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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歹让我赢得漂亮点。”不知什麽时候,有人也进来了楼梯间。
回头一看,沈晓央站在上三级台阶,睥睨脚下所有。
她一步步走下。“我以为你能撑久一些。”随之一屁股坐在任千颐旁边,神奇地从袖子掏出一包纸巾,暗示任千颐擦擦。
任千颐没接,沈晓央也不觉尴尬,大方地将其搁在二人之间。
“二姨的眼光不行啊,我原本期待她收了个狠角色,结果?哈哈哈!”沈晓央语气轻松。“老乡你好弱。我弹个钢琴你就哭成这样,要是看到我的芭蕾水平你岂不是直接跳楼?”
的确是老乡。沈三夫人沈茗多在北鄄活动,沈晓央也在那里出生丶长大丶读书。
“你也不必太过绝望。我确实很厉害,你受了刺激自愧不如属实正常,但哭过之後就不要妄自菲薄了。坦白说,我听过你家里的一些事,我知道你是一个特别聪明努力的人。很可惜,你遇到了我。但俗话说得好,人比人气死人,若不和我比较,你也肯定能闪闪发光!来,我看看。”
任千颐从一开始的茫然,听到这里恍然大悟。沈晓央误会任千颐被她搞得自惭形秽,跑到这里破防哭泣。这乌龙!
沈晓央掰过任千颐的肩膀,认真地端详她的脸。“你看,你的面相多正,多有福气!听说你会去宁涉一中?那是个好学校。如果你学有所成,将来一定能在沈氏集团发光发热!”
话锋一转:“但集团继承人之位,我劝你和二姨放下幻想。奶奶健在不说,要继承那也是沈三夫人,我的妈妈!”
她从肩带下面翻出一只钢笔,大气道:“给,见面礼,欢迎你加入沈家。”
先是袖里藏纸巾,再来肩带挂钢笔——沈晓央的衣服是百宝袋吗?
沈晓央会读心一样。“这条裙子是我设计的,从画图到成品都是我一手包办。晚会礼服常常不设口袋,我又不喜欢挎包,就自己动手制作符合我用物习惯的裙子,是不是很厉害?”
任千颐由衷:“厉害。”
“嗯。你不会又要哭吧?”
“……我比你大,不是小学生了。”
“我知道。你12岁,开学初一。
“我9岁,开学也是初一,不过我们学校叫七年级。
“等等,你真的不会哭吧?”
任千颐内心:哭什麽哭,我们这不是同级吗?
“要哭也是别人哭。”虽然扮猪吃老虎是个不错的策略,但任千颐要光明正大地赢,坚决不能再让对方误会。“刚才是个例外,我流的那些眼泪,实际是为你流的。”
任千颐目光炯炯,对上意气飞扬的沈晓央。“因为很遗憾地,从今天起,你就要输了。”
“那你准备好失望,我从未输过。”
“巧了,我也是。”
後来某一天,她们都输了。
失魂落魄,涕泗横流。
*
小学毕业後,距离搬去宁涉还有一周,任千颐找最好的朋友林夜简单说明了情况。
沈蕴把任千颐视作集团继承人选培养,不仅为其安排了紧凑的课程,还严格控制她的生活作息,除非北鄄的奶奶家有什麽事,否则不得时常联系,中考结束後才能回去一趟。
两位好朋友约好有空就给对方写信,中考後相聚小学,挖出埋下的时间胶囊。
刚开始两个月,任千颐和林夜保持着高度频繁的一周一次书信联系。第三个月起,当沈蕴发现她把一部分宝贵的时间都花在没用的社交上後,便以自己的方式暗中截取了林夜寄来和任千颐寄出的信。
慢慢地,双方都以为对方没有回信,写信频率也从原本的一周一次,到一月一次,再到三月一次,最後都不再写了。
这件事,在任千颐初三那年水落石出。
当时在饭厅读报纸的沈蕴唤任千颐去她房里取一支毛笔,于是任千颐轻而易举地看见了——
那些被沈蕴放在桌面的信件,就像挂在猎人客厅里的鹿头一样,是一种明目张胆的炫耀。
——是的,是我导致你和你的朋友绝交了,你会怎麽做?
——我沈蕴名义上的女儿,你会怎麽做?
任千颐轻轻抚摸信封的表面,僵硬地笑了。
原来是这样,她想,原来是这样……
她什麽都没有做。甚至赶紧出了去,以此表明没有多看那些信一眼。
她要温和地丶令人挑不出一丝错地完成沈蕴取笔的命令,连生气和质问都不会有。
因为在这场试炼里,任千颐首先是沈蕴的女儿,才是她自己。
一个出色的被施恩者会明白要以什麽为先——要以她名义上的妈妈为先。
她不会因为朋友就和沈蕴大动干戈,即使那是她最好的朋友,即使她很想马上回到北鄄向林夜道歉。
“对,就是这支。”沈蕴一语双关:“恭喜你拿对了。”
所以当高二的任千颐在北中重遇林夜,被林夜骂“势利丶拜高踩低丶看人下菜碟”时,任千颐全然接受,没有一句反驳。
当然,重返北鄄是个意外,一个任千颐宁死也不愿它发生的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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