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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单位的同事们工作中接触的底层人多,见到的人间百态就各种各样的,大家免不了私下议论纷纷的,各有各的说法,安吉听着他们说着别人的事,也想着自己的事,心里不由得各种感慨,所谓从细微处见真性情,单位也是个小社会,也会看到社会百相。
但是人的共性是只见别人瓦上霜,不见自家门前雪。大家在说别人家长里短时,根本就忘了自己家做的如何如何。比如那位说人家儿媳妇患癌是活该的男同事,他的老婆把自己母亲赶出家门一个人住,好不容易收拾了自己的老住房去住,却是暖气费没钱交,就找到了儿子单位上,幸亏被别人劝回去了,没有来找领导,可是男同事居然还有脸骂人家儿媳妇不孝顺是该死。
还有丁梅,也是因为肥仔一直在外打工挣钱的养不了家,孩子小时候多亏了她婆婆照顾,她自己也是上班跟大家一起混日子,回家都是婆婆做好了饭,她吃过午饭就搂着孩子睡午觉,老婆婆一个人洗完了锅碗瓢盆就提着拖把去河里洗,洗完回来丁梅就该上班了,孩子又丢给了婆婆,下午下班,婆婆也早做好了饭,丁梅吃完也是领着孩子就出门逛街,想干嘛干嘛,自由自在的非常潇洒舒服,远比安吉这没人管孩子,没人干家务帮衬自己的苦命人好到那里去了。但她后来上了楼不久,却就传出她将自己的老婆婆赶出去的闲话,还闹得轰轰烈烈,整个大院里沸沸扬扬的。
其实关于他们家的事,起初安吉是在清楚不过了,因为毕竟丁梅的大姑姐,也就是肥仔的大嫂,单单单就是吴刚的大姐,也就是说,安吉婆婆和丁梅婆婆是两亲家。早些年,安吉跟吴刚谈恋爱那阵,安吉跟着吴刚没少去吴刚大姐吴梅家,也见过几次她婆婆,后来安吉跟吴刚结了婚,又是安吉婆婆带着请了产假的安吉没少去吴梅家串门,不光见过吴梅婆婆也就是后来的丁梅婆婆,也听婆婆私下里说过她亲家的好歹。丁梅跟肥仔结婚后,她婆婆就一直跟着丁梅和肥仔一起住,帮着丁梅带孩子,干家务,两家孩子相差五个月,安吉那时候也常领着自己孩子去跟丁梅孩子一起玩,两家关系也挺好,关于丁梅婆婆安吉就更熟悉了。
其实丁梅婆婆的年纪并不大,当时也就六十来岁的样子,无奈从年轻时就跟比自己大十多岁的老头子感情不对付,无奈农村条件有限,即便闹矛盾也是在孩子们的眼皮底下,逃不过一个屋去,后来跟着大儿子进城,她大儿子在乡下的银行工作,调来调去的,顾不上照顾孩子和家,老母亲就进城帮着大儿媳带孙子,独留多病的老头子在老家跟二儿子过,帮衬着老二一家干点农活。再后来两个孙子大了,大儿子家用不着她了,一个人的工资养不了那么多闲人,赵老婆子就只能回家跟二儿子过,但又跟二儿媳不对付,婆媳俩也是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的,好不容易等到小儿子结了婚,便顺理成章跟小儿子住到了一起。后来老头子病得不行了,丁梅婆婆也不怎么管。老头子死后,小儿媳丁梅生了孩子,她便专心给小两口带孩子,在城里过着远比农村老家轻松自在的生活。
据安吉婆婆说,她一直看不上比自己大好多岁的老实巴交的老头子,反而跟村里的别的男人有点这个那个的,不过以前安吉不太懂农村人说人私事的隐晦话,安吉对于婆婆说的“赵家姨娘年轻时可是热闹人”的话,只以为丁梅婆婆性格开朗的意思,结果后来她经受的陈规陋习多了,才慢慢明白农村人说人“热闹”其实就是放荡的意思。不过安吉毕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文化人,自己从小也不屑于关注那些底层人的生活琐事,听过了也就听过了,并不放心上去,到了后来人到中年也就渐渐变得庸俗了点,明白了一些人情世故也才懂得自己婆婆说的话里的意思,才知道原来自己婆婆说她亲家热闹实际是那个意思。
