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说:那,需要挂号吗?
她说:你是认真的吗?他点点头。
她说:这样吧,我打个电话。那里的兽医阴含先生是我的同学。
他说:你们是同学?那倒是的。你们学的都是医。
她又哈哈一笑:中学同学。
然后他就去那里找了这个可爱可恨的年轻女医生的中学同学阴先生。这位阴先生果然给他测了。
这就是之前说他的嗅觉相当于常人几百万倍的根据来源。
测完后,那位阴先生惊讶得合不拢嘴(毕竟他也还年轻)。他说:我们这台设备刚买进来三个月,测了上千条狗。也测人,包括我们兽医院的同事们,测着玩的。人就不说了,人的嗅觉确实比狗的嗅觉平均差几百万倍。当然,狗与狗之间差别也很大。
你的嗅觉,他倒是没有笑,太奇怪了,居然比嗅觉最好的狗还要好一些。
他又补充了一句:当然,应该还有嗅觉更好的狗。
接下来,章程很快就申请转入生命科学院细胞系。刚才说过,由于学校不同意,他旁听了一年,同时读了一些课外读物。一年后,他考取了本校生命科学硕士课程。
他那专业的同学的眼睛里全部写着三个字:不可能。
是的呀,一个学渣,换一个专业,居然就能成超级学霸?那大家都去换换?那不是全世界只剩下学霸了?
T专业的一个女同学有一次见到他和素华手拉手走在一起,第二天远远见到他,特意从远远的地方奔过来,喘着气对他说:我觉得我有希望了。他说:什么希望?她说:她还不如我呢。
他问她:她是谁?
她说:就昨天跟你拉着小手逛街的那位。
他说:哪一点不如你了?
她说:长相啊,她很一般。
当时他只是笑笑,他只说了一句话:我就是喜欢这个一般。
还真是的,章程也许喜欢素华的就是她的素。而她走到他的面前,他闭上眼睛,就看见一个香飘飘的仙女。其实不闭眼睛也是一样的。香飘飘,这是章程发明的形容词,量身定制的。
补充一下,他之所以说这是一个认知他的嗅觉天分的偶然机会,不是说他之前完全不知道他有这么一个超越常人的天分。其实,一直有人说,你太厉害了。他想不起来说的是什么了,因为这样的情况太多了,他能闻出某人在哪里,躲在什么里面的是男人还是女人。我厉害?他当时,许多次,也只是听听而已,完全没有往心里去。并没有为此而得意,就觉得这是一件很普通很无聊的事情。
认识了素华后,章程才有了一个男性的性的觉醒。不是说之前没有,只是对女性似乎没有那种真正的兴趣。他自己也在心里说自己就是一个怪人。
但认识素华后,他对女人,不光是对素华,终于有了一个性的感觉。他第一次觉得,自己真的拥有一种很有用的天份。即:嗅觉。应该倒过来说:拥有嗅觉特别灵敏这种天份或者按有的人的说法叫特异功能,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而在跟素华一起毕业(章程连蹦带跳跳到硕士毕业的时候她正好本科毕业)、一起结婚(受累,这话好像有语病,其实不见得,你再想想)、一起进入中国干细胞研究领域最顶尖的上海第一干细胞研究所这一路上,他的嗅觉天才一路爆发。
(题外地注解一下:英语词orr写成“骚蕊”则形似,写成“受累”则神似。作者觉得神似更重要,于是取“受累”,形似粉或音似粉不妨念成“骚蕊”作者没有意见。)
这么说吧,他不知哪一天发现,他不用看显微镜下面的实物,仅凭嗅觉就可以说出,那是肝脏细胞还是神经细胞。
同事们一开始不相信,于是当场打了赌。同事们拿出各种细胞来,蒙上他的眼睛,打开瓶盖,让他猜是什么。有一次,他说,不对,这不是细胞,这是病毒,这种病毒的名字我说不上来,但我见过,知道这是一种腺病毒。
补充一点,在他们研究所里,要闻这些细胞或者病毒,按规定必须戴上口罩。也就是说,他是透过
;口罩、或者说在排除了口罩本身的气味后辨别出那些微生物来的。
他们服了,于是大家美美地吃了一顿昂贵的大餐,在上海最高档的地平线上。好多年后,他们还隔三差五地抱怨那顿饭让他们(两位男士)花掉了各三个月的工资。
很显然的事情:章程能够一路高歌猛进,成为在国内乃至国际上小有名气的年轻干细胞专家,跟他的嗅觉一定是有关系的。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战争过后,人口锐减,研究所的最强大脑omega光环褪去,遵从帝国的安排,响应帝国号召的OA结合政策,分配给了元帅的儿子,号称帝国未来之星的alpha,基因优秀,貌比天仙,omega比alpha大八岁,本来以为那棵嫩草应该十分抗拒自己这头前半生全靠抑制剂过日子的老牛,但是作为元帅之子,他还是接受了安排。婚后他们成功三年抱俩,omega功成身退日日住在实验室,一对双胞胎儿子全靠alpha照顾,原本以为自己和alpha的婚姻只是形同虚设。直到有一天omega回家拿遗忘的文件发现自己那平日里堪比性冷淡的alpha小丈夫正在他房间拿着他前一天换下的衬衫自慰,边撸边哭唧唧委屈地叫着老婆,我好想你啊!Omega站在门口如同石化,出大问题了。比A还直暧昧屏蔽器Omegaamp醋精人妻哭包Alpha...
