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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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打赌(第1页)

坤究县这一头的事宜处理好后,一行人要上京。

为求方便,一行人骑马前行,行礼等物在后头跟着。

沈歌骑术还行,骑的是荀飞光的杜辛,荀飞光则换了一匹名叫半夏的白马。

两匹马极通人性,一群人中,最怕的是荀飞光,最喜欢的则是沈歌。

秦实有一次偷偷去骑,挑得是比较温顺的半夏,结果半夏直接撅蹄子,大张着马嘴咬住他的衣服不肯放。

秦实偷骑马不成,还被抓包,这人红着一张脸悻悻地低声骂半夏,“放开!你这匹臭马,可会看人下碟啊,沈歌来骑你,你恨不得打滚撒娇,我骑一下怎么,会掉快肉,还是会刺伤你背啊?”

韶信过来解救他,闻言不由笑,“你死心罢,论动物缘分,在场谁能比得过沈歌?我们来时捞鱼,鱼可是要往他身上跳的。”

秦实不信,“你就编,哪有蠢鱼会这么千方百计地过来送死?我看,就是这破马势力,大眼睛漏光,就会挑好看的亲近!”

秦实一说完,半夏打个响鼻,作势又要咬他衣服,吓得秦实跟个兔子一样,一蹦三尺远,惹来一阵低笑,逗得他脸又红起来。

即使嘴上不说,众人也知晓,一行人当中,秦实最不喜欢的便是沈歌,可能觉得沈歌抢了他的朋友或是其他原因,时不时就要来挑刺。

沈歌自个也晓得,不过对于这位还有些幼稚的小侯爷,他没有说什么,见他不过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便过去。

某一日秦实听到侍卫在夸沈歌与荀飞光天作之合,秦实不乐意,低声嘟囔一句,“还不是就那般,一个有权有势,一个有貌讨喜。”

他身份高,侍卫们不好说他什么,只是避着他,尽量少与他接触。

荀飞光见秦实隐隐被排挤后,特地找他谈过一次。

秦实小荀飞光几年,小时候没少跟在荀飞光屁股后头跑,荀哥长荀哥短地叫个不停,荀飞光嘴上不说,内心深处也很有几分拿他当弟弟的意思。

听到荀飞光问,秦实还委屈起来,“别的不说,自从荀哥你成亲之后,一整日便腻在一起,都不把我们这干兄弟放在心上。”

荀飞光面色不变,“那你待如何?不如搬到我隔壁,与歌儿兄弟相称?”

秦实闻言不由打了个抖,他有妻妾儿女,尽管不常与他们住在一起,对几个小妾也颇为喜欢,绝无龙阳断袖之癖。

见他讷讷不能言,荀飞光说道:“你只是一时转不过弯来,多想想便成,莫学妇人行径,惹人耻笑。”

秦实红着面皮应一声,一下便有些放下,再对上沈歌时,态度好了不止一星半点。

秦实心地不坏,只不过他对荀飞光唯一的专属称呼被沈歌抢了去,心底有些嫉妒罢了。

沈歌知道这事后也松了口气,“秦小侯爷这般,我总觉得是我抢走了你,感觉浑身不自在。”

“他素来浑,你莫与他计较,过段时日便好。”

沈歌闻言眼珠一转,斜眼看他,“荀哥,你话里这维护之意甚重呐?”

“嗯?吃醋了?是否要身体力行地感受一番我对你的在乎?”

荀飞光的声音又低又沉,专门在沈歌耳畔说,别提多撩人。

湿热的气息扑倒沈歌肌肤上,他几乎立刻便有反应,忙狼狈地抓起衣服一遮,退后两步,“还是不必,沉迷享乐容易耽误正事,我不是那般人。”

荀飞光低低笑,沈歌耳根子发热,落荒而逃。

论说荤话,沈歌永远都不是荀飞光的对手。

一行人一路走走停停,并不着急。荀家养的信鸽几乎每日中午都会飞来荀飞光处,为他传递信息。

荀飞光看时不避讳沈歌,沈歌好几次看到北蛮或南边洋夷的动静,方知荀飞光一直未放下国事。

“看来北蛮贼心不死,南边洋夷也不是省油的灯,朝廷可无碍?”

沈歌看得懂事迹,不过完全不会判断局势。

“北边无大碍,南边的话,洋夷仍会进犯,除非将一块地方划给他们,而后禁海禁商。”

“这法子哪成?”沈歌第一时间反对,“有这么大一块肥肉吊在那,唯一的办法并不是割让土地,而是练一支强大的水军,打到洋夷怕为止。第二步则是开放港口,与之通商,让洋夷也有些甜头。”

“再看罢,今上并不是昏庸的性子。”

荀飞光没有多提,他现如今正处于半隐状态,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得雷霆万钧地把事情处理好,让各方看看他的爪牙,免得谁都把他当病猫,想过来欺上一口。

虱子并无甚,多了也很令人发愁,荀飞光不愿意多沾。

沈歌也觉得这种小范围的骚扰并不足以请动荀飞光出手,便没多提。

几天过后,一行人抵达淮扬府。

骑马虽不算辛苦,天气也不算热,但风餐露宿好几天,大伙儿还是想好好休息一番。

“我看,在这里歇三日再走如何?”

秦实被荀飞光找去谈话后成熟一点,不再刻意针对沈歌,人也稳重起来,不过还是有些娇。

一行人都被晒黑了些,唯有沈歌还是那么白,秦实被晒得脸险些没有脱皮,实在想歇歇。

荀飞光略一沉吟,抬头扫到沈歌期待的面色,开口道:“那便歇三日。”

荀飞光定下后,一行人来到百里宜手下开的客栈,特地要了间院子。这是典型的江南小院,看着不大,但处处都有机关,格外精巧。

秦实打量一番这雕梁画栋,技痒难耐,当日傍晚便带了小厮去逛淮扬府,好好淘换了几方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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