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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LAST CASE埋葬暴雨的花园3(第1页)

第4章LASTCASE埋葬暴雨的花园(3)

*我首先需要做到的是确认他不是自己跑了。我不太相信是这样,因为我自认为我和他还算熟悉,他不是这种人。——好吧,几乎所有自杀的人的亲属都会说这句话,什麽“他不是这种人”,导致有的时候明明证据确凿,甚至有的时候监控都把自杀全过程录下来了,我还是要一遍遍跟家属扯皮。不过我说这句话是有依据的,他不是喜欢给别人添麻烦的人,如果,我是说如果,他真的选择自杀的话,他不会特地走楼梯下去。我们住十三楼啊,他直接跳下去不就得了?而如果他只是不知道出于什麽理由,要跑路去别的地方的话,他一定会提前告诉我。不……不止是这样,或许他在自杀之前都会留个纸条提醒我,通知我一下。他不会一声不响地消失,即使打算人间蒸发,他也会告诉我的。……你就当是我作为他的朋友而有的莫名其妙的自信就好了。*

*我在房间里疯狂地寻找他留下的痕迹。结论是,什麽也没有。他没有留字条,他没有带走任何东西,他的鞋子一直留在屋里。他的车在车库里好端端地停着,车钥匙放在门口,连带家门和所有房间的钥匙一起。因为我发现他失踪的时候他的房间门是锁着的,我特地拍下了他那串钥匙的位置。周围没有落灰,我也无从判断这三天之中有没有人碰过它。那串钥匙干净得要命——我和他都有洁癖。那串钥匙还是很干净,看不到任何指纹留存的痕迹。我本来期待着至少有一两枚指纹留在上面的——虽然就算指纹留在上面,也没人能帮到我。我没看到他的手机,应该是随身携带着——我忘记说了,我打过他的手机号,是关着机的,这使我不禁开始想他是不是跑路了没通知我,但我否定掉了这种可能性——或许我只是不愿接受它。我留档照片之後开始在他的房间仔细翻找,发现他好像带走了一个旧本子——那东西在他小学的时候他就带在身边了,每次搬家都带着,很宝贝的,虽然我不知道那里面写着什麽。我没有找到那个本子。屋里没有衣服,我都不知道他是穿着什麽衣服失踪的,因为我有印象的他的衣服都在客厅里,你知道的,我有过目不忘的程度的记忆力。*

*结合他的房间门锁着的情况——如果是陌生人把他绑走的话,他应该不会主动走出房间。如果是陌生人作案的话,那白天作案的可能性比较大,不然如果是晚上的话,我在家,他只要发出点声音我就该被吵醒了。白天?白天我们小区大街上全是人,那是个挺大的小区,犯人要作案真的方便吗?再怎麽说,我朋友是个一米九的壮汉啊。无论是拖着一个晕倒的壮汉在街上走,还是一群人架着一个壮汉在街上走,都很奇怪吧。即使我在监控里看不清,保安亭的保安也会注意到这种情况的,但是我跟他问询的时候他说并没有见到这种情况。我给他看我朋友的画像,他还信誓旦旦地说这几天都没看到过我朋友,不过我不太信任他的记忆——每天都有那麽多人路过他的工作岗位。最主要的是,陌生人没有动机。他显而易见地一分钱都没有,我是父母双亡,他是父母两个老赖,跟家里人断了关系。如果是勒索的话,犯人勒索他图啥,图他父母的债,还是图他唯一的至交——说的是我——的那四位数存款,还是说嫌犯觉得我有那个可能性,筹巨款给他?天哪,就算长得再不像,我也是警察啊,还是省厅的。况且我也没收到勒索短信。我也考虑过是不是被我抓到的犯人的亲属对我进行打击报复。不过,如果是这样的话,通常情况下,作案人应该会至少给我留点痕迹,而不是让我一头雾水地在这里纠结——倒是也有可能,不过当时忘了为什麽,我否定了这种可能性,或者我觉得那种可能性小到微乎其微于是没有管——不管了,反正最後确实不是这样的事态,我没猜错。哈哈,可能只是因为我接受不了吧,接受不了我是个灾星的事实。总之就是,怎麽想,陌生人作案的可能性都太小了,我能想到的唯一一种可能性就是犯人是那种有反社会倾向的,或者就那种变态,作案单纯为了取乐的。*

*如果是熟人的话,还比较合理。他被熟人叫出去,走出房间之後顺手锁了门——这一点很难理解,我跟他很熟,平时他出房间不会锁门的。接着说,他被熟人叫出去,然後不知道出于什麽理由走了楼梯,因此没被电梯的监控探头发现,然後就这样一路走出了小区,小区的监控拍不清脸,他们没被我发现是正常的。所以,如果他不是自己跑了,我倾向于是熟人作案。然後我开始一个个排查嫌疑人名单。人数不多,我应该说过?他没几个熟人,和我一样。这会儿是第四天的深夜了,我不可能半夜去敲别人家房门问情况,所以只能暂且等待。*

