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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余啊!婶子知道你鞋厂那边工作忙,婶子也不多留你,你就先回去吧!过几天再来婶子家吃饭!”
李二妮那张老脸笑得和菊花一样灿烂,脸上的褶子在脸上皱成一团。
刻薄的长相硬是要表现出三分慈爱来,看起来相当别扭。
“改天有空我一定来。婶子你们回去吧,我先回去了!”
男同志很客气,十分礼貌地和周家众人告别后就骑上自行车,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中潇洒离去。
这人一走,周围看热闹的人立刻围了上去,七嘴八舌地打听刚才的年轻人是谁,来周家干什么的。
李二妮享受着众人的吹捧,感觉自己这次总算是扬眉吐气了。
看见站在人群后面的周招娣,眉头先是一凝,随后又松开。
这个扫把星已经不是周家人了,不用怕。
当初把她赶出去确实是对的,这不,这人刚赶出去没多久,周家的好运就来了。
以前果然是她一直在克自己的宝兰。
“咳咳!”李二妮清了清嗓子,昂着鼻孔,得意地扫视这些看热闹的人,笑着大声道:
“小余是我家老大给宝兰介绍的对象,他心疼宝兰这个妹妹,见不得宝兰在乡下受苦,就张罗着给宝兰介绍了一个靠谱的城里对象,那小伙子是县皮鞋厂的工人!”
“今天来相看,人家对我们家宝兰很满意!”
“等以后宝兰结婚的时候,大家记得来喝喜酒啊!”
站在她身边的周宝兰同样满脸得意,尤其在看见人群后面的周灵后,眼中的鄙夷更甚。
哼,长得好看又能怎么样?还不是嫁了一个在地里刨食的,整天都只能吃野菜。
不像她周宝兰,天生命好,生来就注定是要享福的,注定是要嫁给城里人的。
“招娣,你虽然已经不是周家人了,但如果你以后想要买鞋也是可以来找我的。”
“哎呦瞧我都给忘了,你家恐怕连饭都吃不上了,哪还有多余的钱买鞋。呵呵呵!”
看她这副小人得志的模样,周灵对着她竖了根中指,然后带着小石头往前走,边走边对小石头说道:“小石头,以后看见蠢货要离远一点,脑残是种病,是会传染的。”
小石头天真地问:“姐姐,吃药能把蠢货治好吗?”
“治不好,蠢货无药可救。”
周围的人将他们两人的话听得清清楚楚,全都一头雾水,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周招娣,你就是嫉妒我!”
“你嫉妒我嫁得比你好!你嫉妒我马上就要变成城里人,而你永远只能待在烂泥里!”
周宝兰虽然听不懂周灵说的是什么意思,但直觉告诉她,周灵就是在说她坏话。
还说她是蠢货,哼!她那就是在嫉妒自己!
不知道谁才是蠢货,竟然会喜欢一个什么都没有的下乡知青!活该她只能吃野菜过日子。
站在周宝兰旁边的刘美华看着走远的周招娣,总觉得现在的她和以前看见的有什么不一样。
“嫂子,谢谢你对我这么好!”
还没来得及深想,她的胳膊就被周宝兰搂住。
刘美华顿时收回思绪,笑着看向周宝兰,一脸宠溺地道:“你是你大哥唯一的妹子,也是我的妹子,我不对你好对谁好。”
这话把本就高兴得不行的周宝兰哄得心花怒放。
这种爆炸性的消息,传播度相当快。
没过半日,整个复兴大队的人,不管男女老少,都知道周宝兰马上要嫁去城里了,她的对象是皮鞋厂工人。
刚听到这个消息众人都相当震惊。
“真的假的,那些城里人是不是都疯了?就周宝兰那样的,在咱们大队都没有人要。”
孟红刚从娘家回来就听到这么爆炸的消息,差点把嘴里的饭喷出来,满脸的不可置信。
她回娘家也没有一天的时间,怎么会生这么离谱的事情?
就周宝兰那样的都能嫁城里人?这些城里人也太不挑了吧!
让她有种她上她也行的错觉。
“是真的,好多人都亲眼看见那小伙子从周家出去。那小伙子长得不错,和周家人说话时还挺客气的。”
“唉,这么好一个小伙子,马上就要被周宝兰给糟蹋了,可惜啊!可惜。”
孟红男人立刻把自己看见的场景绘声绘色地描述给自家媳妇听,他是真感觉那小伙子和周宝兰搭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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