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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聊了一阵子,品了几杯凤凰单枞。
余欢便回到了工作岗位。
时至晚上十一点,断断续续忙活完手里头的事情。
他翻了一下林有容的微博,页面上显示她今天中午发布了一条新微博:
专辑先行曲!《在路上》——我的音乐新旅程已开启!
非常开心告诉大家,《在路上》今天正式上线了!作为新专辑先行曲,这首歌代表了我对音乐的热爱,对梦想的追求,同时也献给所有在人生旅途上勇敢前行的你们!
\^o^/感谢所有参与这首歌曲制作的团队成员,你们的才华和努力让这首歌得以完美呈现。更要感谢一直支持我的粉丝们,是你们的爱让我有动力不断前行。
┏゜ω゜=?快来听听这首《在路上》吧!希望你们能喜欢,并和我一起分享你们的听后感受。记得留言、转发和点赞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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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一起,在人生的路上,勇敢前行,追逐梦想!
余欢逐字逐句品下来,无比笃定这并不是林有容自己写的,肯定是助理代劳。
首先,那个颜文字就暴露了,这完全不是林有容的风格。
翻了一下评论区,点赞最高排在前列的都是些粉丝的彩虹屁。
他将兜里的耳机线拿出来,插在电脑主机的音频输出端口。
旋即戴上耳机,欣赏起了她的这首专辑先行曲。
循环着听了三遍,博览群歌的余欢,最后给出的评价是——
唱得很好听。
一开口就是如鸟儿般直入云霄的清亮,清新自然丝毫不扭捏做作,越到高音处越是有力,让人过耳不忘。
林有容可是经由科班老师教导过得,听老林的意思,还是请的国家队那种,唱功自然无可指摘。
余欢随便翻了一下词曲作者的名字,都是些籍籍无名之辈。
可堪入耳,其它的不予置评。
还不如去看她在中华好歌声的舞台呢!
林姐姐妆造绝美!
起码还都是耳熟能详、脍炙人口的好歌,再和她的嗓音两相加持,与原唱不一样的风味,显得格外新鲜好听。
难怪重活前对于林素的印象,总体就停留在了中华好歌声的时期。
原来,
阿素的歌唱成绩并不理想。
“哟呵,你是林素的粉丝啊?”
听见这耳机外如若蚊蝇的声音,余欢摘下一只耳机,看了看隔壁一脸好奇瞥着他屏幕的李姐。
随即笑着点了点头:“是啊。”
“难怪我看你天天放林素的视频。”李姐回过头:“想不到你还追星呢!”
余欢表情微妙一笑:“我只是一个路人粉罢了。”
“路人粉?”
“就是对她有好感,出作品了就会去看看!我跟你说啊,她刚刚发了一首新歌,叫《在路上》,你可以听一下。”
“好,我听一下。”
……
一闭眼,一睁眼。
根本感觉没有睡着,手机电话铃便把余欢给吵醒了。
在屏幕右上角瞅了一下时间,早上八点整。
琢磨了一下这个电话号码,余欢却也没有立马接通。
强打起精神坐上半身,从床榻一侧拿过厚棉睡衣套上,拨浪鼓似得晃了晃脑袋。
把浆糊似的脑袋摇得清醒了一点,这才接通了对方的电话:
“喂,杨总!有什么事吗?”
“早啊余老板!我跟我伢老倌商量了,一百三十万,可以!如果你资金到位的话,这两天下午,我伢老倌有空,可以跟我们去办手续。”
闻言,余欢沉吟了一下。
买商铺不比买住宅,只能商业贷款。
去办理商贷的话,如果是已婚,必须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还有诸多的麻烦事。
况且,治安局那边需要等待结案,少说半个月,才能领到悬赏金。
所以说,他现在手里头还差了三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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