*完全睡不着啊,他是我的朋友,说得难为情一点,就是唯一的挚友,唯一的好兄弟。我躺在床上连眼睛都闭不上,眼睑跟被拉扯着一样,我就瞪着眼睛对着天花板,我也没法思考案情细节,我满脑子都是之前的事,有关我上班之前的事,记忆倒是比较模糊了,但是我上班之後,你也知道干我们这行林子大了什麽鸟都见过,他天天听我抱怨。那几年可能就是因为他帮我吊着一口气,我才没有立刻就疯。不说谎,没有他我活不下去。*

*这段时间,我仍然在祈祷着他突然敲响房门,就像什麽都没有发生过一样。这不是奇迹那样虚无缥缈的事,虽说人死不能复生,他还没死,或者说没确定死没死,他总有理由回家的。但是,这种事没有发生。直到事情解决,都没有发生。*

正在这时,我的手机恼人地响了起来。

“你电话响了。”乔雪停止了讲述,看着我。

我低头看了一眼手机。

——坏了,是老师。估计是要被临时拉回去加班了。我向乔雪点头示意了一下,然後接起了电话。

挂掉电话之後,我垂头丧气地看着乔雪。“老师喊我去上工,忙不过来了。”

“你们不是下班了吗?”乔雪站起来,转身拿起他那件大衣。

您朋友就在急诊科工作,您真不知道急诊科是啥样的啊……我机械地点了点头。我其实不是很八卦的人,但是不知道为什麽,我很想知道乔雪的故事的後续。

“你周几休息?我们约个时间见面吧,我把这个故事跟你讲完。”

措辞是“故事”。

“我明天休息。”

“那,在离省厅最近的那个新华书店见面可以吗?下午四点半,我在门口等你。”

“好的。”

不知道该如何回复的我,小心翼翼地挑了个感觉没什麽问题的词。

为了赶时间,我喊了辆出租车回医院。一到岗,忙起来,我就什麽也顾不上了。直到下工,我走在回小区的路上,才有精力思考起乔雪的故事。

失去朋友,失去至亲,是怎样的心情?

我不清楚。其一是我的阅历不如他,没有过这麽波澜壮阔的经历;其二是我没有特别亲密的人。我是富家子弟,父母只忙工作——我其实也差不多,从小到大我都是刻苦的学生,而且参加了不少学生会事务和社团活动,忙得像个陀螺。虽然我很感激我的父母,但我跟他们突出一个不熟。我朋友倒是不少,但是真要说交心的朋友,没有。这应该才是常态吧,只要在一起能玩得舒服,就可以当朋友,该聚聚该散散,没必要给朋友施加那麽多条条框框,那是对爱人才能做的事。说到这个,我也没谈过恋爱,这辈子也不打算谈。像乔雪说的那种“至交”“挚友”“好兄弟”的关系,在当时,我是没有的。

乔雪说自己已经习惯失去至亲,但又说没有那个朋友他活不下去。总感觉他这个人也挺矛盾的。虽然在医院是一副对别人的好意拒之千里受用不起的模样,但是刚才他给我讲他的经历,负责讲的人比负责听的人还兴奋。真是奇怪的人啊。

说起来,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是不是把我认成他朋友了,这麽说来,到最後他也没有找到他的朋友吗?

回家之後,我没忍住好奇心,查了一下乔雪的信息。

他六年前刚工作的时候好像就上过报纸了,但那会儿电媒还不流行,我能搜到的只有官方网站上的扫图留档。豆腐块大小的一块版面,标题是“英雄父母英雄子”,说的是他刚上班当刑警的事。依我看这条新闻该再提前几年发,上警校的人还有不当警察的可能性吗?我後来才知道他不是警校毕业的,警大压根没有法医专业。後面就是各种宣传报道了,什麽天才法医,什麽全才刑警,什麽过目不忘,什麽照相机般的记忆,什麽爱岗敬业。他参与侦破的案子中,有好几个我都听说过——应该是因为上过报纸。他与那些穷凶极恶的罪犯对峙,找到证据将他们送上法庭。

鼠标一路滑下来,一个采访视频吸引到了我的注意。是他刚工作那一年的采访,虽然画面模糊,但仍然能看出来视频中的他比现在还年轻,一副稚气未脱的样子,简直像是初中生。

视频中,他维持着端正的坐姿坐在镜头中央。他的表情也比现在丰富——这几天看到他的时候,除了偶尔绷不住,他基本全程维持着礼貌的微笑。当记者问到他为什麽会当刑警的时候,他给出了一个和他在患者自述中写下的那些词句有所不同的回答。

——因为我想保护人们,我指的是,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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