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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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0章(第1页)

陈胜青嗯了一声,从厨房里拿出一把菜刀,蹲在院子角落磨着刀:“你杨姨带回来的,晚上你跟松阳就在我们家吃饭吧。”王松阳眼睛一亮,“好啊陈叔叔,要杀兔子是吧,我帮你按住它的脑袋,你好放血,免得弄脏兔子皮。”兔子在这个年代,全身都是宝,不仅肉能吃,皮还能刮下来,用硝炮制晒干后,兔皮能制成鞋袜、手套、护膝、帽子等等,冬季穿戴着十分暖和。边疆许多猎人借到兔子,基本都会剐掉兔子皮进行炮制,然后留着自己用,或者拿去副食店去卖,一张完好的兔子皮,能卖不少价钱。为了能卖一个好价钱,通常他们杀兔子的时候,手法都很干净利落,最大程度的避免兔子血洒在皮毛上,破坏皮毛美感,从而价钱降低,陈胜青也是如此。自从杨秋瑾随军以来,他们家一年要吃不少兔子,有些是在养殖场买的,有些是自己打猎的,弄回家的兔子,基本都是陈胜青在剐皮炮制,晒干以后由杨秋瑾制成鞋袜手套等等。今天这兔子皮毛纯白,陈胜青一眼就想到给小女儿,把这兔子皮好好的剐下来进行炮制,等晒干以后,让杨秋瑾给女儿制个手套鞋袜或者帽子什么的,既好看,又保暖。王松月一听是杨秋瑾带回来的兔子,明白这只兔子是在劫难逃,她抿了抿嘴说:“陈叔叔,我就不吃了,你们吃吧,我先回去了。”陈天佑看出她的不对劲,跟着她走到王家院子里,问她:“你怎么了?”王松月叹着气说:“我说了你也不会理解,我就是觉得那只兔子很可怜,想着它即将成为餐盘上的肉,我却没有勇气去救它,心里很难受。”“原来是这么回事。”陈天佑恍然大悟,“你要想救它,还不简单,我跟我爸说一声,把那兔子送给你养不就行了。”“也不行。”王松月犹豫道:“我虽然可怜它,可要是把它救下来,让我来养它,我又没有时间精力来喂养它,它在我们家也是活受罪。马上我们要去中学念书了,我妈不放心我在中学住宿舍,我爸又不放心让她妈送我去上学,我妈打算给我买辆自行车,让我自己骑着车上下学。”陈天佑皱起眉头:“中学是要上晚自习的,镇上这两年很乱,到处都是游手好闲的混混在晃荡,你一个女孩子骑车上学很不安全。”王松月踏进堂屋,“我爸到时候会来接送我,他要实在是没空,就让别的叔叔来接我。”陈天佑跟着她跨进堂屋:“王叔叔时常要出任务,回家的时间不确定,别的叔叔也同样如此,你确定他们都能接到你?”“那你说怎么办,我总不能叫我妈、叫我弟去接我吧,我妈一向不爱出门,她又娇娇弱弱的,去接我更危险,我弟还小,也不顶事”“要不,你跟我一起住在我爸妈买的镇上房子里,有我奶照顾我们,又有我保护你,没人敢欺负你,等周末,我们再一起回部队。”陈天佑提议道。“这不好吧。”王松月很为难。她已经是十多岁的小姑娘,不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男女之间的避嫌她都懂,她要跟陈天佑住一个房子,被家属院那些长舌妇知道,到时候不知道要传多少闲话出去,她不愿意听她们的闲话。陈天佑说:“你先别急着拒绝,我们又不是单独共处,有我奶在呢,别人就算知道了,我们行得正坐得端,光明磊落,他们也不能说出什么难听的闲话。一会儿王叔叔跟粱婶婶回来,我跟他们说说,他们要是同意,你就跟我一起去镇上住,他们要是不同意,我到时候再骑车来回接送你。”王松月噗嗤一笑,“你要接送我,那你还住在镇上干嘛,不如跟我一起回家算了。”到底知道陈天佑是一片好心,她没拒绝。等出门买酱油的梁雪晴回来,还有下班碰巧碰见梁雪晴,一起回来的王建军,陈天佑就把这件事情跟他们说了一遍。梁雪晴道:“天佑,我知道你是好意,可是这事儿得你爸妈同意才行,再者,就算你奶奶去镇上照顾你,可你到底跟松月非亲非故,松月要真跟你住一个屋檐下,我怕有人说她闲话。”王建军却不以为意,“雪晴,我觉得让松月跟天佑一起住挺好的,现在天黎镇的确有些乱,镇上到处是无所事事的小混混,那些混混都是没读书的半大孩子,到处偷鸡摸狗惹是生非,镇上的公安都拿他们没办法。我工作忙,下班的时间不确定,也不好一直麻烦战友帮我接孩子,总不能让松月一个人骑车回家吧。她跟天佑就是半大的孩子,有李婶婶盯着,出不了啥事儿。”其实他们夫妻俩也想过要在镇上买一套房子,让王松月住在镇上读书。但是王建军因为梁雪晴成分的缘故,停止不前,最多不过三年就有可能退伍转业,到时候他们会回到老家也说不一定。要在天黎镇买房子,一是买房的钱不低,二是买了住不了两年再卖,也难卖出去。要让王松月去住集体宿舍,她五谷不分,四体不勤,加上王松月性格太过绵柔,跟梁雪晴的性子相似,他们夫妻担心她住集体宿舍会被欺负,所以想着让她骑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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