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2章 今天掉马了吗没有(第1页)

第12章今天掉马了吗?——没有

闻末挂掉电话,一道高大的黑影慢慢压过来,顾则停在他面前,唇线绷得很直,审视着闻末,不满地说:“这麽晚还打电话?是跟你一起出去玩的那个朋友?”

闻末一脸心虚,含混不清地“嗯”了声,仗着个矮,低头就从顾则胳膊底下钻出去。

顾则不信,哪个男的身上有这麽甜的香水儿味儿,唯一的可能就是,闻末今天见的“朋友”还不止一个,有男有女……

闻末才来N大,又不是本市人,他哪儿来那麽多朋友。

“你胆子这麽小,没想到人缘还不错。”顾则舔了舔虎牙,像夸他,又不像夸他,总之阴阳怪气的。

顾则其实心里门清,他交际圈子广,阅人无数,闻末这种长得清纯无害,性格又好得一点脾气都没有的人缘最好了,谁都能和他聊得来。

就今晚一会儿,来宿舍找闻末的人就有好几个,都是军训认识的同学约他出去玩儿,其中有个叫刘浩的,贼头贼脑,一口一个“末末”叫得比谢绯还恶心。

闻末咬咬唇,习惯了顾则这样夹枪带棒损人,不理他。

闻末打开洗面奶,虽然在派出所把衣服换回来时,他就已经用卸妆湿巾擦过一遍,可他皮肤敏感,还是能感觉到脸上黏糊糊的痕迹。

闻末闭上眼睛,仔仔细细地把脸抹了抹,仗着他看不见,顾则放肆地打量着闻末。

闻末长得好,骨肉匀亭,不是那种单薄的瘦,就说手指头,十根手指虽然细细长长,却有微微的肉感,看着手感就软乎。

顾则看了眼镜子。

他常年在篮球场训练,风吹日晒,小麦色的肌肤在冷光灯下都被照得白了两个度。

闻末本身就白,被光一照,跟过曝似的,皮肤细白得没有一点瑕疵,指骨关节和指腹这些地方却透着粉。

像颗水灵灵的桃子,该白的地方白,该粉的地方粉。

他动作慢条斯理的,拧开水龙头,修长的脖子弯下来,筋很软,清澈的水珠沾湿了他的睫毛,顺着脸颊一点点聚到他小巧的下巴……

他这麽烦他,闻末也不生气。

脾气就是这麽好。

顾则突然烦躁,扯了下领口。

他怕不是魔怔了?看人洗脸都能看这麽久。

闻末涉世未深,根本不知道长成这样还没有脾气有多招人。

顾则磨了磨虎牙,撑在洗手台上,语气不爽:“问你呢,你怎麽那麽多哥哥?你是不是管谁都叫哥啊?”

闻末洗干净泡沫,半眯着眼睛去拿放在一旁的毛巾,洗面奶的配方温和,可他眼睛敏感,不小心进了水,眼眶还是红了一圈。

闻末捂着毛巾,声音闷闷的,有点委屈,觉得顾则一点都不讲道理。

“…人家本来就比我年长。”

顾则喉结滚了滚:“那我呢?我也比你大,你怎麽就管你绯哥叫哥?”

顾则回头看眼苏迟,拉後者临时充当一下论据,振振有词地说:“还有苏迟呢,小朋友,搞什麽区别对待?”

苏迟指尖一顿,骑着摩托,差点撞树。

“你也叫我一声,我就不烦你了,嗯?”顾则看上去有商有量,声音却危险又隐隐透着兴奋。

他体质燥,凑过来周遭温度都涨了两度,闻末往後退了一步,小声摇摇头拒绝:“不要。你哪有哥哥样…”

闻末想象中的哥哥就应该是谢绯那样的,温文尔雅,才不像顾则,只会欺负他。

顾则拽开他的毛巾,长眼微眯,黑眸垂着瞪他。

“你还给我。”闻末垫着脚,伸长胳膊去够。

顾则比他高出大半个头,他是体育生,校篮球队的,腿长手长,臂展惊人,只要顾则有心不想给,闻末跳起来都够不到。

“叫声哥就给你。”顾则笑着低头逗他。

闻末抿着唇,倔强地擡眼看他,在顾则眼里,他是不是就这麽好欺负。

闻末不想让他得逞。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骑虎

骑虎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山形依旧枕寒流

山形依旧枕寒流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红楼之挽天倾

红楼之挽天倾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我不做妾

我不做妾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