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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自序:
我是罗依依,一个不知名的小作者。
我不太喜欢写自序,一来觉得有些“无病呻吟”的矫情,二来是真的不知道说些什麽。
编辑说这是我的第一本出版书,可以写一写创作这本书时期的心路历程,毕竟好多读者因所谓的“原型”争论不休,就当是给读者一个答案了。
我大学读法律。原因有二,一是听了老师的建议,二是想用法律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让他们活在阳光下。
我并非重点政法院校毕业,目前于家乡平城的一个小律所工作,处理得都是些小案子,没实现自己心中的那个所谓的梦想。闲暇之馀会写点小故事,勉强挣点零花钱。
最初想写这本书,是某次收拾出租屋,在放置高中时期物品的杂物箱里发现了一个粉色五角星发卡。
那是一个很便宜,很普通的发卡,却被我保存在透明塑料硬盒里,未见任何划痕。
我突然想起了那个漂亮姐姐。
想起了那个曾轰动一时的平城连环杀人案。
想起了那些人,那些事。
想起了那些黑黑白白。
想起了那场大雪。
我想,我要把这个故事写出来。
这个故事很普通,书里的角色都是普通人。
这些人,以及他们所经历的事情,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或许我们不知道,但却真真正正存在着。
其实,这本书写到最後,已经偏离了最初的设定。
这个我写到一半就心知肚明。
而为什麽我没有按照最初的设定写?
原因有二。一是最初的设定更加残忍,更加黑暗,我每写一个字,那些情节都会在我的脑海中演绎无数次,像又重新经历了一次次的痛苦。二是我一开始自认为自己的设定和情节可以被大家接受,但朋友看过後,觉得太过于残忍,不支持我以最初的设定往下写。
校园欺凌从来都不是一个轻松的话题。所以,为了防止大家观看过程中的不适,我尽量减少此类情节。
可这并不是一件可以轻描淡写的事,不可以被轻飘飘地带过。
这种事必须明确地拿出来,有一个明确的判罚,给受害者一个答案,头顶的这片云雾需要被剥开,需要重现阳光。
这种事每天都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上演。
有多少人看见这种事之後冷艳旁观,有多少人受到这种事情的伤害无法释怀,甚至是对未来乃至终身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影响。
我实在无法想象,一个人究竟是出于何种原因,会毫无理由地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甚至是弱小到如蚂蚁一般的人施加伤害。
那个漂亮的姐姐,将我从泥潭中拉了出来,带给我短暂的光明。
可我依旧无法控制地深陷于无法摆脱的噩梦中。
光明是否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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