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1章“嫂嫂聪慧。”
好好一个大活人,凭空失踪,哪能啊。
怎么想都是自己躲起来了。
那边严肆和王三叔急得一路走一路问,担心人是不是出了什么事,还没到初夏,跑出一身汗来。
姜宁不是不担心,但仔细想想卫长昀和王三叔提到的话,思来想去都觉得王子书这是扛不住压力,躲起来内耗了。
比起碰到歹人遭遇不测,自己想不开的可能性更大。
“先别问了。”姜宁拉住卫长昀的胳膊,把人带到路旁,“你能不能想起一些他以前提到过的地方,比如什么山,或者酒楼、茶馆这些的。”
卫长昀怔了下,很快明白姜宁的意思。
他点了下头,眉头微蹙,立即认真思考起来。
只是片刻后,卫长昀一向清明的眼神,逐渐露出了茫然之色,眉头也舒展开。
姜宁眨了眨眼,一脸期待盯着他看,试探问:“……想到了?”
卫长昀迎上他的眼神,自然垂在身侧的手指微微一动,指腹捻了捻,“没有。”
姜宁难得的脑子宕机,“啊?”
“我与他,不熟。”
卫长昀说完,立即咳了声。
姜宁:“……”
早该想到的,一个天才和一个努力的“普通人”,做朋友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那严肆知道吗?”姜宁脑子一转,问。
卫长昀摇头,“他素日里独来独往,与谁都不熟络。”
王子书从进私塾后,性子变得愈发沉默寡言,和卫长昀少年老成带来的距离感不同,他是后天变得孤僻,不愿与人交往。
要在私塾有同窗好友,倒也不至于失踪三日才发现。
“那还是接着找。”姜宁说完,抬脚往没去过的街道走,“他怕是钻了牛角尖,一时困顿。”
卫长昀跟着他走了两步,忽然想起什么,“我想起一个地方。”
姜宁迈出去的脚猛地停住,回头看他,“哪儿?”
“镇外有一座庙,供奉的是孔夫子。”卫长昀边走边说:“庙不大,听老师说是很早之前,镇上几位读书人高中后一块建的。”
姜宁跟上他,好奇问:“那永安镇还挺厉害的,有些地方,别说一个镇了,连一个县也不一定能出进士。”
卫长昀神色有些严肃,眉头微皱,“往前数五十年,除了老师外,镇上只出了一位秀才,未有人再中进士。”
闻言姜宁一愣,“那这庙……”
卫长昀接过他的话,“已经没什么人去了,成了一座荒庙。”
果然,求神拜佛这件事,要是长久没有实现,那神也不再是神。
“那你要是高中,岂不是整个永安镇都跟着沾光?”姜宁好奇问。
卫长昀没想到姜宁问得这么直接,想了想,“按理说是。”
姜宁一点不意外卫长昀会这么回答,天之骄子可不会过度自谦,更何况,若真中了进士,便是光耀门楣的事,有什么好谦虚-
孔夫子庙离镇上有五里,光走过去,就花了不少时间。
和卫长昀说的一样,庙周围荒草丛生,乱石七零八落的,别说来祭拜的人,连借宿的乞丐、流民都没有。
“这地方倒是一个藏人的好位置,虽然荒了,好歹还有瓦遮风挡雨,也能生火取暖。”
姜宁拨开面前及腰高的草,一边往里走一边环顾四周,“不过他躲这里为什么?指望孔夫子显灵?”
卫长昀摇头,他和王子书实在不熟,平时在私塾说不到几句话。
他理解王子书因读书的事有压力,却没办法认同他逃避的行为。不及别人,哪怕是天份不同,亦可以付出更多去弥补,而不是逃避。
“你呀。”姜宁看他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无奈地说了句,“鸿鹄安知燕雀的苦恼。”
并不是卫长昀没有共情能力,人和人本来就不一样,就像汝之蜜糖,彼之砒霜,人嘛,冷暖自知。
这草,长得也太高了。
这庙里真的能睡人?夜里怕是蛇虫鼠蚁到处爬。
卫长昀脚下停住,眉头不自觉蹙起,眼底浮起疑惑,一瞬不瞬地盯着走在前面的姜宁。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坎子村并无学堂,也没先生,以往有人家的孩子要上学,都是送到杨二爷的学堂。
姜宁是从哪里学的?
“嫂嫂。”
卫长昀出声喊了姜宁。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