文案113入v,看完的宝子们给个评分吧温柔病弱重生大小姐X纯情傲娇忠犬变异种,水仙文重生回三年前和自己谈恋爱的故事两人都有异化形态,姜氤是狼狗前生姜氤被家人利用丶被妹妹齐菲背叛,被PUA而错爱萧晴墨。後来萧晴墨一根根踩断她的手指,踢下深渊。转身跟齐菲结婚。她身体被怪物撕碎吞吃,灵魂游荡许久,竟然重新回到了三年前,寄生在杜家的病弱大小姐杜南烟的身上。死而复生,她只想复仇。上天却和她开了个玩笑,让她遇到了当年的姜氤。天真赤诚却愚蠢,被家人哄骗,被萧晴墨利用,将惨死在三年後。现在像条淋湿的小狗一样,匍匐在她的面前。还没爱上萧晴墨。杜南烟用素白的锦缎软鞋,勾起了小狗的下巴。作为家族污染度最高的变异种,姜氤早就接受了自己的结局,不是死亡就是彻底癫狂。直到杜南烟出现,不畏惧她变异种的身份,脱下外套挡住她异变的狼耳,将她护在怀里,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她。姜氤知道自己和她的身份云泥之别,一开始只想默默守护她。但这位大小姐完全没有边界感。姜氤不得不一次次提醒她。我们捕食者的身体是不能随便看的别乱摸我的头发耳朵尾巴也不能摸後来。姜氤血脉中所有奔腾的念头,都是拥有她,揉碎她,咬开她的血管,吮吸她的鲜血在她全身留下她的味道。谁也别想抢走。内容标签情有独钟重生甜文现代架空复仇虐渣救赎杜南烟姜氤其它水仙,重生,复仇,成长,互宠一句话简介重生後,成为自己的白月光立意永远不要放弃希望,做最爱自己的人...
生命不止,修行不息,她很郁闷地附身在一只小鹿身上,虽然她的老妈是神鹿九色鹿,但是,那也不能改变是她是鹿妖的事实啊!所以为了走出大森林,回到人类社会,她要成人!他们第一次见面,他五岁,她鹿龄两百岁。来,小鹿儿乖乖,咱们走!经过一番生死拼搏後,看似可爱无邪的他骑上她,扬起马鞭驾的一声,呼喝道。她颤着小腿,欲哭无泪天啊,虽然我是一只鹿,但是我是一只发育不良的鹿,还是一只迷你鹿啊!你可不能指鹿为马!他们第二次见面,他十三岁,她人龄四岁,刚刚幻化为人形。俊美无邪的小酷哥把她抓到空中仔细端详了会,眼带痴迷你是哪家的娃娃?眼睛真好看,里面有好多水哦,和我以前养的小鹿一模一样。她还没来得及说什麽,他的小嫩脸一板,狰狞道既然我的小鹿丢了,你就做我的宠物吧!她眼前一黑,先前被蹂躏的悲惨情景又浮现在她脑中,干脆双眼一闭,晕过去了!…最後,他二十三岁,她人龄十四,正是情窦初开丶拈花惹草的年纪。他笑得眼睛都眯起来,柔声道好不容易长大了,是不是也该给我生个娃娃了?。她抖着小腿儿,颤声道主人,我还没长大呢。说罢就摇身一变,一只可爱的小鹿朝他的腿拱啊拱,舔啊舔的。他冷哼一声,提起她的小身子鹿夭夭,你不要以为我真不敢对你动手,记住,即使你是一只鹿,你也还是母的!她大惊难道你想来场人兽?可是,人家的小心肝承受不住啊…注原名指鹿为姬...