话说丁梅,虽然父亲是乡镇干部,后来更是做了县上领导,但她自幼丧母,在脾气暴躁的后妈手里受了不少委屈,高中毕业后参加了工作,分配到偏远的乡镇上,却不知怎么就看上了嘻嘻哈哈爱搞笑好脾气的肥仔,经过分分合合的几次,终于在安吉跟吴刚结婚后的次年腊月也在县城里租房结了婚,也算有了自己的小家庭,日子过得也算是甜甜蜜蜜的。肥仔刚开始就在吴良开的那家饭店当厨师,后来因为挣不上钱,就不干了,在赵老大的帮助下到某家银行当保安,管吃管住的,也算有点出路,便又纠缠着已经跟他提了分手的丁梅,逼着丁梅顶着来自各方的压力答应了跟他结婚。
凭肥仔和丁梅的条件自然买不起房子只能租住,刚开始住的还是他们以前认识的一位金老板开的一套房子,住了几个月后,不知怎么的就搬到了那个全县进城的低收入人群聚居的破烂大院里,租的还是两间常年不见太阳的过道间,还好丁梅刚开始就在基层上班,那个房子也就是逢年过节回家来住一下,平时只有婆婆住着,也算是个临时住址。直到后来丁梅生了孩子,坐了月子,才彻底住到了那里,一住就是四五年。
可是肥仔自打婚后就不在银行干了,也许是嫌工资太低,也许是嫌年纪轻轻当“看门狗”的名声不好听,早早就不干了,自己又没本事开餐馆,一直这里混一下那里混一下的也挣不到钱,便在丁梅调进县城工作后上了新疆,跟人合伙开了个餐馆,可并没有赚到钱,就连丁梅搬上新楼房,孩子也上了幼儿园,肥仔也没有拿回一分钱来,人更是没有来。家里就剩下丁梅跟婆婆、孩子三个人安度日月,靠一个人五六百元的工资养着家,养着孩子和婆婆,还供着每月几百元的房贷。
但显然这不是长久之计,丁梅就请了假,坐火车跑新疆去看当老板的肥仔到底咋回事。结果呆了半个多月就现了端倪:肥仔开的餐馆虽然不大,好在位置还可以,生意还不错,可当兵的出身的肥仔,为人豪爽不羁,又喜欢喝酒交友,来人只要跟他挂上个战友的名,就能在他那里混上一顿美酒大肉的。这样一来,合伙人不高兴,也想办法从店里捞稻草,一来二去,店里便是出的多进的少,眼看着挺红火的生意居然赚不了钱,也就是出力赚吆喝。精明的丁梅觉得不对,就跟肥仔闹起来,一定要他将餐馆盘出去或者交给合伙人去干,让他跟着自己回去,可是一个餐馆哪能说盘出去就盘出去的?眼看着丁梅请假也到了时间,只能先回来,让肥仔尽快将店盘出去回家来再做合计。
安吉单位的同事们工作中接触的底层人多,见到的人间百态就各种各样的,大家免不了私下议论纷纷的,各有各的说法,安吉听着他们说着别人的事,也想着自己的事,心里不由得各种感慨,所谓从细微处见真性情,单位也是个小社会,也会看到社会百相。
但是人的共性是只见别人瓦上霜,不见自家门前雪。大家在说别人家长里短时,根本就忘了自己家做的如何如何。比如那位说人家儿媳妇患癌是活该的男同事,他的老婆把自己母亲赶出家门一个人住,好不容易收拾了自己的老住房去住,却是暖气费没钱交,就找到了儿子单位上,幸亏被别人劝回去了,没有来找领导,可是男同事居然还有脸骂人家儿媳妇不孝顺是该死。
还有丁梅,也是因为肥仔一直在外打工挣钱的养不了家,孩子小时候多亏了她婆婆照顾,她自己也是上班跟大家一起混日子,回家都是婆婆做好了饭,她吃过午饭就搂着孩子睡午觉,老婆婆一个人洗完了锅碗瓢盆就提着拖把去河里洗,洗完回来丁梅就该上班了,孩子又丢给了婆婆,下午下班,婆婆也早做好了饭,丁梅吃完也是领着孩子就出门逛街,想干嘛干嘛,自由自在的非常潇洒舒服,远比安吉这没人管孩子,没人干家务帮衬自己的苦命人好到那里去了。但她后来上了楼不久,却就传出她将自己的老婆婆赶出去的闲话,还闹得轰轰烈烈,整个大院里沸沸扬扬的。
其实关于他们家的事,起初安吉是在清楚不过了,因为毕竟丁梅的大姑姐,也就是肥仔的大嫂,单单单就是吴刚的大姐,也就是说,安吉婆婆和丁梅婆婆是两亲家。早些年,安吉跟吴刚谈恋爱那阵,安吉跟着吴刚没少去吴刚大姐吴梅家,也见过几次她婆婆,后来安吉跟吴刚结了婚,又是安吉婆婆带着请了产假的安吉没少去吴梅家串门,不光见过吴梅婆婆也就是后来的丁梅婆婆,也听婆婆私下里说过她亲家的好歹。丁梅跟肥仔结婚后,她婆婆就一直跟着丁梅和肥仔一起住,帮着丁梅带孩子,干家务,两家孩子相差五个月,安吉那时候也常领着自己孩子去跟丁梅孩子一起玩,两家关系也挺好,关于丁梅婆婆安吉就更熟悉了。
