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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LOSTCASE山茶零落空想前夜(1)
用电工刀拆关节还是太费力,薄薄的刀片只能在凸出的血管旁留下跟试切创一样的细小伤口——尽管那些伤口没有生活反应。我叹了口气,擡头看窗外时,玻璃外的夕阳隔云层而渲染上多重色彩的晖光碰巧转为与满屋半干不干的血一样的红。
我的动作顿了顿——我决定将尸体颈项上扎着的手术刀拔下来。由于已经死去多时,血液平缓地从破口中溢出,失去鲜艳的颜色而黯淡着,宛若泡了铁锈的污水。我将电工刀随手一扔,电工刀掉回工具箱中,沾满血地躺在黑胶布和各种型号的扳手改刀之间,使那些无辜的工具也沾上了血点子,仿佛它们都是分尸用的东西,仿佛我在分尸电控箱或是配电柜。
果然还是该接着用手术刀。我熟练地解下刀柄上固定的刀片,再从装10号刀片的盒子里取出一片新的装上。由于手指在颤抖,我久违地被刀片划破了手,鲜艳的还活着的血顺手指滑脱,散入地上黯淡的血泊里。在这里采一个点的话,大概就会做出自己的DNA了吧,案子查到这个地步基本也就破了。会采到这个点位的血吗?房间一尘不染,旧衣服全部都焚烧掉了,理论上来说是采不到有毛囊的头发的,但是这未尝不是一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行为。如果是自己的话,发现死者的同居人失踪,且死者家里连根头发都找不到的时候,就已经锁定嫌犯了。
……算了,我才意识到这无所谓。
我跪在血泊中,不顾吸饱血的西裤膝盖在地上拖行出两道车辙一样的痕迹,然後握起尸体冰冷的手。他的手平时一直很暖和,但是厂房没有供暖,尸体的温度下降得相当快。将手掌搭在自己的手掌上,与尸体十指相扣,我活着的手指绞住他已死的手指。我用另一只手环绕他的手腕切开一圈,再小片小片地刮下肌腱。我将他的手从手臂上拽下来的时候,听到了“啵”的一声,在放满停机的机器的厂房中,这声音传不了太远,只能维持耳语般的音量在我耳边氤氲。然後是另一只手。他的手比我的手大上许多,那两只手叠放在我的手中,沉甸甸的,我暂且站起来,找了个泡沫箱子将那双手暂且放进去。手在白箱子中躺着,只染着一道褐红色血迹,从来没有这麽白过,熟悉又陌生。我不敢看,我接着去分解四肢和躯干,刀刃哗哗地刮下皮肉筋脉,像是削铅笔,或是剥树皮。在将四肢全部截断之後,我抱着那些胳膊和腿,将之仔细地码放在箱子之中。找一块薄板材,放在堆柴一样堆得安安稳稳的四肢上,将空间隔开,我将剩下的躯干抱起来,拿到箱子旁边。血液沾染了我的白衬衫,那件衬衫彻底变成了褐色。我剥下他的血色衬衣,像剥下电线皮,再将那件衬衫叠好,与旁边的领带丶袜子丶皮鞋丶底裤丶西装外套和西裤放在一处,然後划了一根火柴,将它们全部点燃。我跪在箱子旁边,划开了他的腹腔,一件一件向外取器官放进箱子。腹腔取干净之後,我用腿垫着让他的身体侧起来,然後从肋侧将胸腔破开,取出肺叶。再之後又是重复的刮肉丶刮骨头的工序,将躯干分为上下两段——我好不容易才割断了两节脊椎之间的联结。又垫了一层板材,我将下半截躯干也放进箱子,接着找了一节颈椎,开始最後一步分解。刀片在已经被割断的颈动脉和气管中滑动,被痰液和残馀的一点凝固的血包裹而变得生涩。我只得分门别类地将其悉数挑断,于是我得以将他的头颅取下来。我把带着一节颈椎的上半截身体放进箱子,这时我发现头颅放不进去了,那个箱子已经满满当当,于是我将盖子套上,然後取来溅了血点的电工胶布,在上面留下擦拭状血痕。我扯开胶布,将箱子仔细地封好。
我看向他的头颅。除了下颌,其他地方都没有溅上血液。我在处理尸体的过程中,也小心翼翼地注意到不要碰到他的脸,于是只有头发上粘上了一些已经凝成胶状物的血液与污渍的混合物。
我捧着他的头颅盯着他轻轻闭上的双眼。
我想问他,你为什麽会被我杀死?
我想问他,你为什麽会死?
他不会回答我的。就算他还活着,他也不会回答我。他只会笑笑,然後用那双我再熟悉不过的手来摸我的头顶,顺着我的头发捋下来,让我恍惚间産生一种这头长发是为他所留的错觉。
我想问他,你知道藏匿线索和反侦察对于我的完美犯罪是无所谓的事情吗?
我总感觉我是对杀人一事相当熟悉的人。或许是因为我在脑海中已经编排过无数次杀死你的戏码。而这次,它终于上演了。而结局,结局你也知道,你的尸体被我切碎放入泡沫箱,你的头颅被我抱在怀中等待着转移。
我忙完才想起来,这地方不该有泡沫箱子,也不该有液氮或是干冰。搞什麽啊,这场景更像我该熟悉的医院,或是殡仪馆吧。不知道为什麽,我总感觉我好像很熟悉殡仪馆的布局和陈设。不知道为什麽……
我捡起放在门口的大衣,穿好,我溅了他的血的身体被完全遮盖。
总之,我开着他的车,从厂房离开。门口有监控摄像头,但是不清晰,这辆车大概会被拍到,但是我手中沾满血的箱子不会。我将他的头颅放在怀中,用过于宽大的风衣虚掩着。我没开车载空调,怀中的头颅逐渐变得冰冷似铁。我在策划一起完美犯罪。我想问他,你知道吗,你猜到了吗,你为什麽不阻止我,你为什麽要阻止我?
杀人是不对的。我理应无法容忍,剥夺他人生命的罪是无法用自己的生命来赎罪的,因为那罪行的本质是傲慢,人永远无法替代国家机关或者自然法则的意志,去夺走他人的生命。想要凌驾于其上的想法,是一种无可救药的傲慢。
而我现在正在实施我的完美犯罪计划。
我没有特地查找不被发现的路线,只是按照惯常的路线行驶着,前往埋尸的地点。远抛近埋,头远身近,小近大远,我好像将之全部违反了,不过无所谓,我这麽做不是为了给搜查添麻烦,我是他的同居人,他被发现之後,第一个被锁定的一定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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