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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间,应该醒了。”“谢谢!”三个孩子异口同声。姜宁嘱咐了小小和小宝一句,过后看向顾苗,“这还真是各论各的,今南喊我们叔叔还是哥哥?”“喜欢喊什么喊什么,随他高兴。”顾苗站了一会儿,有一些累,四处瞄着看哪里可以坐。赵秋正欲给他拿椅子时,沈明尧已经抬了一张椅子过来。“爹和娘还有大哥都在原来的屋子,想紧赶着年前能搬进去。”赵秋道:“你们先坐会儿,我去给你们倒水。”姜宁看赵秋慌忙的样子,拉了一下他,“你可别忙活来去,又不是第一次上这里来,这么熟了,你还得客客气气招待我们啊。”“我只是——”赵秋支吾道:“怕你们休息不好。”“哪有的事。”姜宁给顾苗使了个眼色,又看向卫长昀,“长昀,你去地里看看?顺道帮一下赵叔杨婶他们,早点弄完,回家来吃饭。”卫长昀立即领悟姜宁的意思,“那我去看看,正好去老师家一趟。”“好。”姜宁尾音拖长,答应了声。见他走了,沈明尧照看顾苗,便拉着赵秋往厨房走,“要是真的担心,先帮我把这些小料收一收,一会儿可有事做呢。”朱红原本想帮忙,被姜宁劝了句,让她去严嫂嫂屋里,三个孩子加一个婴儿,严嫂嫂顾不过来。厨房里,赵秋拿出背篓里的东西,一样一样顺出来。“今早大哥杀了一只鸡,说炖了正好苗哥儿能吃,然后捞了两条鱼,可以烧鱼、炖汤。”“别的菜都是自家地里的,还有之前在镇上买的了。”“饭够就行,肉那些我买了新鲜的,一会儿吃烧烤,加中间鸡汤煮菜吃,趁着天气这么好,还能喝点酒。”姜宁今早一看天气,就决定弄烧烤,方便还省事,主要是省了那些盘盘碗碗容易放凉,尤其人一多,哪怕是圆桌,不能转夹菜也不方便。“趁着早,我们先把一些菜卤了。”赵秋站在一旁,看姜宁井井有条地安排,不禁松了口气。好像不管什么事,只要有姜宁在,他就特别安心。姜宁见他拿着一把蒜愣着,笑问:“发什么呆?”“秋哥儿,上回匆忙,来不及问你,做食肆生意你感觉怎么样?要不要往后自己也开一家。”从考完乡试回来到这会,他俩都没什么机会好好说话。能说点掏心窝子的话,也只有上回一块去顾苗家,三个人说了不少。闻言赵秋回过神,不像之前一样上来先拒绝,反而是想了想。其实上次从食肆回来,他就跟王子书说过这件事,他也想做点小生意,不大,就去镇上摆摊,买点自己缝的香包。香料都是他自己在山里采的,晾干之后持香会久一些。而且用了不会起疹子,觉得痒,都比较温和。“我不会做菜,那些天都是朱婶婶做得多。”赵秋抬起眼,话锋一转,“你觉得我那些香包怎么样?我想拿到镇上集市去卖。”“可以啊!”姜宁道:“这有什么不可以的,别人挖到几根山参,都要拿到集市去买,还专门有人收,香包有什么不可以。”“其实我觉得也可以,但想问问你的意见。”赵秋理着手边的菜。姜宁知道他已经有了主意,道:“王子书怎么说?”赵秋嗔怪地看他,“我说什么,他都觉得好,书呆子一个,不过……也挺好的。”呆归呆,但心眼实在。姜宁噗嗤笑了声,随后望向院子。顾苗和沈明尧挨着坐在一起说话,屋子里隐约传来三个小孩逗笑的声音。再往远处看去,去年受灾的田地、山林,早已经生出了新的模样。“真舒服啊。”姜宁伸了个懒腰,忍不住喟叹。山青水绿的,感觉人瞬间地都清爽了。另一边,卫长昀去了赵秋家的新房,还在原来的位置,不过看上去倒是改了一些,像是多修出了两间屋子。正帮忙的王子书先发现卫长昀,立即抬手跟他打招呼,“长昀,你怎么过来了?”“来看看能帮什么忙,等会再去老师家一趟。”卫长昀走进院子,“三叔和三婶不在家?”“不在,去走亲戚了。”王子书摆手,“连子修都带去了,说是去外婆他们那儿住住,陪陪老人家。”说着话,赵家人走出来。赵叔和杨婶都绑着头巾,身上全是刮墙的石灰,“长昀过来了,还没恭喜你,这回是真争气。”“谢谢叔、婶。”卫长昀看了看屋子,“门窗要等晾干了再送来?”“嗯,让王二哥打了,过几天晾晾再来装。”赵叔擦擦脸,“你就别沾手了,我们这也弄得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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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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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