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013:两人时光
一听到乐器,馀生这才来了兴趣,问:“什麽乐器。”
畅畅也觉得奇怪,“你什麽时候学乐器了,我怎麽不知道?”
笙歌抿着嘴,不过是小时候一段比较糟糕的记忆,幸亏畅畅不知道,要不然她都要怀疑畅畅会嫌她太笨,如果不是为了吸引杨馀生,她也不会将这件事说出来,她没有正面回答畅畅的问题,见畅畅松开手,趁机把馀生拉过来,一脸得意笑着说:“你跟我去就知道了。”
馀生其实一开始就没有真的想留下,不过这两人如此真诚地邀请了,她还是勉为其难地留下来吧!见畅畅失落地蹲在地上,表情十分难过,她忽然建议道:“不如这样吧,今晚我去笙歌家,明晚去你家,如何?”
“好勒!”畅畅立马又恢复了生机,但笙歌就没有那麽兴奋了,敢情她刚说了那麽多,都是废话,这人还是要去畅畅家睡觉?
算了,先过了今晚再说,还有一天的事情,她还有时间“作案”!
笙歌把馀生安顿好之後,问了老妈家里不用的东西是不是都放在仓库里了?因为早上时候,老妈还有些生气,但一看到她双眼眨巴地盯着她,一副乖巧的模样,她也不想再说什麽,说笙歌的东西都在三楼的最右边的仓库里。说完,笙歌道了声谢,就笑嘻嘻地朝着三楼过去了。
馀生说得对,就算不能评级,就算她输了,但她热爱跆拳道的心没有变,只要她没有变,一切都有可能,现在的她只是需要去调整心态,不该纠结的,就不要纠结。
到了三楼,摸着墙壁开了灯,昏暗的灯光照亮整个房间,说这个是个仓库,其实更多是书房,她从小到大的书籍丶文具丶本子丶书包……全都在这里,在书架上随便抽出一本书,竟然是漫画书,还是言情类型的,她突然笑了起来,脑海里浮现出小时候放学时背着大人偷偷去二手书店借书的经历。
押金好像是五块还是十块来着,她忘记了,每次借书按照天数算,一天五毛,她基本上两个晚上或者一个晚上就可以看完一本书。
“笙歌,你在这里啊!”
身後突然传来馀生的声音,吓得她立马把漫画书塞回去,但後知後觉现在的她根本不需要偷偷藏书了。转身看馀生,发现就算是卸了妆的她,皮肤也是白皙的很,只是眼睛没有灵动,整张脸没有白天看起来那麽惊艳,其他的也没有变化。
“你的衣服都太大了,你看!”馀生笑嘻嘻地擡起袖子,只见袖口都将馀生的手给藏起来。宽大的睡衣长度到了她小腿,她嫌走路累赘,都是抓着拎起来走路,看笙歌一直看着她发憷,她疑惑地低头看了看她自己,并没有发现哪里不妥,走上前,大手在她面前一晃,问“笙歌,你怎麽了?”
“没,没什麽,我,我,我在找乐器。”
生怕杨馀生看到笙歌的异样,她立马走到最里面的大箱子前面去翻找,可是眼前全是物件,她脑子里却什麽都看拿不到,只看到刚刚杨馀生的清纯中加载一起魅惑的姿容。
馀生洗澡完,头发丝上还沾着几滴露水,虽然卸了妆,气色没有白天那麽精致,但此时她脸上却多了几分清纯,刚刚看她的时候,眼睛还一眨一眨的,也不知道是不是洗澡之後的後遗症,眼眶水汪汪,看得她心跳都漏了好几下,差点都要脱口而出“好看”两个字了。
不过,这真的是不幸中的万幸,就杨馀生这副可欲可纯的模样,她一定要想个法子,这个人明晚一定不能去畅畅家,连她这样的否差点沦陷了,更何况还是畅畅这个没定力的?
轻轻拍拍脸,翻了好几个箱子,她终于在靠着墙边上的箱子里找到一个黑色包装的,好不容易拿出来,上面落满了灰尘。
找了抹布沾了水擦擦,直到没了灰尘,她才拉开拉链,刚拿出去,也不知道馀生是什麽时候来到她房间的,惊喜地叫道:“电子琴?”
“笙歌,你玩过这个啊?”笙歌刚说起乐器的时候,馀生不过以为什麽口琴,因为像笙歌这样的女孩子,她真的没想过她会喜欢乐器,可现在看来,可能是她以貌取人了!
笙歌抽出纸来,小心翼翼擦拭着黑白键盘上的每个地方,看着长长的电子琴,她脸上露出一抹笑容,之後又淡淡地落下,插上电之後,她轻轻按下几个键盘,还有声音,看来还没坏,这都多少年了,她忽然感慨道:“这琴没怎麽用过,吃了不少灰。以前短暂的练习过一个月,但没什麽成果,我就把琴收起来了,你要是不嫌弃,就用来这个来练练手吧!”
“为何会嫌弃呢?”按照笙歌的性子,她一般都不怎麽会说这些,难道……馀生的手从一边拂过另一边,熟悉的音乐声响起来,电子琴“雅马哈KB290,电子琴的和声丰富,音域较宽,一个人就可以将一个管弦乐队的声音囊括其中,表现力十分丰富,为何你会说‘嫌弃’二字?”
