而立事业有成,在自己的圈子中是个一流的律师,名气很大;相貌不俗,高高大大的身材,方方正正的脸;人很厚道,在独身男人中是个上佳的人选。她曾经想过是不是应该和他“将就着处”吧,最後考虑的结果却是不行,没有那种爱的感觉,做个朋友倒是真不错。如果不是怕常和他联系他会误会自己心动了,她是会经常约他一起谈谈天玩一玩的。

为了彻底地换个心境,雨馨在穆白开车接她之前,精心地打扮着自己:化上看上去很淡其实却很浓的妆;头发长长了许多,被她散开,因为洗过後用四个皮筋一段一段地扎起过,头发干了之後就呈波浪状。她把自己养的茉莉花掐下十二朵,用和头发一样栗色的线一个挨一个地穿起,然後用栗色头卡别至右侧,如果不细看,是看不出来线的。她穿上一件无领无袖的银白色长裙,裙上有闪光的银线,足下一双鞋是白色织网的高跟鞋。

当她一打开单元铁门的时候,穆白的眼睛都亮了,他以为这是为了他而打扮的。本来他穿的是一身白色的休闲装,为了能配上雨馨的妆扮,他特意拐个弯回到家,换上米色西装,也和她一样戴上墨镜,复又上车。

“我想到港弯桥的海景酒店顶层旋转餐厅,那里可以看到星海市的全部夜景。”她说。

“可以。不过,我是不能让你请客的,那样太掉我男人的价了。”

“怎麽,女人就不可以请男人吗?”

“起码我这麽认为。”

雨馨想,我会偷偷地先付钱,看你怎麽办?

一进餐厅的门,雨馨让穆白先走,她说要先到卫生间,等她到了餐厅里面时,没有看到穆白,原来他选的座位开始是在离门不远处的,经过旋转,他到了里面。她站在那里,考虑到这一点,没有出声,等着穆白被转过来。

穆白坐的是面对她的方向,他的对面却坐着一男一女两个人,他看见她,摆了摆手:“林楠,过来吧,正好遇见我的两位朋友,我们一起热闹热闹吧。”

那两人同时回头看,却让林雨馨大吃一惊:男的正是孟皓!

世界上的事就是这麽巧,孟皓和雨馨一样,今天主动约谭惜出来吃饭,为了感谢她在母亲住院期间辛苦的忙碌。

他回头时,正好雨馨摘下墨镜,他呆了!

早知是这样,就不该摘下墨镜!不摘墨镜,难道他就不会认出自己?认出真的不好吗?自己不是想过这种不期而遇吗?可是,他怎麽这麽快就有了女朋友?

早知是这样,就不该请谭惜出来吃饭,可是要是不请,怎麽会和她见面?见了面,却是如此的情况,她怎麽会在星海?怎麽这麽快就有了男朋友?究竟是不是她,穆白怎麽叫她“林楠”?他以为自己眼睛花了。可是怎麽会呢?天下不会再有这样的女人的。

既来之,则安之。两个人都是这麽想。

雨馨在落座时,不自觉地用手遮了一下脸,当意识到时,赶快放下,平静地看着对方点点头。孟皓强行把情绪控制住,尽量不让自己的情绪外露,想看看情况再图打算。

“这是我的……她叫林楠,在《佳音》杂志社工作。这二位都是我的朋友,这是孟皓,鲲鹏公司的老板。这是谭惜,我的同行,律师。”

原来她这是一直没有离开星海!他觉得很心酸,也很庆幸。

穆白原来认识孟皓,那麽他当年会不会出席过自己的婚礼?会不会认识自己?多半是不会认出的,因为几乎婚礼上所有的新娘子会和平时大大的不一样,一换上平时的装束,一般人是不会认出来的。她想,然後假装不经意却在暗中打量着对面的女子,公平地讲,这个女子真是不错!随後她又挑谭惜的毛病,她明知这是在嫉妒。

“林小姐,我怎麽好像在哪见过你?”谭惜冒出一句,这可吓了孟皓和雨馨一跳,因为还有个人不知情,那就是穆白,他们都生怕破坏了气氛。

“也许我长的太大衆化了,所以好多人都这麽说。”雨馨故意调解着气氛。

谭惜想了想,无意中瞥了孟皓一眼,她觉出他的不自在来,突然她的第六感告诉她,眼前的这位女子就是林雨馨。又被她否定,不是说她叫林楠吗?否定了的想法又被她推翻,她仔细地看过她的相片,觉得天下真的没有人再长这麽出衆的第二张脸。这样翻来覆去的好几次,她心生一计。

“林小姐,可以问你个问题吗?我有个朋友叫林雨馨,请问你们是不是亲戚?”

雨馨看出谭惜这是在试探,索性否认:“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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