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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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第2页)

不同于蹴鞠,马球,顾名思义是一项马上运动,对场地的要求比较高,首先要足够大,马儿跑得开;其次必须要平整,防止其在激烈的对抗中,伤到马蹄。

当然,若能环境优美就更好不过。

宋三郎目光微闪,一个念头在心中一闪而过。

用过早饭,宋三郎打算去南城,宋景辰也要跟着,秀娘给换了身衣裳,爷俩等着家里马车从书院回来后,坐上车出了家门。

北城酒楼商铺遍地,人流如织,若是赶上个庙会集市之类,呜呜嚷嚷的人头一眼看不到边,若是乘坐马车能堵出几里地去,妥妥的繁华盛世之景。

对比北城的喧闹繁华,这越往南边走,对比越发明显起来,京城四大酒楼这边一个不占,大部分都是些小酒馆,商铺亦没有北城那样的集中,稀稀拉拉散布着。

在洛京城衡量什么地方最繁华,就看最高档青楼开在那处,大夏的高档青楼只服务达官显贵,光是进场费就要十两银子起步,相当于现在的大几万块,绝非寻常人消费得起。

南城没有这样的场所,所以南城其实是没有达官显贵的,某种程度上,这边就相当于洛京城的贫民窟了。

宋三郎想,这世上果然就没有傻人,生意人就更没有傻的,这南城的地没人买是有原因的。

“爹,你快看,好多马车呀!”宋景辰扒着车窗,往外指,“爹,他们拉得是什么呀。”

宋三郎顺着儿子手指的方向看过去,迎面不远处,一辆一辆马车组成长长的商队,最前头马车上插着镖局的旗子和商号的旗子,是一队运药材的商队。

宋三郎指着那商号的旗子道:“你看那旗子上写着呢,御安堂,是往京城运药材的商队。”

宋景辰:“爹,我长大了要建一个大夏朝最大的码头,码头就像咱们家的菜畦一样,分成一块一块的,这一块只准卸布匹,那一块只准卸粮食,还有的只准放药材,这样的话,就不会乱啦。”

说着无心,儿子的话听到三郎耳朵里却让他隐隐约约有了想法,除了建马球场,自己是不是可以买下一大块地,建成大型仓库租赁出去,这样的话,各大商号就等于在京城有了自己专门的仓库。

要知道洛京城地处大夏朝的腹地位置,连接大夏东西南北,如此以来,各大商号完全可以以此为中转地,向四面八方发货,亦可从四面八方收货……

宋三郎目光越来越亮,越发觉得此想法大有可为。

重活一世,再怎么看透,当那些痛苦记忆渐渐模糊,他骨子里始终还是有野心的人。

宋三郎揽过儿子,“好孩子,辰哥儿很有想法,能想他人所不能想,这很好。”

宋景辰:“爹,我渴了,喝水。”

宋景辰前段时间总爱上火,找荀大夫一看,说是糖水甜食之类的给喂得太多了,对孩子身体没什么好处。

秀娘不成想花了钱,还给儿子养出个富贵病来,宋三郎也是第一次听说小孩不能吃太多甜食,不敢再没节制的给小孩买甜食吃。

白开水是秀娘早上给灌好的,一点儿味儿也没有,小孩也不喝,按荀大夫的建议,里面给泡了枣片,多少能咂摸出点儿甜味儿来,枣子本身的的清香味也好入口。

宋三郎拔掉水囊的塞子,拿着给儿子喝了两口。

“我还要喝。”宋景辰扒着宋三郎的手又喝。

宋三郎嘴角微抿,一开始小孩根本不喝大枣泡水,他要喝蜂蜜水,他要喝冰糖酸梅汤,宋三郎硬逼着给喝了几天白开水,不想喝就渴着。

现在再给喝红枣水,小孩立马就觉得红枣水好喝了,现在是喝两次白开水,再给喝一次红枣水。

小孩边喝边美滋滋翘着两只小脚丫,漂亮的大眼睛眯起来,陶醉得不行,喝完小孩哈了一声,“爹,红枣水可真好喝呀。”

宋三郎笑笑,给小孩擦了擦嘴角,最近一段时间肉蛋奶跟得上,家里几个小孩的变化肉眼可见,宋三郎感觉儿子个子都蹿高了一些,小脸比以前更白嫩。

所以,这男人权势和银子总得有一样,如此方能让家里人过得更舒心,至少,生活中太多的鸡毛蒜皮都是用银子可以搞定的。

心里有了想法,宋三郎也不瞎转悠了,吩咐李把式直接往南城最大的庄宅牙行去,南城的地价到底几何,到那里一问,就什么都清楚了。

宋景辰小孩儿在车里呆着无聊,来得时候也忘记给带上几个小孩玩意,宋三郎同小孩玩起了手势令,也就是石头、剪刀、布。

这东西看似简单,全凭运气,实则不然。

首先,每个人都有出手习惯,比如小孩下意识出拳的几率就会高,因为出剪刀对他来说比出拳更复杂,为什么不出布呢?

小孩的好胜心强,潜意识就会认为拳头最硬,最厉害。

其次,看人的观察能力,通过他出手前的动势来判断他会出什么。

若是对方常胜,还可以通过打乱他出手的节奏,来改变局势。

所以,实际上是宋三郎掌控着比赛局势,他想让儿子赢儿子就能赢,他想让儿子输,小孩就会输。

自己宝贝儿子又非对手,宋三郎是为了哄小孩高兴,肯定是让小孩赢,还得要小孩赢的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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