其实丁梅婆婆的年纪并不大,当时也就六十来岁的样子,无奈从年轻时就跟比自己大十多岁的老头子感情不对付,无奈农村条件有限,即便闹矛盾也是在孩子们的眼皮底下,逃不过一个屋去,后来跟着大儿子进城,她大儿子在乡下的银行工作,调来调去的,顾不上照顾孩子和家,老母亲就进城帮着大儿媳带孙子,独留多病的老头子在老家跟二儿子过,帮衬着老二一家干点农活。再后来两个孙子大了,大儿子家用不着她了,一个人的工资养不了那么多闲人,赵老婆子就只能回家跟二儿子过,但又跟二儿媳不对付,婆媳俩也是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的,好不容易等到小儿子结了婚,便顺理成章跟小儿子住到了一起。后来老头子病得不行了,丁梅婆婆也不怎么管。老头子死后,小儿媳丁梅生了孩子,她便专心给小两口带孩子,在城里过着远比农村老家轻松自在的生活。
据安吉婆婆说,她一直看不上比自己大好多岁的老实巴交的老头子,反而跟村里的别的男人有点这个那个的,不过以前安吉不太懂农村人说人私事的隐晦话,安吉对于婆婆说的“赵家姨娘年轻时可是热闹人”的话,只以为丁梅婆婆性格开朗的意思,结果后来她经受的陈规陋习多了,才慢慢明白农村人说人“热闹”其实就是放荡的意思。不过安吉毕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文化人,自己从小也不屑于关注那些底层人的生活琐事,听过了也就听过了,并不放心上去,到了后来人到中年也就渐渐变得庸俗了点,明白了一些人情世故也才懂得自己婆婆说的话里的意思,才知道原来自己婆婆说她亲家热闹实际是那个意思。
话说丁梅,虽然父亲是乡镇干部,后来更是做了县上领导,但她自幼丧母,在脾气暴躁的后妈手里受了不少委屈,高中毕业后参加了工作,分配到偏远的乡镇上,却不知怎么就看上了嘻嘻哈哈爱搞笑好脾气的肥仔,经过分分合合的几次,终于在安吉跟吴刚结婚后的次年腊月也在县城里租房结了婚,也算有了自己的小家庭,日子过得也算是甜甜蜜蜜的。肥仔刚开始就在吴良开的那家饭店当厨师,后来因为挣不上钱,就不干了,在赵老大的帮助下到某家银行当保安,管吃管住的,也算有点出路,便又纠缠着已经跟他提了分手的丁梅,逼着丁梅顶着来自各方的压力答应了跟他结婚。
凭肥仔和丁梅的条件自然买不起房子只能租住,刚开始住的还是他们以前认识的一位金老板开的一套房子,住了几个月后,不知怎么的就搬到了那个全县进城的低收入人群聚居的破烂大院里,租的还是两间常年不见太阳的过道间,还好丁梅刚开始就在基层上班,那个房子也就是逢年过节回家来住一下,平时只有婆婆住着,也算是个临时住址。直到后来丁梅生了孩子,坐了月子,才彻底住到了那里,一住就是四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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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显然这不是长久之计,丁梅就请了假,坐火车跑新疆去看当老板的肥仔到底咋回事。结果呆了半个多月就现了端倪:肥仔开的餐馆虽然不大,好在位置还可以,生意还不错,可当兵的出身的肥仔,为人豪爽不羁,又喜欢喝酒交友,来人只要跟他挂上个战友的名,就能在他那里混上一顿美酒大肉的。这样一来,合伙人不高兴,也想办法从店里捞稻草,一来二去,店里便是出的多进的少,眼看着挺红火的生意居然赚不了钱,也就是出力赚吆喝。精明的丁梅觉得不对,就跟肥仔闹起来,一定要他将餐馆盘出去或者交给合伙人去干,让他跟着自己回去,可是一个餐馆哪能说盘出去就盘出去的?眼看着丁梅请假也到了时间,只能先回来,让肥仔尽快将店盘出去回家来再做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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