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当天,楚清筠被一群黑衣人拦住您好,您是周家走失的真少爷。楚清筠冷漠不感兴趣。然后失去意识。醒来已是四年后,大学毕业,他已经是周家找回的真少爷,娱乐圈著名的资源咖,刚出道就全网黑,还患有严重的抑郁症,每天都想撒手人寰。完全成了明星假少爷的反面对照组。对豪门亲生父母毫无兴趣的楚清筠这是谁干的?一个英俊的男人坐到他的病床前。宿主你好,我是您的系统,您作为书中世界的主角,被外来人占据身体四年,夺走了主角气运,主神系统派遣我作为您的金手指为您赔偿。外来人占据身体的四年,给楚清筠带来了不小的影响身体无力,系统捶胸顿足宿主加油,把外来人浪费的好身材练回来!抑郁难过,系统捶胸顿足可恶的外来人!竟然把病留在身体里!宿主您心态强大,一定可以克服的!周家碍眼,系统捶胸顿足都是外来人做出认回周家这种脑残行为,跟宿主您一点关系都没有!楚清筠对这个只会捶胸顿足的废物系统很感兴趣你不是金手指吗,你的超能力呢?席同不停翻着手里所谓的穿书系统指南啊这个呃楚清筠不耐,抬手把书抢了过来。只见书上标题假少爷是团宠顶流?...
主攻甜宠护短攻vs乖巧受排雷娇软受纪峥是一个刚结束十二年的读书生涯,眼看着就要步入美好大学生活的大好少年,一次见义勇为,他死了。幸运的是没彻底死成功,他穿越了,不幸运的是他穿成了一个已婚农家子纪峥。更不幸的是,他媳妇还是男的。看着瘦瘦巴巴又可怜兮兮的男媳妇,纪峥无奈,只能撸起袖子开始赚钱养家,终于在他的娇养下,把人养得白白胖胖,漂漂亮亮的,他很欣慰。季和安爹不疼娘不爱的小可怜,嫁人後依旧是一个丈夫不爱婆婆不喜的小可怜,眼看着整个人就要枯萎是,丈夫突然变了一个人对他好得不得了,最终在丈夫的精心呵护下,他这朵要枯死的花又恢复了活力。纪峥养家日记三月初四,天气晴穿越了,有个男媳妇,男媳妇看着好可怜。三月十二,天气阴。心动了。三月十五,天气雨。想养他。排雷纯甜宠小白文,里面涉及科举完全是假的,是我因为剧情需要杜撰的,和历史不符合,全文不能细究,不喜慎入哟!...
主攻,穿书,系统流,双强1v1排雷作者是废物。江慕风,一个外表看上去淡漠疏离人,背後却喜欢在被子里偷偷看各种狗血网文,尤其是虫族文,边骂边忍不住看了一本又一本。谁能想到因为他骂过的虫族文太多,被系统绑定穿到了霸道雄虫狠狠宠。系统表示宿主这麽喜欢骂,那就自己来这本书感受一下喽。于是江慕风就穿成了书里和他同名的大炮灰一个虐待雌奴的虫渣。江慕风(咬牙切齿)我真的谢谢你而这个被虐待的雌奴好巧不巧就是这本书里的大反派格里菲斯。格里菲斯原本是帝国最年轻少将,曾被誉为帝国之星,然而因为一次意外,他击伤了一位A级的雄虫阁下,被帝国撤职,送入调教所最後成为了江慕风的雌奴。在江慕风的长期虐待下,格里菲斯逐渐黑化,尤其当他得知了当年的失控是帝国高层暗算的事实後,格里菲斯准备推翻帝国的统治,最後却被主角团打败,死在了星海里。江慕风穿书後,看到正被雄保会押送到自己脚边一身伤痕的格里菲斯後,表面一片平静,内心将这个原书骂到飞起。垂眸看着格里菲斯,第一眼有点脏。第二眼嗯,有点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