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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不想回庄园”布鲁斯抱着小金毛,他询问地看向阿福,“可以吗?”
“我想哥谭并不安全,布鲁斯老爷。”阿福仰起头仔细看了看布鲁斯的脸,他有些迟疑,“如果您坚持的话。”
他微微躬身,“请注意安全。”
布鲁斯微微颔首,撑着伞缓缓离开了,一进入哥谭,布鲁斯就感到自己被压力压得喘不过气来,但与此同时,哥谭给了他无与伦比的归属感。
“这里是我的家。”布鲁斯心想。
哥谭下着暴雨,水珠在伞面敲击出沉闷的声音,水流顺着伞的边缘滔滔流下,它把布鲁斯与外界隔离开来,布鲁斯嗅着空气中潮湿地味道,神情有些恍惚。
雨越来越大,这是斜角雨,布鲁斯手里的伞不足以遮挡全部的水滴,很快,雨水打湿了他的肩膀,他轻轻摸了摸自己的裤腿,发觉早已湿透了。
他微微移开伞,看了看灰色的天空,突兀地把手里的伞扔到一边,雨水无情地把他浇了个湿透。
他呆呆地站在街角,来来往往地人都向布鲁斯投以奇怪的注视。
他想起了一个梦,梦里也是这样的一个雨天,那儿有熟悉地珍珠坠地声,清脆地声音伴随着母亲的呼吸逐渐微弱,无助的小男孩跪在地上大哭起来,雨水混着泪水顺着他直往下滴。
父亲艰难地向他伸出手,用尽最后一口气说道:“这不是你的错。”
“这怎么能不是我的错呢?如果我没有害怕电影内容,父亲和母亲就不会为了照顾我而离开离场,就不用走那扇小门进入那条小巷子。”成年后的布鲁斯还是无法原谅自己,他的理智告诉他这不是自己的错误,但经历了这样千百次地自我厌恶后,剩下的仅有麻木了。
布鲁斯突然想回到那条小巷子里看看。
他顺着平坦宽阔的主干道走着,在哥谭,布鲁斯不需要任何记忆,即使他的脑子已经想不起来路线,但身体记忆会不知不觉地带他走到目的地。
布鲁斯试图复刻那一天的情形,他张开手指,好像在牵着什么人,在他经过了几条大道,穿过一座装饰华贵的剧院,后面的便是哥谭臭名昭著的犯罪巷了。
但如今的犯罪巷已经不是那窄窄的一条小道,它像一个癌细胞一样,具有异常的增生速度,拼命的入侵着那些完好的部分,于是哥谭被不断汲取养分,开始日益衰败起来,贫穷大口吞噬着希望,潦倒的男人,罪恶的妇女,每当哥谭有人走投无路的时候,他们就会来到这里,在这片堕落的土地上生根发芽,醉生梦死。
这里的孩子们一出生就从未看见过光明,他们为一口面包而四处奔走,为一个硬币而出卖自己,他们注定贫穷一生,并死于贫穷。
一街之隔,衣冠楚楚地绅士淑女们在金碧辉煌的大厅里跳着舞,品尝着精美的食物,他们志得意满地望着脚下的领土,恣意指责着那些拼了命才能勉强活下来的人懒惰而又愚蠢。
他们谴责着那些懒惰的蛀虫侵蚀了他们美丽的城市,就像白人老爷,趾高气扬地站在印第安人面前,告诫他们脚下这片土地是他们世世代代的领土。
谁会在意那些蛀虫呢?
他们就是一颗颗不起眼地螺丝,如果这个螺丝不能用了,那再找一个就行了。
那些高贵优雅的先生们把人人平等写在宪法的第一条,标榜着自己对人权的重视,他们把那几个单词加大标黑,仿佛生怕人们看不见似的。
但如果生命的价值从出生便不甚相同,那生而平等是否是一个笑话?
一个孩子重重地撞上布鲁斯,“很抱歉先生……”他头也不回的跑了。
“汪”,小金毛小小的叫了一声,它注意到那个孩子悄悄摸走了布鲁斯的钱包。
布鲁斯抚摸了两下小金毛的脑袋,“我知道。”
小金毛又乖巧地趴了回去,它曾经在黄太阳下可以徒手推开一颗星球,却在这种场景下和凡人并无二样。
它对此无能为力。
布鲁斯抖了抖身上的雨水,他身上的衣服紧紧黏在身上,他把小金毛往怀里挤了挤,试图不让它被雨水打得太湿。
“嘿,不要再往前走了。”一个衣衫褴褛的流浪汉喊住布鲁斯,“再往前走,像你这种天真地令人发笑的小少爷,会被吃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下。”
布鲁斯转脸看向他,老流浪汉有着花白的头发,皱纹深刻地刻在他的脸上,他裹着那件破旧的外套,蜷缩在墙角,吸着一支劣质的烟。
“我见过他,”布鲁斯心想。
流浪汉惊奇的睁大眼睛:“是你?”
他脸上的神情极为古怪,惊讶中透露着一丝疑惑,“上次还没有得到足够的教训?你这次又是为什么到这儿来?”流浪汉嘲讽道。
“这次我可没有外套卖给你了。”
布鲁斯注意到老流浪汉的外套尽管已经变得破破烂烂,灰尘和污渍让那件外套看起来脏兮兮的。
——但那是由最上好的小羊绒织成的,
“你这件外套还真给我惹了不少麻烦。”老流浪汉摇着头叹息道。
“就像你说的,我被人发现穿着这件外套,每个人都开始向我打听起外套的主人来。”
他的目光无端透出一股期盼:“你还要买这件外套吗?我想喝点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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