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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写到现在,《流浪记》已经写的差不多了,穆琼打算尽快完结。
他写《流浪记》,是因为见到了那些四处流浪的孩子的悲惨生活,更是为了记录下这个时代。
他在现代的时候,看过很多民国时期的书,这些书很多都写的非常好,但很少有将这个时代的物价还有百姓生活状况之类详细写下的。
而他写的《流浪记》,还就是一部这样的作品。
穆琼觉得,《流浪记》这部书,兴许会成为後世研究民国历史的人的必读书。
至于《流浪记》完结後的新书……穆琼打算写一个丝绸世家的小少爷。
郑润泽照旧提前给了稿费。
穆琼拿着稿费,就去了教育月刊编辑部。
不知不觉,他穿越来这个世界,已经一年了。
一年前,他穷困潦倒,一年後的今天,却有了房子,身边也有了不少钱。
当然了,这一年他真的很忙。
穆琼上辈子因为身体不好寿命不长的缘故,一直很珍惜自己的时间,但就算这样,也不曾像这一年一样,过得这麽充实过。
教育月刊编辑部,大家都在忙着。
如今这部杂志已经不缺稿子了,甚至稿子还挺多。而那些寄来的投稿普通编辑看过之後,觉得好看的,就会选出来,最後统一交给穆琼。
穆琼会将那些稿子一一看过,合适的留下,不合适的就让人退回去,那些不合适但是写的好的,他还会给点建议,让对方去别处投稿,或者干脆全部写完了再出书。
他看东西很快,在没有手机之类的东西分他的心的情况下,只花了一个多小时,就把这部分工作做完了。
然後,他就拿出稿纸,开始写《流浪记》的结尾。
《流浪记》里的豆豆的生活,过得非常精彩。
书里的季节,已经从夏天变成了冬天。
天气越来越冷,豆豆为了能暖和一点,晚上睡在垃圾车里,白天躲在饭店後厨的烟囱下取暖。
他还跟着人去翻垃圾桶。
有一次,他们翻到了一包大户人家的旧衣服。
为了不让别人捡走自己的衣服穿,扔衣服的人刻意用剪刀把衣服剪碎了,但那些乞丐,还是将破衣服一抢而空,也就一条给小女孩穿的蕾丝裙没人要。
这裙子虽然漂亮,但一点都不保暖,因为缀满了蕾丝,连做抹布都不行——太粗糙了!
就这麽一条裙子,还是剪坏了的裙子,被豆豆抢到了。
他先套在衣服外面,结果被人当成了女孩子,然後脑筋一转,干脆仔细地拆下上面的蕾丝去卖。
有个姑娘买下他的蕾丝,缝在枕套上,最後做成了一个漂亮的嫁妆,倒也刚刚好。
……
豆豆按照现代的话来说,是个充满正能量的人,他虽然一直在流浪,但依然会努力帮助别人,就算再艰难,也不会放弃希望,而是努力让自己过得更好。
在别人因为生活困苦,懒得收拾屋子的时候,他在自己住的桥洞旁边撒了花种。
在别人觉得他们这辈子就这样了,过得浑浑噩噩的时候,他会学着写店铺招牌上的字。
他还不止一次地向别人自荐,说他能干活,愿意干活,希望有人能给他一个工作。
然而他太小了,又营养不良没什麽力气,压根就没人要他——招他是要管吃住的,另外招个年纪比较大能干活,家就在附近知根知底的学徒,也只要管吃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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