笙歌以前本没有这些多馀的念头,可是自从听到畅畅无意之中说了一些话之後,她便觉得她当初没有把那首歌献给畅畅是对的,她摇头不想说,但看到馀生直勾勾地盯着她,她突然有了倾诉的欲望,“就是,就是电子琴与钢琴完全不是一个等级的,你的手弹管了钢琴,不知道会不会嫌弃电子琴低级。”
馀生先是愣了几秒,然後哈哈哈地大笑起来,看笙歌略有些生气,还皱起了眉头,她这下收敛,赶紧解释道:“不好意思,我真的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笑话,电子琴和钢琴本来就是两种不同的乐器啊,你要知道,从基本的原理上,电子琴是电子元器件传感发声,而钢琴则是机械传动用琴槌打击琴弦,以産生振动,然後以空气为媒介发声,这两种根本上就不同。”
也许是她说得太高深,笙歌脸上并没有释怀,她凭借记忆中最简单的音调,弹了童谣中《大海》的副歌部分,悠悠扬扬的声音好像一下子回到了小时候。有时候两个人吵架,或者意见不一致,除了思维的角度不同之外,更多的语言本就有歧义,所以听着音乐,感受弹奏人的心情,共情丶理解,也许这才是音乐神奇的力量之一。
弹奏完之後,她突然转过身,问:“你有那样的想法是不是因为畅畅说过?还是说你之前想弹奏曲子给畅畅听,但是她说些什麽,让你没继续弹奏下去的动力了?”超人的共情能力是馀生拿得出手的才能之一,但也不是什麽人都舍得她拿出这个才能来,看到笙歌的表情,她突然就是想知道。
偶尔用一下,才能配得上她才女的称号,不是吗?
笙歌有坐在一旁,双手放在身上,互相打着圈,她也不知道应不应该说,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但突然被这样问起,她心里一直有些忧郁丶不能说的事情好像就像是挣脱线的风筝,在风中自由地摇曳起来,有了自己的思想,她一直低着头,双手互相打劫,犹豫着要说不说,同时也希望馀生看出她此时的心情,及时地换个话题也是好的,但这人怎麽一点动静都没有,她忽然擡头看去,发现她一直看着她,四目相对时,她平静地露出笑容,温柔似水,她的心上好像也缺了一个口,有些东西慢慢地向外倾泻出来。
“畅畅的十八岁生日,我提前一个月准备了这个,想着月光之下,吃着蛋糕,唱着生日歌,最幸福不过,我花了一个月练习,就在成功的时候,却无意听到畅畅说电子琴的声音比不过钢琴的声音,说你弹钢琴的声音是天籁所以我就……”话没说完,笙歌也没继续说,只是耸耸肩,表示之後的事情顺其自然就没发生了。
似乎是个悲伤的故事,但馀生此时一点都感觉不到悲伤,她反而觉得有些庆幸。
庆幸什麽?畅畅还是个孩子,说的话都十分地单纯,也与此同时也伤透了一颗心?庆幸畅畅喜欢她这个女神,所以眼里心底自然而然忽略了其他的细节?
“那你当初弹奏的是生日歌吗,可以现在弹奏一下给我听吗?”也许遗憾的并不是过去的礼物没有送出去,而是努力了那麽久的事情,最後没有展现的机会。馀生说完,就把电子琴朝着她面前一放,眼睛里闪着光看着她,一脸期待。
“我手生了,再说了,我一个练习跆拳道的女汉子弹琴,说出去不是笑话人吗?”笙歌本能的拒绝,耳边脑袋里闪现的都是父母告诉她身为一个跆拳道馆未来继承人应该有的本事与喜欢,而不是她自身喜欢的那些。
馀生挠挠头,不知道笙歌在担心什麽,嗯了半天,忽然想到什麽,拿着笙歌的手,学着她的手,在黑白键上按下几个键,然後示意让她有样学样,还笑着看着四周说:“这里又没有别人,你那麽在意别人的目光作甚?你能少块肉?还是能便白皙一点?”
“扑哧”明明说的是真实到照妖镜的话,但在笙歌听来却莫名地愉悦到她。是啊,怕啥?跆拳道的精神不就是直面恐惧与黑暗吗,她为何需要惧怕长在别人身上的嘴巴呢?!
按照馀生刚刚的指法她也有样的按着键,虽然键是对的,但节奏不对。但馀生也没说什麽,只是再一次示范给她看,而她继续学着。
本以为今晚的夜会十分漫长,但没想到和馀生一起弹琴度过的时光倒是比她想象中的开心不少。
第二天,笙歌早早地起床要去晨跑练习,虽然切磋输了,但并不代表她会一直输下去。但没想到刚出门,就看到穿戴整齐的馀生,笑着跟她打招呼,说也要跟着一起去晨跑。馀生本想拒绝,因为山路崎岖,馀生不熟悉路,要是出事怎麽办。她倒是没想那麽多,只是拍拍她的肩膀,轻轻说了句:“有你这位跆拳道的大侠啊,我怕什麽?”
是啊,有她,怕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