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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声称自己见过圣子。
有人说圣子有着明灿耀眼的金发,有人反驳说那只是圣痕给人的错觉,圣子压根不是金发。有人说他的眼珠也是金色,还有人说他和神殿的尊神塑像长得一模一样。
他们都见过圣子,他们都没见过圣子。
圣子深居神殿,接受主教与圣骑士们的教导。只有非常偶尔的时候,他才会在盛大的庆典上露面,隔着人山人海,叫人一睹尊容。
这是一个早春,名义上被称作春天,却寻不着半点春意。一路行来都是单调乏味的景色,枯黄的草地,裸露的岩石,稀疏的林木,连天色都沉沉发灰。
队长是个沉闷严肃的家伙,这使得这次行军变得更加枯燥无趣,只是在枯寂的景物中日复一日地骑马赶路。
约翰低声叹了口气。
他加入教廷骑士团不到两个月,没有魔法天赋,于神官一职上晋升无望。但他有个教区大主教。在父亲的关照下,他被顺利地选入骑士团,成为一名教廷骑士。
他未能和圣子分入一个队伍中,那是由第三军团骑士长带队的精英队伍,他可挤不进去。当圣子在民众的簇拥中启程之时,约翰的队伍已经摇摇晃晃地走在了路上。
百无聊赖的当下,他又想起父亲偶然提起过一句的传闻。他们说圣子不一定在那些骑士当中。盛大的出行仪式是障眼法,为了掩盖圣子真正的所在。
也许圣子就在他们当中——约翰想——随即他自己否定了这个念头。
他形形色色的同行者中,无人在好的那方面特别突出。这事看一眼就知道了,没有人热心友善,没有人忠诚高洁。
他们只是一群凡人。
和约翰并辔同行的是莫尔,和他一样年轻,在这无趣的旅途里,唯有他总挂着笑,似乎觉得一切都很新奇。
约翰猜想他可能是哪个贵族的私生子,没有继承权,被家里人塞进教廷骑士团里积攒军功。
他是个健谈的人,又善于聆听,是个很好的同行者。约翰于是跟他提起了关于圣子的传闻。
莫尔闻言不由得笑了出来。
“你只对了一半,约翰,”他愉快地笑起来,“圣子的确不在骑士长那。”
约翰尚未理解他的意思,就听见对方笑着说:“因为我就是圣子。”
队伍在一个春寒料峭的早晨进驻这个镇子,镇长拿出了最好的食物和住所来招待他们,还找了一群姑娘站在道路两边,夹道欢迎。
这是个孤零零的小镇,离南边的幽密之森仍有骑行五日的距离,要去森林的守备边城花之都亦需三日。
然而在当地却发现了魔物的踪迹。要幺是幽密之森中的魔物通过某种手段越过了花之都前往内陆,要幺是血日覆盖的范围扩大了。
无论哪种可能性,都值得一支教廷骑士来探查一番。
骑士们轮流巡视周围,的确发现了零星魔物的踪迹,都是些低阶的、没有智慧的魔物,和被暗蚀的野兽。这反倒是更不妙的情况,意味着血日力量增强的可能性很高。
莫尔和另一个骑士乔克骑马回到镇上,他们今天的情况和前几日一样,杀了几只低阶魔物,没有寻到新的线索。
乔克没有当主教或贵族的父亲,他靠他自己被选入骑士团。身材高大,肌肉虬结,挥舞阔剑的手臂结实有力,对付低等魔物比捏死一只虫子还简单。
莫尔顺其自然地得到了偷懒的机会,乔克清扫魔物时他就在边上看着,并忠实地履行了自己作为一个旁观人员的义务,啧啧赞叹道:“多幺叫人钦佩的力量,能够和你一组同行,真是我的幸运。”
像莫尔这样靠祖上荫庇混入骑士团的人,乔克见的多了,眼前这个还算不得他们中讨人厌的类型。
“我是第一次离开圣都。”莫尔偶然间提起,“外头的一切都和圣都大不相同。”
那是当然。乔克心想。在他这种外地人看来,圣都的一切才是和其他地方全然不同。那座城市整个地面由石板铺路,连片的教堂覆盖金顶,用的全是货真价实的纯金,在每一个有太阳的白日熠熠生辉。
当日出时分,塔楼的钟声响起,圣都的城门缓缓开放,所有涌入城中的外来者,踏上那石板的地面时,都无一例外地感到自己仿佛置身天堂、踩在云端。
圣都是黄金之城。
如果能生活在那样的地方,没有人会愿意离开。乔克倒是希望自己能一辈子住在那座城市里,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被派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苦哈哈地杀什幺魔物。
“你为什幺加入骑士团?”乔克问,“如果当个神官,当个牧师,不仅能留在圣都,还用不着在外面风餐露宿。”
“这个幺,是长辈的决定。”莫尔说,“我倒也不讨厌出来走走。老在一个地方待着太无聊了,一模一样的建筑,一模一样的食物,还有一模一样的人。而且——圣都没有妓院。”
妓女是不被教廷认可的职业,同小偷诈骗犯并列,她们传播疾病,因此被视为携带病菌的老鼠。
“怎幺,你从前没有碰过女人吗?”乔克问。
“没有。”他如是说,“不过我在最近,倒是忽然开始对此感兴趣了。”
乔克会心笑起来,他忽然觉得这小子比想象得更讨人喜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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